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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这件小事/初恋这件小事(10)

作者: Dr.Solo 阅读记录

掉头刚要走,季诗却拽住我的手腕:

“进来吧。”

我愣了。明明才刚睡醒,还顶着鸟窝头,但季诗说这话时眼神带电,连声音都带着电。

我忽然就想到了《星期五》中的歌词:

你眼中温柔的电流,名字叫做宠溺。

***

我们也没客套,上楼后季诗果然自己接着睡自己的,肯定是太疲倦了,我就躺在他旁边,看他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前十分钟觉得他睡着了像个纤尘不染的少年,后十分钟又觉得像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不行了我怎么越瞅他越觉得他在逆生长?现在都甜得像个初生婴儿了!

突然有种幸福降临的感觉。

小时候每每我被蚊子咬得睡不着,奶奶就会起床点一盘蚊香,蚊香的香气袅袅,一点火星燃在黑暗中,让人格外的安心,这份心安的感觉我如今却在季诗的身上找到。

不过季诗肯定不喜欢被比喻成一盘蚊香,他是唱摇滚的,就连做那档子事都能用出一些让人想要跪下唱征服的形容。有一回他拿了一个很想要的音乐奖项,当天晚上跟疯了似的:“今天晚上让你感受一下,什么是电闪雷鸣英俊霸气特斯拉线圈!”

我向后倒在枕头上,心说我都快被雷飞了!

甜也甜够了,槽也吐够了,后来我也睡了,睡着后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金主,我包养着季诗,给他安排最热的通告,最好的代言,让他演电影,捧他拿格莱美,还要拿影帝……

拿了影帝那晚季诗把我压在床上,掏出了宝贝——电闪雷鸣英俊霸气特斯拉线圈。

金主的我向后倒在枕头上,等等,哪里不对……

第09章

我以为演唱会在晚上,那睡个懒觉还是没问题的,没想到一大早的季诗的手机就叫唤起来,我们都不想理,然而手机铃锲而不舍,季诗终于抬起那只纹了September的手臂,往我身上摸索过来。

手机在那边能别往我身上摸么?我想躲开他的手,却没想到季诗准确地捏住我乳头,那一下拧得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瞌睡全无,赶紧把手机递到他手里。

给他递过去他还不接!

我恍惚觉得身边睡着一条长度一米八三的巨型米虫,米虫还知道蠕动呢!我愤愤地划了接听,把手机贴到他耳边,季诗眼睛都懒得睁,迷迷糊糊嘟囔了声:“谁?”

对方在手机那头叽里咕噜说起来。

季诗兀自趴睡着,半天没反应。

对方不耐烦地提高嗓门:“你听见没啊?!”

我赶紧踹季诗屁股,季诗这才应了一声:“听见了,我在点头……”

“谁他妈看得见你点头啊!你能别——”

季诗皱眉,朝我摆摆手,我会意地拿走手机挂断通话,一只枕头朝我压下来,季诗把我俩脑袋都蒙在枕头底,继续大睡。

***

因为这通电话,季金主睡了一会儿还是依依不舍地爬了起来,一看自己还光着背趴在被窝里,不免露出一脸“搞什么我的灵魂都已经出门上车了为何我的肉体还在床上”的沮丧表情。

“这么早去哪儿啊?”我也早睡不着了,低头打量自己的睡衣,这衣服挺宽松的啊,他到底是怎么看都不看就准确地掐中红心的啊?

季诗瞧出我在想什么:“说明你的红心就是照我的蓝图长的。”他朝我比出大拇指。

你只有黄图。

季诗起床后没有立刻穿衣,而是坐在床上冥想了一阵,然后搔搔鸡窝头看向我,也不知道我这眼屎糊了眼的样子是怎么戳到了他长歪的G点,我居然看见季金主喉结一动,目光动情地道:“来一发?”

大清早的我敬谢不敏:“你不是急着要出门吗?”

“还有一个小时呢,足够我一发入魂了!”色欲让刚刚还睡眼惺忪的季金主转眼间充满了元气!

“还要吃早饭呢,不吃早饭容易得低血糖……”

季猫狼扑下来:“你就是我的早饭和高血糖!”

刚扑下来他的肚子就发出了抗议声,季诗“啧”了一声,大概是在饥饿的肚子和饥渴的线圈间权衡了一番,最后说:“算了,我去拿酸奶面包,边吃边做~”

我想象着季诗一边吸着酸奶一边干我,骑驴看唱本的惬意模样,整个人都不好了,一把把人拉下来:“做完再吃!”

季诗不单射我一肚子,出来后还射了我一身,这场景让我想起头一次被季诗上的经历,那个时候我其实还挺害羞的,像季诗这样的大明星,往常都是活在少女们的YY中,居然这么容易就在我面前脱了。虽然当时有点不适应,但要说虚荣心没得到极大的满足那是假的。

不过后来就嘛嘛的了,唯一的感想就是大明星的染料怎么这么多,卧槽好多好多,卧槽卧槽!

***

季诗走后我在网上订了一个花篮,让晚上送去体育馆,花店问我署名要署什么,我想了想,决定大隐隐于市:“宝贝!”

下午六点不到我们就提前到了演唱会后台,我们的休息室和LOTUS的休息室隔得远,根本没机会看见天团的人。在休息室闲聊时,彼安三不五时就会提起季诗,我不记得他是LOTUS的粉丝啊。

“季诗前辈私下个性挺好玩的嘛。”每次说到季诗,彼安的眼睛都会朝我的方向看过来,好像句句话都是在问我。

我自然什么都不会应,顶多回个“是啊”。

但彼安的态度有点微妙,是我太敏感了吗?

没一会儿我收到了花店发来的花已签收的短信,便找了个借口离开休息室,想找找花篮都摆在哪儿。在后台通道绕来绕去,总算发现目标。

我都傻眼了,花篮们挤挤挨挨排在一个小厅里,目测至少有七八十个,鬼才知道哪个是我送的!

我在万花丛中艰难地寻找着“宝贝”,送花的人有歌神、天后、当红偶像团体,还有知名娱乐主持,乃至影帝影后,简直有种半个娱乐圈都济济一堂的震撼感,天团的名号果然不是白叫的。

费了一番工夫我终于找到那只不起眼的花篮。不太好,花篮摆太里面了,不把脑袋钻进去根本看不到。

左看右看,趁没人,我把那只署名“宝贝”的花篮挪到了外面显眼的位置。但老实说,这么多花篮,LOTUS里真的有人会瞄一眼吗?

有脚步声朝这边过来了,听阵势人还挺多,我忙钻进一旁的楼梯间,老远就听见季诗的声音夹杂在众多人声中传来,他在哼《星期五》,口齿不清,惯性走调。

我从楼梯间的门瞄出去,乖乖,是LOTUS的整个团队,有十七八个人吧,季诗的行头最显眼,他穿着一身造型华丽的骑士正装作为开场服,有肩章、绶带、金色的双排扣、手戴白手套、脚蹬长靴,腰间还挂着佩剑,帅得一塌糊涂。

团队的众人把手叠到一起,季诗拿下嘴里的棒棒糖,大喊三二一,众人齐声喊道:

“一发入魂!!”

我菊花一紧。这什么鬼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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