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儿,她最怕的不是那些妇人的打骂讽刺,她最怕的是这些突然冒出来的色汉,尤其在妇人们都出去忙的时候。
“不要过来!”斧头杵在身前。
“别害怕,我只是来帮你砍柴。”满脸的胡茬因为笑意更显出几分下流,“千万别弄伤了你的小手。”
“滚!”
色汉敛去笑意,“清高个什么劲,早早晚晚都得钻到弟兄们的身下,到时还不一样?”
“让你滚!”
“别他娘的敬酒不吃吃罚酒,告诉你,我姚升在这山上说句话,还没几个人敢反嘴,哄得我开心还罢,否则丢你去前寨的营帐,让兄弟们玩个痛快,看你还跟谁清高,不过就是君哲宸那贱厮的女儿,还真拿自个当千金贵体!”
君锦在心底暗叹,看来今天是真得走到头了,冬儿她是想管也管不了了,只望大哥能理解她的苦衷,转过斧柄——
“不知道在这山里谁还敢跟姚兄反嘴?”不大不小、略带笑意的男声,却顺利惹得姚升一个哆嗦。
这声音是……
篱笆栏外不知何时多了个年轻人,青袍白麾,看似书生,却又多了几分英气,这人她记得,初被捉时,是他让人把她送到那个男人屋里的。
“嘉……嘉盛兄弟,你也在啊。”大胡子有些结巴,一边傻笑一边将两只粗手在衣襟上蹭两下,有些无所适从。
“罗老大今天心情不太好。”叫嘉盛的男人俯身伏到篱笆栏上,状似唠家常,“姚兄应该也知道,几个不长眼的兄弟又犯了规矩,刚处理完,这会儿还在气头上,我打算给他找点乐,降降火。”
“……”姚升眨巴眨巴大眼,转头看一眼君锦,乍然明白了嘉盛的意思,“呃对,是该让他消消气……那我就不打扰了,我前面还有事,先走?”
嘉盛一张恕不远送的笑脸。
姚升一走,只剩隔栏对望的一男一女。
果真是个倾城的美人儿,每次见到嘉盛都会忍不住赞叹,也难怪那些家伙敢不顾军规,三天两头往这儿钻——漂亮女人果真是祸害。
“君小姐该如何谢我?”嘉盛笑得无害。
尽管君锦不想承认,但相比之下,这人确实算得上这群土匪里的君子,“谢谢。”
“唉。”叹气,“本以为小姐是京城的名媛千金,见过大世面,竟不知如此糊涂。”看一眼阴沉的天际,“小姐怎不知良禽择木一说?你若继续留在这草庐,保不准哪天还有这种色胆包天之辈,难不成小姐真打算在这林岭山中长住下去?”
这人很精明,她看得出来,所以没轻易答话,怕入套。
“小姐的兄长在青阳守备,青阳离这儿的路途并不算远,赶来营救并不难,也就是跟前的事,万一他来了,小姐却因为守贞而玉殒,岂不可惜、可叹?”
“你们打算用我们做饵?”
“对,也不对,我们打算跟君大将军做笔买卖。”
“什么买卖?”
嘉盛笑意深浓,表示不能说,“小姐该见过我们罗老大,他虽然脾气不大好,不过到也轻易不会伤了你。”
“你不妨直说想做什么?”不必绕弯子找借口。
嘉盛笑意更浓,“罗老大前几天受了点伤,这塞上的女人都粗手笨脚,想请小姐照顾他几天,烧烧饭,洗洗衣服。”就这么简单。
绝对不是烧饭、洗衣服这么简单。
“当然,小姐倾国倾城,看着都让人愉悦,想必老大的火气也能平息不少。”
说到底就是让她去做他的专属妓/女,她是从他那儿逃出来的,怎么可能再回去!“我不会去。”
“呃。”嘉盛点头,绕了一大圈,这小美人儿还没明白什么叫良禽择木而栖,“姚兄,你可以回来了——”凉凉的冲天空喊一句。
君锦乍然明白,刚才那个大胡子跟这人是在做戏给她看。
“继续做完你刚才没做的事。”嘉盛随手一挥,打算走人,走之前顿了一下,“对了,记着别让她有机会自刎,完事后送到前寨的大帐里,兄弟们也很久没下山了,都憋坏了。”对付女人要懂得方法,这方法比武力更好。
嘉盛是在走了十步开外后被美人儿叫住的……
他兀自对满天的细雪笑笑,瞧,这法子多管用!
***
“嘉盛兄弟,干吗非要把那骚娘们推到罗大哥屋里?”姚升本以为是什么好差事,想不到平白做了一回采花盗。
“当然是为了大哥好。”嘉盛笑得神秘兮兮。
“大哥不是说少沾女色,会坏事嘛。”
嘉盛无奈地看他一眼,“女色不只是用来沾的,还可以有别的用处,当然,如果能让大哥松快一下更好。”一举两得。
姚升听不懂。
“说你也不懂,照做就是了。”
说的也是,嘉盛兄弟的脑子最灵光,他的话准定不会错。
***
是夜,当男人回到他那间坐落在山巅的小木屋时,发现巴掌大的地方多了个人,女人,十天前骂他肮脏土匪的那个——估计又是嘉盛那小子的主意,只是没想到她还真敢回来。
尴尬、害怕,让君锦看起来十分僵硬,没错,这次是她自己同意来的,那个叫嘉盛的男人还干脆押了冬儿做质。
男人扔了条毛麾在桌上,吩咐道:“去隔壁!”前几天被熊瞎子挠了点伤,引得旧伤发作,让这女人待这儿纯粹让他血气上涌——他可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不会为了个女人流血,尤其这种女人,一滴都可惜。
☆、三 初懂情事
君锦,真正的大家闺秀,父亲君哲宸是权倾朝野的君太尉,母亲王氏是临安王家的女儿,都是贵族出身。在她出生之前,还曾有一老道指君家大门说:此宅瓠芦中有月,君家听闻后暗喜,因此君锦自小便被精心教导,经史子集、琴棋书画、厨灶女红,不管是否精通,均有涉猎,所以下厨做饭这种事对她来说并不难,只是在家时,一应的食材都让下人弄好,而这儿,什么粗活都得亲自来,但比之草庐里那些女人的刻意刁难,这里算是天上了。
他并不难伺候,对食物也不很挑,只要不在他的饭食里加甜的东西,就一切都行,最重要的,他经常不在,只要她把饭食做好,床被叠好,衣服修补好就成。治伤、换药这些事,都是每天上山的亲兵来做,不必她管。而且拜他所赐,她终于可以吃上三餐饱饭,而不必遭人辱骂,衣服也不必只穿那一身,捡了他不穿的破衣服,裁下完好的部分,拼成她自己的,到也做了两三身换洗的衣服,甚至还用他的旧麾裁了件御寒的外衣。在这山上唯一让她难以忍受的就是冷,山风大的时候,她都不敢出去,怕一不小心被吹进山崖。
他养了一条狼犬,比他的食量还大,而且脾气坏的很,不让人靠近,每次伺候了他的饭食后,还得伺候他的狗,不过她只敢把食物倒进犬盆,不敢靠太近,因为有次她大意靠得太近被扑倒,若不是被他喝止,她可能早就被咬破喉管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