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中娇(107)
这话说得绕口,道理却是很实在。事实上,王爷确实是从回来后就一直在昭华公主身边,让霍队长代为处理事务。
*
山洞中。
河水反射的日光照到洞壁上,把里面也照得亮堂起来,点点光斑像是活了一样,跟着河水的流动而跳跃。
谢锦依靠在重锐身上,看着那片光斑出神,忽然听到他低声问了一句:“还疼吗?”
她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缓缓地摇了摇头,忽然又像是想起什么,撑着他的手臂抬起头,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他一遍:“你有受伤吗?”
重锐没有正面回答,捏了捏她的脸,道:“总算是问到我了,唉,我竟然还排在陆少鸣后面。”
谢锦依:“……”
她飞快地看了一下地上躺着的那些人,耳根微烫,有点无奈又有点羞恼地看了他一眼,小声道:“胡说什么。”
重锐:“没受伤,好着呢。”
谢锦依又点点头:“你不用一直陪着我,你可以先去忙你的。”
重锐一脸认真道:“我是想让殿下陪着我。”
谢锦依:“……”
“我是说真的。”重锐又将她搂进怀里,摸了摸她的头发,低声道,“谢锦依,我很想你,我没有受伤,但是心口疼得慌。”
一夜时间有多长?
重锐是昨夜才知道,它是真的可以很长,他想要尽快去到她身边,可每一刻都像是千年万年,长得让人煎熬。
谢锦依不傻,自然是听出了他在担心她。
“我没事。”像是要增加说服力一样,她又重复了一遍,“我没事,你不要担心。”
她想了想,又咬着唇补充了一句:“我会跟上你的。”
重锐点点头:“我知道。”
谢锦依犹豫了一下,道:“我……我想出去洗洗脸。”
重锐:“不用,我给你擦擦。”
说着,他马上就取出一条手帕,又单手盖在水囊口,一边飞快地将水囊倒立一下,润湿帕子,另一只手握着她的肩膀,将她扶起来,随后开始一点一点给给她擦脸。
他这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异常迅速,谢锦依都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就已经擦上了。
谢锦依也不知道自己脸上到底被溅了多少血,但能肯定自己脸上应该不大好看的,所以刚才一路上她才把脸埋在重锐肩膀上。
她也知道这里所有人,哪怕是诸葛川,已经见惯了生死厮杀,可她还是不想让别人看见,连她自己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但重锐不是别人,所以谢锦依虽然僵了一下,但还是老实地坐着,乖乖地让他给自己擦脸。
少女一张脸无处不精致,整夜的逃亡都没有折损她容颜半分。
她五官还带着点青涩,重锐看着她,一开始还会有点负罪感,觉得自己可真是个不要脸的大流氓,自己两辈子加起来的年岁,都赶得上当她爹了。
可后来他就厚着脸皮承认了:他就是喜欢小公主,怎么了?小公主是年少,可他现在也是年轻力壮,这不正好吗?
如今差不多一年过去了,她又长开了一点,青涩中又透着点若隐若现的美艳,平时不细看还好,这会儿在山洞中,半明半暗,白皙的肌肤衬着那点血迹,尤其是她眼底还在努力地挣扎,神色变幻,莫名有种诡异的妖媚。
血迹已经干涸,要用点力才能擦干净。重锐的力道很轻,很温柔,像是在擦拭一件稀世珍宝。
这确实就是他发誓要好好守护的珍宝。
谢锦依忍不住小声催促:“你快一些。”
沾了水的帕子冷冰冰,却怎么也擦不掉皮肤上那点灼热感,阿奇临死前痛苦又绝望的脸再次浮现在她眼前。
她感到心脏像是被一只手攥住,又闷又疼,视线开始有点模糊,但她并不想哭,于是她努力睁大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
重锐看着那双黑亮的瞳仁,它们仍是清澈见底,所以此刻从下翻涌的痛苦也就让他看得更加清楚。
从一开始,他就没想过要让她永远保持白纸一般的纯净。
他当然是爱她的纯白无暇的,可不管是是纯白还是染红,她都是她,他爱的就是她本人,而不只是她某一个时刻的模样。
要想达成她心中所愿,就不可能永远当一张白纸。
对于他来说,她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只有活着才有其他可能,所以他教了她很多,希望哪怕将来有一天他不在她身边,她也有足够的能力自保。
可此时此刻,看到她这般模样,他比身上挨刀还痛。
重锐攥紧了手帕,随后又松了松,捧住谢锦依的脸,与她额头相抵。
谢锦依这会儿整个人都有点迟钝,眼前一双琥珀色的瞳仁倏然放大,让她忍不住眨了眨眼,早在蓄满眼眶的泪水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她哭了!
谢锦依有点惊慌,下意识地想把头抬高,企图止住泪水,可重锐动作比她更快,右手微微一动,四指轻轻抵在她后脑,止住了她抬头的动作。
“谢锦依,”他看进她的眼底,用拇指轻轻地摩挲着她的眼角,声音缓慢而低沉,带着点沙哑:“哭吧。”
“不……”谢锦依挣扎了一下,推搡着他,满脸都是抗拒和倔强,像一只浑身带刺的幼兽。
重锐想了想,脱下外衣,将她兜头盖住,抱小孩儿似的托了托她膝盖弯儿,搂到怀里:“那睡一会儿。”
“没人会听见,那些躺在地上的都睡着了,打雷都不醒。”
说是睡着,谢锦依马上就听明白了,山洞里这些人都是重伤昏迷不醒的。
“我手上沾过很多人的血。”重锐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拍着谢锦依的脊背,语调平缓,像是在讲一个睡前故事,“不都说‘一将成名万骨枯’吗?我打仗也算是打出了名堂,取过的人头都数不清了。”
“可我还记得第一次取敌军首级时的情形。”
尽管很多人提起他就是“豺狼”“野兽”,但他也不是天生恶人,即使当初入军营前与恶狗抢食,那也还没到杀人越货的地步。
第一次上战场时,他也不过时十几岁的少年,没有老兵那种对奖赏和晋升的跃跃欲试,也没有什么恐惧。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只因为当时本来就是隔壁城的支援军原地征召,他为了吃那碗糙米饭,把命卖给支援军了。
他甚至连像样的兵器都没有,是军营里从战场上回收的破刀,也不知道经了多少手,砍过了多少人,连刀刃都有点卷了。
直到厮杀开始,求生的本能被激发。
他杀的第一个敌军是名高个瘦子。那人大抵是见他年纪小,好下手,于是迫不及待地想要拿他的人头凑数,毕竟战后论功行赏时算的是杀敌数。
对面的刀光晃花了他的眼,他在闭眼的瞬间脑中闪过对方心口的位置,一下矮身紧接着斜冲,幸运地避开了攻击,随后就听到了钝刀破开血肉的闷响,伴随着对方痛苦的嘶吼,他睁眼就看到了至今未忘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