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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克制守礼的丈夫(3)+番外

作者:林沁人 阅读记录

那个“点”是什么来着,林羽心里有些莫名。

就在这时,他听见侯小红响亮的嗓音脆生生道:“小许说了,杨厂长要给你介绍的人可好了,长得又高又帅,又有文化又有钱……。”

嗡,林羽想起来那个“点”具体是什么了,如今四十岁的林羽回想起来,还觉得十分惊讶和莫名其妙,似乎是要印证心里的猜想,他打断侯小红道:“他给我介绍的什么人?”

侯小红摇头,“我也不知道叫啥,就知道是个男的!”她脸上兴奋极了,连肩头两个麻花辫看起来都十分有精神,她用清脆响亮的嗓音嚷,“杨厂长给你介绍了个男对象!”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开始于八十年代末,男男可婚的架空设定,温馨治愈风日常流小甜饼。

攻受都是在很认真努力生活的人。

宣传一下预收文《好兄弟,当然要睡一被窝!》

聪明憨厚卷王漂亮受(抱大腿都要抱到最专精,誓做男主小弟第一名)X心眼子贼多的年下略中二俊美攻(打架最重要的不是赢,而是各种摆造型)

文案:

卷王丛昕然猝死后,穿到了一本大男主种马爽文里,书名叫《最好的年代》。

在每个男主光辉灿烂的瞬间,几乎都有他狼狈崩溃的身影做背景衬托。

年代确实是最好的,可惜是只属于男主的。

在发现无论如何都逃不开男主的圈子后,为了避免原文中的悲惨结局,丛昕然决定抱他大腿(当男主的狗腿子)!

但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丛昕然发现,原文中开场就二十八岁的花心大萝卜男主秦沣,现在才刚满十八岁。

***

秦沣刚转学到这里没几天,就碰见个非常想跟他做好兄弟的‘热心大哥’。

直到这人趁天擦黑四处无人,“贼眉鼠眼”地说要送他回家,即使这人长得实在很好看,秦沣还是决定揭穿他。

秦沣: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

丛昕然:“我是恰巧见过你出门......。”

秦沣:“前几天,你在老师办公室门后偷窥我......。”

丛昕然:“那是找你老师有事……”

“我在税务局大院也看到了你。”

“有吗?”

“昨天,你又跑来我学校门口堵我。”

“没有没有,不是不是......。”

秦沣没给丛昕然说话的机会,他眼睛危险地眯起,少年虽单薄却高大的身体微微前倾,目光犀利,他说:“哥哥,其实,你是个变态吧!”

“......!”丛(被书内规则束缚无法逃离男主活动范围的可怜虫)昕然心里风起云涌,里面有一火车皮的卧槽想讲。

***

后来,丛昕然终于如愿以偿成了男主的好兄弟,过上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幸福生活。

只有一个缺点,一到晚上,男主就把他往床上拽。

丛昕然死死扒着床头不撒手,秦沣眯着眼睛笑得恣意,露出森白牙齿,一字一顿道:“好兄弟,就要睡一被窝!”

又名:

《我想当他小弟,他却不想当我大哥》

《攻略过头后,男配决定跑路》

《男配想抱大腿,男主想抱男配》

阅读说明:

本文剧情始于八十年代末,原书剧情始于九十年代末。

攻比受小三岁。

原书女主在本文是正面角色,与攻受皆无感情纠葛,有自己很好的归宿。

第2章 轿车里的男人

林羽上一世算不上长的四十年人生,实在说不上圆满,甚至连普通都没达到。

他生命中的前二十年充满了荆棘和悲哀,后二十年扶摇直上,却始终孤孤单单。

富有的林羽身边没有任何亲近的人,他最亲的亲人都已经不在世了,他也没有亲密的伴侣,直到突发心衰猝死前,他都是单身一人,从未尝过情的甜和苦。

他一直单身不是因为他想这样,而是有特殊的原因。

他没法和人相处,不敢建立亲密关系,他怕等到他正春风得意时,又一个噩耗迎面打在他脸上,把他的希望轻易打成粉碎。

再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是因为林羽没有那种欲望。

他身体的生理机能是没有问题的,为此还去医院检查过。

早上起来正常男人该有的他也有,只是,林羽从没对任何女性或男性产生过冲动,或者更准确的说,他是对所有生物和非生物都没有过冲动,甚至连一般人经常会有的联想和幻想都不曾有过。

林羽年少时,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什么,也没有遇见过自己的同类人。

直到后来他功成名就了,社会发展伴随着信息化的大爆炸,他那时候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数量极少的群体,他们被叫作“无性恋”。

他们可以对其他人产生好感,却不会产生性冲动。

虽说夫妻或者情侣这样的亲密关系,维持下来主要靠彼此间的深厚感情,但林羽清楚,他这样的身体情况,只会让人感到扫兴和无趣。

时间久了,再亲密的感情,也禁不住这样的磋磨。

当年在红旗区时,杨厂长给他介绍对象这事,林羽是不知道的,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会拒绝。

少年时的他忙于挣扎着活下去,根本没有心思考虑这些。

如今,重活一世,林羽仍然没有改变想法。

侯小红传达给他的信息,像一颗小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仅仅砸出来一圈圈小小的涟漪,很快就平息下来,只在林羽心里留下了一丝丝转瞬即逝的印迹。

还有很小的一点点的莫名的情绪。

杨厂长想给他介绍的对象是什么样的人呢,后来又为什么没有真的介绍他认识呢。

这种想法也只是转身即逝,很快就消失无波了。

……

厨房里,孙福禄见林羽洗了手进来,就放下菜刀,去调拌菜的酱汁去了。

林羽动作熟练地接手了切墩的活,他手指细白,但指尖有薄茧,刀把握得很稳,切菜的动作也利落有力。

孙福禄忙完手里的活,转头瞥了他一眼,似乎有话要说,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开口,只是沉默寡言地出门去抽烟歇口气。

一上午时间过得飞快,到了中午饭口上,小饭店里开始上人了,一下子热火朝天了起来。

厨房里孙福禄炒了一盘又一盘,侯小红陀螺一样点菜传菜,林羽这个小老板也不轻松,除了负责给客人结账以外,哪忙他就去哪帮忙,甚至菜他也炒过几个。

林羽从小苦出身,什么活都能干点,就算后来有钱了,除了最开始报复性消费的那段时间,他还是习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忙完午餐,小饭店三个人也坐在一起吃了便饭。

下午,林羽出门了一趟,回来时提了个保温杯和一点枸杞子回来。

进门去厨房把保温杯刷干净了,就用热水把枸杞泡上了。

孙福禄在旁边看着,眼睛里透着纳闷,林羽笑着解释道:“枸杞对身体好,以后就放在抽屉里,您也每天泡点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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