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229)
至于银行的那三百亿贷款,也是算丁云个人出资,赎买贷款,但是石氏集团那边肯定是没有现金流还款的,所以内部再操作一下,结果是直接用当初借三百亿抵押给银行的房产,抵给丁云。
这意味着,丁云的钱肯定是收不回来了,但是收获了值三百多亿的房产。
可以慢慢卖,回笼资金。
也可以就当固定资产租出去之类。
而随着解决了这些债务,不仅整个石氏集团的名声好了许多,集团本身也获得了三个月左右的喘息余地,只要能在这三个月内想办法再回收一笔资金。
那就能再续一段时间命。
当然,前提是不继续扩张。
不出其他幺蛾子。
而之所以能够如此,并不是说丁云本身能力有多强,也不是说她比石涛林厉害到哪去,根源还是在于丁云的手里有笔庞大的流动资金,没有这笔流动资金,根本不可能盘活石氏那一潭死水。
就是天王老子来了,在没有外来帮助的情况下也没法挽救石氏这烂摊子。
丁云不但很清楚这点,她更清楚现在的石氏集团只能说是勉强救活了,距离健康持续发展还远的很,况且她也没打算费尽心机的把这个集团恢复过来。
原身只是要求不破产而已。
又没有要求必须维持原来的规模!
况且就原身父母所作所为来看,丁云怎么想都不觉得她父母是什么善茬。
更不觉得她父母能要脸。
要真把集团救活恢复,到时候还不知道有多少烂事等着她,所以丁云才会在注资的时候没有直接出钱,而是又是弄投资,又是弄购买债券,又是要求以房产作为还贷抵押,防的就是她父母。
为的就是不想便宜了他们。
不过由此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在收获了价值三百多亿的房产之后,这些房产也是需要管理的,所以她特地新开了个公司,并且从原来的石氏集团中挖了些人过去,帮她运营公司。
她打的主意已经很明显了,无疑就是想利用必须在一年内用掉的多财多亿卡内一千亿现金流,把石氏集团掏空。
构建完全独属于自己的集团。
这样不但能够迅速拥有一家独属于自己的公司,还能够把她觉得不错的人才全部都挖走,免得还要开除得罪人。
最后剩下的没什么债务的空壳,以及一堆她看不上的员工,正好可以留给万一还会回来的父母,岂不是美滋滋!
而且即便这样。
丁云还觉得自己亏了呢。
毕竟除了她,谁还能拿出一千个亿把石氏集团这么大个烂摊子维系下去。
并且清完债,不破产啊!
第201章 :多财多亿卡(8)
清河大厦三十九楼,会议室内。
在完成挖墙脚这一伟大事业后,丁云立刻就把自己挖来的墙角召集过去开了个会,对他们提出自己的明确要求。
也就是维持现状稳定就行。
她没有啥扩张要做首富的想法。
确定这一核心后,接下来就是讨论新得来的那三百多亿房产到底该怎么处理?是慢慢的卖,还是说简装下出租。
又或者考虑其他的处理方法。
这方面,在场员工给了很多建议。
但丁云始终觉得太保守,最关键的是这么多房子真的不好卖,租出去价高了不好租,价低了也不见得让人满意。
所以丁云最终提出了另一个想法:
“等等,你们先稍微安静一下。
所有的门面和办公楼依旧还是以卖或者直接往外租为主,这一点不改变。
但是剩余的房子咱们变一变。
如果某个租户可以持续租我们的房子,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不间断,那么咱们就可以直接把房子产权给予租赁者。
据我所知,很多人租房子并不是说不想买房子,主要是要么凑不齐首付。
要么担心会有还款压力。
我说的这种,让租户持续租二三十年房子就给予产权的模式,其实就是另类的零首付,如果我们再把租金的价格稍微降低一些,持续时间稍微延长一些的话,大多数人都是能承担得起的。”
“比如说某套房价值百万,正常房租是两千块钱一个月,一年两万四。
那么只需要她租四十年。
咱们就可以直接给对方产权了。”
丁云话刚说完,立刻就有人说道:
“石总,你的提议是挺好的,但是有些方面您可能是忘记考虑了,首先一点就是我们的房租是一直维持在那个水准不涨,还是说随着时间逐渐的上涨。
如果不涨的话,我们很亏。
反倒租赁者相当于搞了无息贷款。
还是四十年的无息贷款。”
“还有一点就是,很多的年轻人不买房子,除了可能付不起首付,承担不起每个月还贷的压力,更重要的一点其实还是在于工作并不算特别稳定,他们是会随着工作地点转换租房地点的。”
“所以您提的以租代售,恐怕很难达到预期目的,还不如选择直接租赁。
倒也省得麻烦。”
丁云的想法听起来是不错,但是一旦与现实情况相结合考虑,一些问题就逐渐的浮现了出来,比如说货币贬值通货膨胀之类的问题,比如说年轻人是不是真的愿意四十年如一日的住在一个地方,附近如果能找得到工作也就罢了。
找不到工作的话,那不白瞎。
譬如某鹤某港的房子,价格再怎么低廉,最终年轻人不还是选择了逃离。
毕竟没工作光有地方住有啥用。
而年纪大愿意安居的。
能不能再活四十年都是个问题。
除此外,再说句不好听的,他们这个公司能不能续存四十年也是个问题。
“我知道,这些问题我都有考虑。
但是,我本来就不指望靠这个赚多少钱,货币贬值程度一般的话,代价我能够承担得起,货币贬值十分严重,贬值千百倍的话,那恐怕国家秩序都出现问题了,损不损失也是无所谓的事了。
在刨除掉这些问题的情况下。
我只要再加个补充协议,就能还算完美的解决,你刚刚提出的那些问题。
那就是租赁时间可以转让。
比如说某个租客,他租了我们房子三年,但是三年后他要换工作,实在没办法再继续租了,他又觉得好不容易攒的三年租期就这么归零实在太可惜了。
那他可以选择把他租的这套房的三年租期转给下一任租客,下一任租客只需要再租三十七年,就能够得到房屋的产权,至于是免费转让还是要花多少钱才愿意转让,那全看他们两人的协商。
咱们不管。
另外为了减少我们的损失,房租的价格要随着市场进行变动,最多就是签一个保证书,譬如房租的涨幅,绝对不超过市场价,以此来减少我们的损失。
如果还觉得有些亏的话,那在转让租期的过程当中,咱们可以收取一定的提成,或者收取一定的违约金,金额不要定太高,少要点,就没什么怨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