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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他总是崩人设[快穿](26)

作者:名为低调 阅读记录

尤其是看到林家那么有钱,眼红之下,曹国庆更觉得房子占得心安理得,而迟悼等人简直就是从贫苦老百姓口袋里抢钱的地主老财!

在这种仇富心理驱使下,曹国庆在媒体面前的表演更是情真意切、令人动容。

林渠到访曹家的第二天,网友们便从各种资讯、推送上看到了曹国庆的表演。

镜头里的曹国庆简直是要多可怜有多可怜,他和妻子穿着朴素廉价的衣服,脸上、身上都是为生活辛苦操劳留下的痕迹。

曹国庆一脸唏嘘地回忆过往:“妹妹妹夫走的时候,迟悼才十三岁,正是最花钱的时候,那么多叔叔伯伯、姑姑婶婶,都不想养这个孩子。我看他被人推来搡去的实在可怜,一咬牙,也没跟美凤商量就把他带回家了。”

曹国庆说完,他妻子甄美凤立刻接话:“刚开始的时候,我是很嫌弃他。毕竟我们家也就这条件,我自己也有孩子要养,谁愿意养人家的孩子?”

“再加上老曹那段时间做生意又赔本,我又没工作……可是,不愿意又能怎么样,总不能把孩子赶出去吧?我也就一咬牙,把他拉扯大了。毕竟不是他亲妈,我也不敢说对他有多好,可是……”

“就算我们对他再差,至少也有一份养育之恩在吧?我们也不指望他报答,可他怎么能……怎么能恩将仇报呢!”甄美凤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捂着脸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曹国庆心疼得拍拍妻子的肩膀,这才继续道:“美凤这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平时可能有些话说重了,他又心性敏感,久而久之就把我们给恨上了……我是真没想到他心里有这么大的怨气!”

……

据曹国庆夫妇说,迟悼从小性子就倔,总觉得舅舅舅妈对他不是真心,也时常因为这个跟家里闹矛盾。

那天他因为一点小事跟舅妈吵了起来,甄美凤气急之下说他已经成年了,既然不喜欢待在家里就自己出去住。迟悼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

曹国庆夫妇因为被伤了心,打听到他回了学校就没再管他,谁知道这孩子居然一时想不开跑去寻死。

因为夫妇俩都没有刷网页的习惯,平时工作又忙,所以根本不知道迟悼自杀过。得知这个消息,曹国庆夫妇都很震惊,同时也暗暗后悔对孩子关心不够。

但令他们伤心的是,迟悼脱险后居然都不肯联系他们,还对外人胡乱编排,说舅舅舅妈虐待了他,哄骗林渠过来帮他争房子。

曹家小门小户,又人微言轻,哪里是大财阀的对手?被逼无奈之下,曹氏夫妇才想到寻求媒体的帮助。

民众对于弱者都是同情的,再加上曹国庆和甄美凤并没有一味表现自己的伟大和付出,反而在话语中透露出小市民的私心,这让他们的话更显得真实可信。

曹国庆夫妇的采访一出,迟悼立刻就享受到了林总体会过的全网黑待遇。

不过迟悼对此并不在意,甚至婉拒了林渠控评的建议:某些人别看现在跳得欢,等庭审录像公布出来,他现在有多得意,到时候就有多打脸。

都已经是秋后的蚂蚱了,还不许人多蹦跶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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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小可怜逆袭(17)

一周后,由迟悼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在H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

迟悼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的起诉状上,涉及到撤销被告对原告的抚养关系、追究被告侵占财物的罪名、追究被告诽谤原告等多项诉求,由于被告都是曹国庆夫妇,且几个案由之间联系紧密,经法庭决议进行合并审理。

这段时间,拜曹国庆夫妇所赐,迟悼这个名字知名度陡然提高了无数倍,许多人都在关注这次庭审。

旁听席上也有不少听说过迟悼“大名”的人。由于迟悼对舅舅的控诉毫无反应,众人对于事情的真相一直争论不休。

有人觉得舅舅说得情真意切,迟悼攀上有钱人回来报复舅舅,是个养不熟、记仇不记恩的白眼狼。

有人觉得迟悼自杀肯定是受了委屈,好容易捡回一条命,舅舅对他却不闻不问,事后才哭自己可怜,这里面不定有什么事。

还有人明智的不发表意见,以免被光速打脸。表示相信人民法院的公正,只静等法庭判决结果出来。

曹国庆和甄美凤紧张地坐在被告席上,这几天虽然两人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让大多数网友都开始同情他们,帮着谴责迟悼,但法官判案可不听网友的意见。

更何况,林渠也不是省油的灯,迟悼那边一反常态的安静如鸡,反而让曹国庆心里越发忐忑。

很快,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原被告首先对“撤销被告对原告的抚养关系”进行陈述。

被告曹国庆夫妇的律师抢先发言:“审判长,我提议跳过这一项。原告迟悼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他和我的当事人之间的抚养关系已经结束。撤销抚养关系的诉求毫无意义。”

原告迟悼的代理律师立刻反驳道:“被告律师,我方的诉求是,撤销‘被告和我的当事人曾经存在的抚养关系’。”

精明能干的楚律师推了推眼镜,在“曾经存在”几个字上加重语气:“据我所知,被告虽然形式上收养了我的当事人,且与他在一栋房子里住了五年,但从没有尽到任何的抚养义务。”

“如果被告将来以曾尽过抚养义务为由,提出要我的当事人尽赡养责任,我的当事人会很困扰。因此,我方请求审判长判定:被告和我的当事人之间的抚养关系自始至终都不成立。”

被告律师立刻反对道:“原告律师,原告和我的当事人共同生活了五年,这五年里衣食起居均由我的当事人负责。原告律师指控我的当事人未尽抚养义务,还请拿出证据来!”

楚律师不动声色:“被告律师,我的当事人虽然和被告共同生活,但被告并不负担他的任何生活开支。我的当事人每月都必须向被告支付一笔房租和伙食费,以此来换取被告的收留。”

“因此,他二人之间形成的是事实上的房东和租客关系。我指控被告未尽抚养义务,也是基于这个事实。稍后我会就此向法庭提交证据。”

被告律师立刻嗤笑一声:“原告律师的指控毫无根据。原告来到我的当事人家里时只有十三岁,根本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如果我的当事人不负担他的生活费用,那么他的学费、伙食费这些钱要从哪里来?难道是靠勤工俭学来赚取?”

楚律师丝毫不慌:“的确,我的当事人那时尚未成年,无法从事任何工作。但是有两种工作不需要年满十六周岁就能做。那就是——拾荒和摆地摊。”

这话一出,对方律师愣住了。旁听席上的观众原本觉得不信,这会也反应过来。

楚律师继续侃侃而谈:“我的当事人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通过捡废品、摆地摊赚取生活费。直到他十六岁可以正大光明的打工为止,他一直靠着这种方式勉强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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