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那种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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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那种命
作者:嘉陌
(1)
冬天的时候我认识了林逸闻,他是个难以用任何词形容的男人,至少到目前为止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可否认,我对他的年纪还是有一点介意的,他大了我整整15岁,在我面前他就是一个叔叔。过年之前我还未成年,但是我总会装成自己已经成年,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猎物。
不过林逸闻不是我的猎物,我是他的。
那时候我并不缺钱,至少还有沈谦养着我,但是在性的方面,我仍旧需要新鲜的刺激。
哦,忘记说了,我叫苏维。是个坏人,至少没有人说我是个好人。
林逸闻是Andy的父亲,他是这个城里的首富,一直做着七位数字以上的生意,所以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常在家里且狡兔三窟,而那一天是Andy叫我们去会会他新泡到的一个雏儿。
这是一种同性恋小孩的游戏,我们唯一的非法聚会,因为大家会分享一点Andy搞来的违禁品——大 麻。
不幸的是,那天我们都High得横七竖八,林逸闻突然回家了。
都说同性恋会遗传,在林家也不例外。当然如果Andy不是有这个喜好我也不可能认识他这种有钱人家的公子。
那天我在他们家的浴缸里睡着了,他们家里也并非只有一个浴室,可林逸闻偏偏把我从里面拎了出来。所以我断定老头对我有意思,于是顺藤摸瓜的勾引了他,他和我的第一次就是在那个我已经及不太清楚的浴室。
后来Andy对我说,我家老头的功夫不错吧。
我问他,他几岁生的你。
Andy笑了,说,十六。
禽兽!
那以后我才知道Andy是个私生子而林逸闻到现在还是个钻石王老五,他没结过婚。
虽然说我和林逸闻的开始有点戏剧性,但是我们都没有再联系的意思。他是一个大忙人,比我忙多了。而后的整个冬天我都没见过他。我和沈谦分手了,因为我成年了沈谦是个有恋 童癖的男人。当然这就意味着两件事,一是我没有地方住了,二是我没有工作没有钱。
当然,你们会问我的父母呢?好吧,我说我无父无母太过分,但是也等于是没有。
他们恨我,因为我会去舔男人的老二而不是用自己的老二去插一个女人。
很多东西在他们眼里不可原谅,我是个怪物,他们不会养一个怪物。
在我无依无靠快饿死过去的时候我又遇见了林逸闻,我把他当成了上帝给我的一个礼物。
不过第二次的遇见有点尴尬,他和市长还有一大堆油头粉面的人应酬完从锦绣饭店里出来,我一个人蹲在路边修我该死的手机。然后我看见他的车子动了,其实我已经看见他大约有十分钟了,我最终还是站起来去拦了他的车子,并且极力风 骚的靠在他的车窗外,问他,能不能带我回去。
林逸闻笑了,笑得前所未有的好看。我以为他会装作不认识我,可是他却开了车门,对自己的司机说,你自己打车回去。
我身上脏兮兮的,他没介意,我们开车去了最近的酒店,我洗干净之后他就迫不及待的干 了我。
这都是我想要的,包括食物,包括床。但是不包括一个一直在接电话的男人。
那时候我仍旧觉得林逸闻是我朋友的父亲,是个叔叔,我不理解他怎么能一边干一个小男孩一边处理工作。
半夜里他电话又响了一次,我也被吵醒了。
他们的对话很奇怪,我肯定那边的人不是Andy,也不是他的工作。他说,最近很忙,你注意身体,我想你,好的,明天就转给你,你别跟他们计较,不差这一点钱,乖,快去睡觉,我还在忙文件,明天还有新闻发布会。
我点了根烟,被呛到了。他说,你不会抽。
我没有否认,没什么好否认的。
于是实话实说,我现在没有住的地方,没有工作,没有饭吃,你愿意收留我么?
你没有在念书?
没有。
父母呢?
他们在S城打工,我祖母前年去世了,我就出来混着,最近被男朋友甩了,身无分文。
你和小默一样大?
我比他大将近一岁。
那是读大学的年纪了。
我高中都没念完。
去念个学校,你喜欢什么。
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你不是希望我对你好么,况且对你好我也没什么坏处。
他挑 逗我,吻我,技巧相当好,当然我也不逊色,至少我这么认为。我们亲吻了一会,分开,仿佛不够,又靠在一起接吻,直至气喘吁吁。
我抬眼睛看着他,问,你有很多情人?
没有。他摇头。
那我做你的情人好不好?
不用,我不是那么有时间和精力的人。
你正是需求旺盛的年纪好不好……
你才是吧,乖,睡觉,明天睡到自然醒,然后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你想学点什么,或者想做点什么,如果什么都不想做也没关系,但是现在不要想了,什么都不用担心。
林逸闻就这么毫无防备的在我身边睡过去了,酒店的床太软了,害我有点不适应。
不过他的话却是真正让我睡不着的,他为什么就能一夜决定一个人的生活。
当然,这是我给他的权力,也是我的请求。
这个时候我才正视一个事实,他也不过32岁,并不真的是个老头,他年轻力壮,他不渴望感情,他很冷漠,这是我这个男人目前唯一的认识。但是我从未想自己就能过这样去依傍林逸闻,他太高不可攀,所以第二天我并没有打他的电话,我一个人离开了。他当然也应该明白为什么,我一直觉得天底下没有这么好的事。
打了个电话去金哥的店里,他最终同意我去他的修车行打工,300块工钱一个月,管吃管住。于是我没有其他的选择,林逸闻是个梦,醒了以后面对的仍旧是生活。
在金哥的店里我感觉到自己年轻的身体前所未有的透支,以至于每天没有一点精力去想做 爱的那点破事儿,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梦 遗了才想起已经快一个夏天没有做过爱,连自 慰都没有了!
不过,日子也就是如此,得过且过。我心情一直不是很好,对未来的迷茫占据我的整颗心。
(2)
秋天的时候,我看到了林逸闻的小情人。
他的红色跑车在本城显得尤为显眼,一看就会让人联想到纨绔子弟,不过他不是,他是林逸闻的宠物。而张尉迟本人也和这车子一样,炫目耀眼,毫不低调。
整个车行的人都在津津乐道他的好车,他送过来清洗,他是一路从北京开过来,四个小时的路程他大约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开到了。我看到他的脸的时候有点心动,张尉迟确实好看,年轻,有品位,整个人有一种成熟的魅力,我断定他有25岁左右教育良好,简直就是所有女人结婚的绝佳对象,不过他车里的香水暴露一个秘密,我闻到那个味道以后又看了看他,我确信他是同类。因为这个香水Andy也喜欢。仿佛所有的TOP都喜欢自己的小零身上散发出这类诱惑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