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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重生]驭兽(62)

不过伊利亚也不急,因为他知道那个林朗在来年的时候会在桑赫斯特学院学习,所以在被拒了两三次之后,他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了脑后——他明年可也是要准备毕业前的测试的。

而克洛麦昂的使者克里特也是私下里和奥森谈过一次,没人知道他们谈过什么,不过第二天,克洛麦昂的使者就带着并不太好的脸色离开了邓赛尼。

只是最后在离开的时候说了一句“他不会喜欢您这个态度的”。

朗朗自然不知道这个插曲。

后来有人给他说了这件事,他也没放在心上。他是有好奇心,不过并不多。以前的生活早就教会了他“好奇心害死猫”,更何况他相信奥森。

☆、chapter 40

没有骑过龙的人都认为,骑在龙背上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

但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朗朗可以很负责的说——这一点儿都不好玩。

远古巨龙形态的奥森身上的鳞片又硬又滑,而且当他飞起来上升到高空的时候,朗朗觉得自己瞬间像是掉入了冷水之中——没办法,高空的空气是要冷得多。

为此,他不得不将水汽中的降温魔法和湿润魔法努力转换为保暖的魔法——就像是从冷水换为热水。

“朗朗,你还受得住吗?”因为奥森在高速飞行的缘故,所以完全不能张开嘴说话。不过还好他们有契约手链——朗朗一直很好奇当奥森变成兽形的时候那个戒指去哪儿了——所以简短的对话完全可以通过手链的魔法在脑海中交谈。

“没事,我还好。”朗朗看着因为阳光的照耀而显得一片灿烂耀眼的奥森的鳞片,努力抓住奥森的一片鳞片——他知道这个时候奥森飞行也不容易,怎么也不能让他分心。

******

两人经过了大半天的飞行,终于到达了龙之峡谷的上方——因为担心突然闯入说不定会引来什么不好的东西,再加上龙之峡谷那密密麻麻的树林也完全不够奥森用远古巨龙的形态降落,所以他们就在不远处一条河流冲击出来的平原那儿降落。

奥森变回人形,担忧地看了朗朗一眼,然后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朗朗身上:“下次如果不舒服的话一定要给我说。”

他知道自己不像卡西利亚斯那样有丰富的载人经验(?),但是他非常希望自己能给朗朗最好的。

“我知道了。”看到奥森好像有些生气的样子,朗朗不敢多说什么,只能乖乖答应。

“乖。”奥森亲了朗朗一下,然后弯腰抱起脸色有些苍白的朗朗走进龙之峡谷的入口。

似乎是预感到他们的到来,密密麻麻相互交错纵横的荆棘树枝仿佛开启了某种开关似的纷纷退让开来。

那种阴测测的感觉瞬间消失,地面也开出了一朵又一朵的鹅黄、桃粉、玫红的小花朵,甚至还有五彩斑斓的蝴蝶在阳光下轻轻飞舞。

“这儿好漂亮啊,奥森!”朗朗看到这些,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奥森的脸倒是黑了一把——要不是知道龙之峡谷就是个意志的话,他还真要将对方当做“情敌”了。

而且让奥森没有想到的是,走过那片柔软的草地之后,,就立马有一丛绿色的藤蔓伸了出来,上面一颗颗晶莹饱满的紫嘟嘟葡萄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只是这样的水果配上上面下面翻飞的喷水蝴蝶的场景……怎么看怎么诡异和……谄媚。

他就知道自己不该带朗朗来的!

奥森有些气结地在心里嘟囔了一句。

还好他没有打算在龙之峡谷呆多久,要不然他都已经可以预想到接下来的日子他和朗朗呆在一起的时候,随时随地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东西来捣乱了。

要不是加狩这段时间说有事要先回獉狉森林一趟的话,他还真想将加狩扔出去当挡箭牌一次。

不过或许那个时候加狩会和龙之峡谷“狼狈为奸”?

啧,所以说,宠物什么的最要不得了。

可是奥森也不得不承认,正因为有加狩陪着朗朗,所以才让自己忙碌的时候,朗朗才没有那么孤单——虽然大多数时间都是朗朗被加狩忽悠着做各式各样的美食。

想到这里奥森的眼角又抽抽了。

奥森原本抱着朗朗的,但是朗朗说他好不容易来到了龙之峡谷,想要亲自在上面站在地上感受感受。

奥森看了看不远处从土里钻出来的左一个右一个零零散散的掘地鼠,一个个的将它们的小绿豆眼睛瞪得溜圆,只得无奈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然后拉住朗朗软软的手。

于是一路上,基本上奥森和朗朗他们走几步就会遇到一只小动物捧着新鲜的水果或者娇艳无害的花朵往朗朗身边凑。

只是惧于奥森的龙威,那些小动物都不敢靠近。

不过朗朗倒是很开心,将那些小小的礼物全都收了下来——然后交给奥森抱着。

最后实在是抱不住了,朗朗只得用柔软的藤条编织了一个口袋,然后将这些东西收好——当然还是奥森提在手里。

还好奥森早就知道在今天不能到达那个地方,所以是直接带着朗朗去了卡西利亚斯和伊克尔曾经居住的木屋——要不然的话,就这么走几步就停一停,估计走到明天早上都走不到幻境去。

******

虽然龙之峡谷对朗朗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热情和讨好,但是对奥森就是另一个态度了。

如果非得要做个对比的话,龙之峡谷对待朗朗是春天般温暖,对待奥森就是寒冬般冷酷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知道了朗朗和奥森已经心意相通的事情了,龙之峡谷甚至在奥森打猎的时候多做了好几个陷阱,还将一些比较大型和凶猛的野兽往奥森那儿赶。

不过从某种程度上倒是便宜了奥森。

这从他带着一只长毛牛和两只五彩鸡的成果就可以看出来了——尤其这是奥森一只手扛着的。

因为赶路赶了大半天,所以朗朗决定晚餐要做的丰盛一些。

又因为之前龙之峡谷很热情的送了许多水果,所以朗朗就决定将肉和水果一起来做菜。

苹桃是几只食肉松鼠送的。一共有五六个,是一种长得像是苹果但是味道尝起来是桃子口味的一种超大水果。

柑橘是喷酸螃蟹挨着横爬,背在背上滚过来的。柑橘倒是和朗朗记忆中的口感和样子一模一样,只是个头也大得很,就像是一个蜜柚似的。

朗朗让奥森将两只五彩鸡都拔毛去内脏处理干净之后,准备用来做苹桃鸡丁和柑橘鸡柳——至于多余的骨架子和鸡头鸡爪,朗朗打算用送来的一只人参和两只当归做人参当归鸡汤。

虽然可能没有带肉的香和有吃头,但是光喝汤的话,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其实如果这个苹桃的味道像是苹果的话,朗朗还打算用来炖汤的呢——酸味较浓的水果用来炖汤的话不仅口感丰富而且味道清香。

水果当菜并不少见,不过有的水果也是不能混在一起乱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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