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原配逆袭成白富美(3)
听妈的意思是差不多定下了,那王家人就是小妹的婆家。
程诚希望能给他们留个好印象,端茶递水好不殷勤。
王家条件好,住的房子比这大多了,两个女儿早早嫁人,平时家里只有一家三口,看着比程家宽敞多,当然看不上程家屁股大点的地方。
再加上,乔翠兰自觉是厂办的,是坐办公室的,跟混流水线的人家没什么话可说。
程诚倒了茶,她碰也不碰,板着脸,活像谁欠了她钱似的。
说起来也怪王志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见了程晓珍一面,就非要拉着她上程晓珍家来提亲。就连李婆子也是乔翠兰托人找的。
好好的儿子,才养大、念完了中专、要进厂当干事了,眼见就要飞黄腾达,结果哐当一下,给人截胡了。
养了儿子二十多年,乔翠兰从没见王志华对谁这么上心,才见了程晓珍一面就这样了,程晓珍不是狐狸精是什么?
还没见面,程晓珍在乔翠兰这里印象就不大好。
等真见了面,光看那张脸,乔翠兰心里的不喜愈发浓厚。
程晓珍长得实在太好看了!
皮肤莹润,模样娇俏,再挑拣的人见都得说一句大美人,何况她今儿穿了一件红底白点的碎花衬衫,大红色衬的她脸红扑扑的,看着讨喜又水灵。
尤其那双眼睛,明明脸上不带笑,眼尾却自然向上挑,仿佛自带三分笑意,一眼扫过来,儿子的魂都被她勾了去。
乔翠兰皱的眉头都快打结了,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娶媳妇最重要的当然是端庄,长成这幅狐媚子模样,她是一百个看不上。
乔翠兰看不上,她儿子看得上!
乔翠兰想走,王志华拽着她的衣袖,说什么也不给。
乔翠兰气得连灌了两口茶,才把心头的恶气给压下来:“行吧,既然两边都同意,那也不挑时间了,咱们今儿就把事情定下来吧。”
多少有点破罐子破摔了。
普通人家从相看、处对象到定下,中间要隔开好久。
倒不是故意拖拉,是为了表示对女方的看重。
乔翠兰就这么轻飘飘的说“那就定下吧”,不光是钱素梅听了直皱眉,迟钝如程诚也觉得不对。这模样哪儿像看中了,不情不愿的劲儿都快从心里漫出来了。
那头长辈们说着话,王志华从程晓珍进来,眼睛就没从她身上挪开过。
上次匆匆一见,就觉得程晓珍漂亮的紧,这回面对面,被她的美貌正面冲击,王志华一张脸红成了猴屁股,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乔翠兰说的话和上辈子一模一样,程晓珍只恨当初自己太蠢,竟然没听出不对来,余光瞥见王志华的神情,她心里冷哼:“阿姨,您刚才说您儿子是中专生?”
乔翠兰从鼻子里嗯了一声。
心说小姑娘眼皮子就是浅,还不是看她儿子长的好看,学历高?
“其实中专考试挺简单的。”王志华挠着头,假装不经意的说,眼神则期待的看着程晓珍,等着看她的反应。
“哦。”程晓珍没什么表情的应了声,“原来还真是中专生,那你可真是给中专生丢脸了。中专生看人就是像你这样的?色眯眯的,活像是在耍流氓!”
程晓珍才不给他留面子呢,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
王志华说的好听,其实就是看中了她这张脸。
他眼下看着呆呆的、有多深情,婚后感情淡了就有多绝情。
王志华没料到她会这么说,好似给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心里一片冰凉。
以往他说起中专生,不知道会得到多少人崇拜的眼光,到程晓珍这里怎么就这样了呢?
事实上,中专生在八十年代确实挺稀罕的。
自打恢复高考,人们对念书这件事也比以前看重了,可惜读书的人多,但真正能读出来的少之又少。
像程晓珍这样的高中毕业生,已经是凤毛麟角。
王志华那样的,一出来就安排工作、分配房子,以后稳稳呆在办公室的人,仿佛身上天然带着一层光环。
程晓珍说王志华耍流氓,再看王志华细眉细眼的模样,邻居们都忍不住摇头。
“找对象还是得找能干的,我家那口子没念过什么书,但是他有一把子力气,干起活来又快又稳当。”
“谁说不是呢,有时候念书多也不一定是好事,念书多指定花花肠子也多。”
俩大嫂子对视一眼,笑得意味深长。
王志华听着左邻右舍的议论,恨不得当场找个地缝钻进去。
乔翠兰对程晓珍印象更差了,不光人长得像狐狸精,还喜欢挑事。
乔翠兰心里有气,故意问李婆子:“李嫂子,你不是说这家姑娘温柔、懂事?我是一点都没看出来!本来想着要定下了,这会儿我倒是觉得要好好考虑考虑。”
不愧是老阴阳人了,说话味儿味儿的。
程晓珍翻了个白眼。
乔翠兰气得直跺脚,牙齿磨的咯吱咯吱响。
她儿子!中专毕业的儿子!进厂就要当干部的儿子!主动上门竟然还给人挑拣。
乔翠兰要不是憋着一口气,早就厥过去了。
可惜乔翠兰的好儿子完全不知道她的想法,倒是听她这么说,比程家人还着急。
“妈,你还考虑什么呢!晓珍长得这么好看,又是高中生,说出去多有面子。我、我不管,我就是喜欢晓珍。”
刚才被程晓珍那么说,王志华确实有点生气,可他那点小脾气在对上程晓珍那张脸时,瞬间消失无踪。
不能娶她,比晓珍骂他,还让他难受。
王志华说完,还冲着程晓珍讨好的笑笑。
程晓珍厌恶的别开眼。
结婚之前她是朱砂痣、是白月光。
一旦结了婚生了孩子,她就瞬间变成蚊子血、白米饭了。
程晓珍冷冷一笑,故意恶心他们。
“行啊,那你以后可得伺候好我。我从来都不洗衣服的,我的手是用来握笔的,可不是用来洗刷的。还有,每餐至少要有两个荤菜,肉少了不长个,我还小呢,正在长身体。我不会做裁缝,所以我们要是真在一块儿了,肯定不能去扯布,得去买成衣。我看百货公司新上的,三五十一件的衣服就很不错......对了,我可是个孝顺姑娘,为了表示对我看重,你能不能连我家里人的衣服一起买?也算是孝敬我爸妈了?”
嫁给王志华,程晓珍就没享过福。
他们小夫妻和公婆一块儿,光是一家子的衣服,都够她忙活一上午的,嫁过去不足半年,她好好一双手都给冷水泡的裂开了。
王志华家里条件不差,倒是常爱买点肉,可惜程晓珍只有做的份,没有吃的份。每回她把饭菜做好、端上桌,回头洗个碗的功夫,王家人连肉沫子也不会给她留。
成衣?更是想都别想。嫁人□□年,程晓珍就没穿过新衣。
程晓珍长得美,明艳又清冷,她看王志华的时候,从来不正眼瞧,但她越是这样,王志华越觉得这姑娘神秘、有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