“来了。”
这和尚淡淡应了一声,随即站起来拍拍僧袍上的泥土,对着坟冢说道:“我走了,明天再过来。等我。”
清风徐徐拂过,撩起青叶几片,红玫几瓣。
沉香已淡。那一声,是谁在叹?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临时有事要出门,害怕来不及回家更新,所以提前放出来。
多的不说了,只有一句:
——有番外!!!
番外一 忘
不知不觉又是一载。
我望着远处无边无际的湛蓝碧波,摸着颈间两截断玉,忽然想起很多往事。
比如,我三岁那年头一次吃到白糖糕,很甜很糯,入口即化,那种舌尖绽放的感觉,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白糖糕,是他买给我的。我的大哥。
我还想起,七岁那年的一个秋夜。那晚我尚在熟睡,爹娘却突然都被人唤去,然后爹就再也没有回来,而我再见娘亲的时候,她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还有大哥也被人赶出了府去,流落他乡。我想兴许是因为他年纪小人又老实,所以那群恶狼才没有要他的命。
他们以为这样就算积了功德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是屠刀以前沾染上的血,又该怎么算?
不过顷刻之间,我便换了个身份。从家仆贱奴之子,摇身一变成为沈家嫡出小公子。别人都羡慕我一朝飞黄腾达,道我日后必将继承沈家偌大家业,享尽荣华富贵。可是还没等到富贵临头,我却先等来了一座空宅,四面黑墙。
对于很多人来说,十年不过弹指一瞬。而于我,那是成千上万个孤独寒冷的难熬夜晚。漫漫长夜幽寂,我坐在什么都不缺又什么都没有的房子里,透过一扇巴掌大的天窗,独自望着月亮发呆。
我在心里数着,一、二、三……
我数着此夜时辰过去多少,我数着还有几时才会天明,我数着被关在了这里多久……可我独独数不出还有多少日子才能脱离这所牢笼。
每年我有两次机会回到以前的那个家,一次元宵,一次中秋。如果我表现乖巧让那毒妇满意,她会额外开恩,让我与娘亲见上一面。
娘亲已经谁也不识,神智不清,连吃饭穿衣都要人照顾,可她还是每日都念叨着说要去看花。
我知道以前花匠爹给她种过很多花,开得很漂亮。她什么都忘了,连我也不记得,却依旧惦记着她的花儿……不知道她是真的失了记忆,还是刻意选择遗忘那些不堪往事?
忽然之间,我觉得像娘亲这样也不错。忘得一干二净,也就无忧无虑。
于是,我也忘了。
我不再记得自己曾经叫什么,我只知道,我就是沈灏,沈景然。
我的听话温顺很快就讨得那恶妇的欢心,渐渐地,她开始对我放下戒心,之后不久,我已能在别院自由出入。我和她在外人面前,俨然一副母慈子孝的温馨模样。就连那老不死的家伙见了,也笑着夸我懂事。
他们自以为是猎人,而我是他们猎杀动物的幼崽,只要捡回去喂几口饭,就能摒弃血海深仇 ,反而对他们死心塌地,忠心耿耿。他们忘了俗话说养虎为患,说得更难听一些,或许还可以称作引狼入室。
没有能力报复的时候,要耐心等,直到牙齿和兽爪都足够锋利,再给他们致命一击。
猛兽骨子里的天生血性,任凭再久的喂养调|教,也不可能抹灭。
我就是豺狼般的猛兽。
蛰伏得太久,我在几乎都快麻木的时候,意外遇见了他,我的大哥。
那是一个明媚春日,杏桃正浓,我借口去别院后山赏景,避开了耳目的监视跟踪。
乱花迷眼,霏霏粉雪中,一人朝我走来。我恍然觉得看到一面镜子,镜中的是我自己。
尽管我们相貌不同,瞳色相异,可骨子里终有一半相同的血液,所以我们很像。这是一种兄弟间特有的默契——神似。
我们没有用大哭大喊来宣泄久别重逢的喜悦,一个男人间的拥抱,足以说明一切。
胸膛相依,我的脉搏突然激荡起来,热血突突,就要从火热的胸怀中喷薄而发,带动着颓死心脏复苏。
大哥在后山上的一间茅屋内住了三月,我每日都会设法溜出去找他,这段日子,是我自七岁以后最有生机的时光。
十年幽禁孤寂,我终于寻到一个依靠,一个寄托。
他承诺了会来接我和娘亲走,我满心欢喜地期待着,翘首以盼。房中那面早已被刻画地面目全非的石墙,又再次烙上新的印痕。
三千六百九十五道划痕,三千六百九十五天囚禁,我终于等来了他。顶多再有半年,再过一百八十日,我便能从这里出去,振翅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