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觉得这个名特别好听,如果男人这样叫它,它就应。
有时候出去了,在街头和别的猫打架,觉得有底气极了,它有家,它可不是野猫。
男人若是晚上看不见它便会来街上寻,在街上一声一声地叫它:“囡囡,囡囡,回家了。”
它就会趾高气扬地走出来,走向男人,让别的猫知道,它就是囡囡。
男人在家时喜欢坐在外面的藤椅上看景色。
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花草草,它一个也不认识,只在里面抓虫子吃。
男人抱着它,藤椅轻轻晃,哼着小曲儿。
“囡囡的眼睛长得好看。”男人有时候夸它。
它仰起脑袋看他。
男人指着它的左眼说:“这只是蓝的。”
又指着右眼说:“这只是绿的。”
它哪知道什么是蓝,什么是绿。
好看就行了,比别的猫都好看就行。
男人问它:“囡囡,你知道花开了是什么颜色吗?”
它不知道,只能乖巧地叫。
男人却笑着说:“对,是红的,花开了是红色的。”
黑猫或许真的不对劲,它觉得自己懂的有点太多了,就比如它能看出表小姐想勾搭男人,也能看出男人的母亲和小舅子都不是好东西。
呸,贱货。
男人娶亲那天,它藏在新房里,新娘偷偷掀开罩头,就看见它盯着自己,吓得花容失色。
新娘入夜时说:“那只猫好吓人,送出去吧。”
男人沉默了片刻:“它日后不会再来院子里了。”
它后来就不再进那女人的院子了,其实男人只要说一声它就不会进了,没有必要拉网设防的。
不过后来它还是死了,它陪了男人近二十年,不是老死的,是被他夫人下药毒死的。
“这只猫有异,太吓人了。”
它明明只想好好当一只猫,不知道是哪里做错了。
男人抱着它良久,把它埋在了院前的树下。
它又飘飘荡荡地陪在男人身边。
男人老了,不好看,皱皱巴巴的,摸它的手也伸不直了,满是皱纹。
它去舔也舔不开。
男人有时候恍惚,会以为猫没死,摸了摸怀中的空气问它:“囡囡知道花开了是什么颜色吗?”
它还是不知道。
后来终于知道了,是在男人死的那天,它看见了大片的血红。
他是被杀死的,用刀子一刀一刀地插进去,猫叫得声嘶力竭也没人听见。
男人倒在地上,它去舔他,感觉自己要被恨撕碎了。
那段时间外头闹饥荒,四处都是怨与恨,它那天成煞,带起天花,让男人的亲缘都死绝了。
报了仇,它不想活了,却死不了。
它好想死啊,可是它犯了那么多罪孽,可能是要下地狱的,更也许生生世世都是畜生道,当不成人。
它又想,男人老了,腿脚慢,也许它快点死还能赶得上,黄泉路上再见上一面也是好的。
你说人间怎么这么苦,它什么也不要都不行。
要是重来一次,男人再抱它回家,它一定咬他一口跑掉,不跟他走,当个野猫有什么不好。
拿几顿饭就折了它生生世世。
可是现在,快来个人把它杀了吧。
它怕赶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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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囡囡的眼睛好看,只有花能比得上,你自己见过吗?”
它好像做梦了,男人抱着它摇着藤椅,在晃晃荡荡昏昏沉沉的午后。
个志番外四 生有鸿志 剑仅尺长
从中原往东南方向走,途径一条长河,需乘船而过,不足百里可见一树林,理应等到下午日头偏过正空,再进树林,越往深走便越见迷雾,见雾不返,小路直行往前,愈见黄沙漫天,视线不足五步,遮天蔽日阴风滔滔,再须臾,方见一城,高门长悬“鬼城”二字。
此乃鬼城。
按世间规矩,非大苦难人无缘进城,但凡进了便再不出城。
但也有例外,这世上总有例外。
风卷集着黄沙扑面而来,有一个黑衣人头戴斗笠,背负长剑,走在长街之上,他的衣服被狂风往后吹去,显露出一身精瘦的肌肉,这街上无一人,风不说话,他也不言语。
他步履稳健,脚步踏下毫无动静,他好似对这城中的坏境极为熟悉,走到城中心一家酒楼前,伸脚一踢将门踹开。
酒楼内喧哗的众人顿时停下了。
男人低着头,斗笠挡住了他大半张脸,只能看见棱角分明的胡子拉碴的下巴。
曲丛顾率先认出了,大喊一声:“师父!”说着扔了手里的东西,扑了上去。
只听见“唰”的一声,彭宇抬手间手中已经多了一把未出鞘的剑,一把顶在了他的胸口,把他给拦在了半路上。
曲丛顾一踢脚把剑推开,接着往上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