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黑执事同人·恶魔少女(48)

然后是,一声闷响。

“我原本,只是想抓住他的把柄利用他的。到头来他还是难逃一死。虽然女王陛下的信件里没有说怎么处理……但这样也好……”兰斯走到安特妮思身边,掐断一株被染上鲜血的百合,“美人计?你想的?”

“只是顺水推舟罢了……”

“我也想这点小事你不会用这种方法,那么接下来,就对这个家伙旗下的银行用我们的人蚕食掉吧,这也是女王陛下所愿意看到的……至于这个嘛……”兰斯把那朵百合花嫌恶的扔到那堆肥肉上面,“醉酒之后,不幸溺水而亡——你知道该怎么办。”

“啊,对了,你的手套,去换双新的吧……脏死了,小家伙来了之后你先好好调教调教,伤了人总不好。”兰斯背对着安特妮思,走进了灯火辉煌的城堡里面。

“是的,少爷。”安特妮思笑道,把手上沾了[熊掌]的汗渍的手套脱下来。

猎豹

无论多么弱小的组织或者个体,都有其强大的一面。

——记语

————————————————————————————————————————

“救……救命啊!!!”一个孩童尖利的惊叫,随后就看见给埃梅斯送东西的守门人希金斯的侄子杰米惊慌失措的从庭院跑了出去。

安特妮思不是没有听见那一声尖叫,只是……眼前的这位绅士更加有吸引力呀!

安特妮思自从看到这小宝贝之后脸上就一直挂着醉人的甜美笑容。

啊,啊这是多么引人注目的小家伙啊……听听吧——Cheetah,这个来自于北印度语Chita,Cheetah就是有斑点的意思。多可爱的猎豹啊!

“今天开始,这里就是你的新家了……嗯,爱德华。”安特妮思友好的向那只头比较小,鼻子两边各有一条明显的黑色条纹从眼角处一直延伸到嘴边,如同两条泪痕(这也是区别于其他大猫们的最显著特征之一)的[小家伙]伸过去一直手,结果却被爱德华一口咬住。

“不错,很调皮呢,爱德华。”安特妮思无关痛痒的把手抽出来。又摸了摸爱德华头上的毛:“但是这么对待少爷可是会被直接判处死刑的。”

爱德华的身材修长,体形精瘦,身长约140-220cm,高度约75-85cm。它的四肢也很长,还有一条长尾巴。猎豹的毛发呈浅金色,上面点缀着黑色的圆形斑点,背上还长有一条像鬃毛一样的毛发。早在运过来的时候,洛朗医生已经为爱德华做了全身检查。事实证明,这只躯干长1.3米,尾长0.6米,肩宽0.8米,体重50公斤的雄性猎豹无疑是最为完美的。安特妮思很是开心接下来训练爱德华的任务——她和塞巴斯蒂安一样,对一切的猫科动物都非常有爱。

不仅安特妮思知道,兰斯也明白:虽说猎豹容易饲养,人们可以调教猎豹去取东西、去打猎。但是一般来说的话,猎豹还是属于比较难调养的动物,因为它好动。再一个的话,因为它没有一个固定的窝。所以的话,人们只能利用猎豹来追捕猎物。通常情况下是猎手将猎豹蒙上头套,带到一个狩猎的地点,这样的话是为了节省猎豹的体力。然后到了地点发现猎物之后,就马上将猎豹的头套取掉,然后让猎豹去追捕猎物。当猎豹捕到猎物以后,猎人一般就是让猎豹分享一小部分猎物,或者是让它吃猎物的血。

可是,兰斯不喜欢这种方式,安特妮思,如果要她说出自己的意见的话,她也只是微笑着摇摇头。

毕竟,兰斯不仅仅是把猎豹用来打猎的。

所以他交给安特妮思的任务,不仅仅是把爱德华调教成一只帮助打猎的[狗],更是一只猎豹,一只真正的,作为狮子的帮手的一支矛,一面盾。

当然,首先要这只猎豹听小狮子的话,如若不然……在危机四伏的草原上,饥饿或者愤怒的狮子很可能会把形单影只的猎豹当作捕食对象,这样的下场……不仅仅只针对爱德华……

“哼哼,你很开心嘛。”兰斯就算是说着这话的时候,也是一副笑眯眯的天使模样,温和高雅的贵公子。

“的确没错。”安特妮思直接的说,顺手抓住爱德华厚厚的脚垫,软软的,好舒服哦。

“也不急着这么一时……”兰斯站在爱德华触及不到的台阶上,“我要出去。”

“那爱德华……”

“只好先委屈它,用链子锁起来……或者,让洛朗医生给它喂点麻醉剂?”

“我觉得还是锁起来吧。”安特妮思慎重的选择了前者。

兰斯坐着马车一路到了伦敦市区。

“啊呀呀,是位小少爷呢。”安特妮思刚刚把店门打开,就听见里面传出了一个喜气洋洋的声音。

“少爷要那种布料?我们这里的布料,可都是全伦敦最好的……光看着羊毛纺织的布匹……可全都是从法国皇后街的衣服才能用的材料呢!”店主眼尖的看出来那个美丽的小姐是前面这位贵气的少年的侍从,当下也把全部的精力放到了兰斯身上。

“咳……”兰斯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店——就算这是全伦敦最好的布行,可是光顾的也多是小姐、贵妇人之类的……男士……嗯,很少来这里的。

若不是埃梅斯在临出门前答应[好好照顾]爱德华,所以希望少爷给她带回来一些时尚的好布料……嗯,应该让安特妮思来的,可是自己知道,不能这么放心大胆的让安特妮思独自行动。

“少爷,不介意的话请让我来挑选吧。”安特妮思轻轻一笑,似是月华初绽,解开了兰斯的尴尬。

这是,纺纱吧?安特妮思一向不喜欢那些大花儿大朵儿的,虽然可以用搭配来让效果变得让人惊讶。但是单看布匹,是不行的。

安特妮思想起埃梅斯喜欢那种半羊毛半棉纺的布料——虽然说不是像公主皇后那么名贵,但是稍作装饰,和其他的饰品搭配起来,也是不必全羊毛纺织逊色的。

这么想着的时候,安特妮思的手却向一匹深蓝如墨的天鹅绒摸去——另一只白嫩的小手在同一时间到达,还响起了一个声音:“呀!这个好适合谢尔啊!”

说完话,伊丽莎白才注意到布料上还有一支比自己的手更为纤长的戴着手套的手。黑发红眸,温柔高贵,好漂亮的人啊……

“这……这种布料本店只有这么一匹了……真是对不住两位……”店主为难的搓搓手,这两位都是他的顾客,总不能怠慢其中的一位。

“这样啊……”没等安特妮思说话,伊丽莎白先是颇感失望的叹了口气,又转转眼睛,看看有没有其他的看上的。

“小姐若是喜欢的话,您就要了吧,”安特妮思见伊丽莎白的目光停留在一匹光滑美丽的紫色布料上,虽然说这布料很好,可是一般来说,名门望族的公子小姐们都不会穿紫色的,“况且,少爷也不希望您这么可爱的小姐失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