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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那对情侣(55)

当个兵还能当出个女朋友,他天天在满是小妹妹,小姐姐,大姐姐,小阿姨,怪阿姨的学校里走着,居然连一个看对眼的都没有,这人比人真的气死人啊!

两人唠了将尽一个小时,直到迟信的手机彻底没点之前才悻悻地挂断了。约定等齐向天有假期的时候,到时候他们三个人一起在B市附近好好玩玩。

齐向天挂了电话,看了眼身边睡得跟死猪一样的迟信。叹了口气,把人背到肩膀上,送回了宿舍。

趴在齐向天的背后,迟信咕哝了一声,又沉沉睡去。

齐向天歪着脑袋听了听,貌似在叫着谁的名字。

是“向天”,还是“夏至”?

齐向天摇了摇头,无所谓地笑了笑。

————————————————

军训结束后,迟信收拾包袱,回到了他位于B市的老家——就是迟家在举家搬迁到S市之前在B室的住所。

房子位于三环内,是一件将近三百平米的复式别墅。

虽然全家都搬到S市定居,但是这房子既没有转卖,也没有出租,就这么空关了几年,每个月都有人来定期打扫,所以房子还算整洁。

不过迟信也没有在这里久居的打算。

过年的时候,迟许就答应给他买间房子——就跟当年给刚考上大学的迟雅一样。

迟许看中了好几个S市的高档楼盘,给儿子挑选,没想到迟信却提出想要在B市买一间房。

作为父亲,迟许非常支持儿子回到B市发展,虽然S市的金融产业世界领先,但是B市才是天~朝的政治经济中心,将来迟信毕业后,能够在B市开拓市场,对于迟父来说非常喜闻乐见。

不过自己的老婆自己知道,她是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儿子脱离自己的掌控的。于是迟父瞒着妻子,在B市买下房子,在高考结束后,就直接带着迟信飞了一次B市做好过户手续。

他们买的是套全精装修的现房,一百二十多平米的三室一厅。另外还花了三十多万给迟信配了一部车——迟信趁着暑假已经考出了驾照。

迟信向学校提交了不住校的申请,然后提了车打算把老屋子里的东西一点点搬到新家去。

三四年前的衣服家具自然是用不着了,但是他房间里几百册的珍藏漫画和小说书,迟信自从搬到S市后,这三年没有一天不是日思夜想的。

迟信拿着个硕大的瓦楞纸箱,把漫画书整齐地叠放好,从他二楼的房间里往车库里走,刚到门口,就看到一个人影探头探脑地往他家院子里看。

“哎,这谁啊,这不是阿信么?”

那人懒洋洋地靠在迟信他家门口的石柱子栏杆上,摘下墨镜,朝他挥了挥手,“哥们,还记得我不?”

作者有话要说:

猜到了么?嘎嘎嘎

第四卷 今我来思

第33章 故友

“嘿,你小子行啊,这车真不赖。”

迟信把装着漫画书的箱子放进了车子的后备箱里,回头钻进驾驶座,就看到身边的小痞子正一脸兴奋地在副驾驶上东摸西摸的。

“大哥,我这车才多少钱?您三年前就开宝马6系的人有必要这么嘲讽我么?”

迟信无奈笑道。

“我这不是一年多没开车了,我眼馋啊。”

小痞子顿时皱起了眉头,“酒驾被扣了十二分,至今还没把驾照领回来呢。”

“该!”

迟信嗤之以鼻。

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小痞子,站没个站相,坐没个坐像,油光水滑的看上去恍如二十出头的小青年。实际上整整比迟信大了七八岁,目前已经是快要三张的人了。要不是迟信从小和他一起长大,还真要被这老妖怪的外表给骗了。

“佟哲,怎么那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

虽然年纪比自己大,但是就冲他这万年中二病晚期的样子,迟信可一点儿都不想管他叫哥。

“心态年轻,自然就年轻。”

佟哲对他的没大没小也毫不在意,掏出墨镜支棱在自己翘~起的小鼻子上,“走,既然有车,就送哥哥一程。这大热天的,没车真不方便。”

迟信瞥了他一眼,往导航系统里输入他报出的地址,然后油门一踩,开了出去。

佟哲对迟信这三年的经历非常关心,不过当他得知迟信这次考上了M大后,倒没有表露出特殊的惊讶。

“我从小就知道你小子聪明,就是没有把心思放到学习上。不像我,根本不是念书的料。”

佟哲将头靠在玻璃窗户上,波澜不惊地说道,“我要是有你脑子的一半,也不至于就混个大专文凭……还是野鸡学校的那种。”

迟信闻言嗤笑了一声,一边用余光瞄了他这位往日好友几眼。

佟哲是迟信的邻居,就住在他们隔壁那栋小楼里。

两家都是做生意的人家,又是邻居,家里又是两个男孩子,自然走的近些。

迟信觉得自己之前过的挺不靠谱,多多少少和佟哲这家伙有莫大的联系。

毕竟自己第一次爬树,第一次掏鸟窝,第一次去小区水塘里捞鱼,第一次掀女孩子的裙子,都是在佟哲的“指导”下干的。

读书的时候,佟哲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乍一看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实际上性子野得很,一天不打架浑身难受,跟过他的小弟估计都可以组好几只足球队。而且他非常讨厌念书,属于一拿起书本就想瞌睡的那种,所以初中毕业之后干脆就念了个不怎么需要上学的职校。把他一心想要望子成龙的爹给气的差点脑溢血。

托国家政策的福,以三校生的身份毕业之后,他爹硬是把他塞进了一个什么名儿都没听说过的,地处六环开外的野鸡大学,混了三年,总算拿到了一个大专文凭——不过这都是迟信去S市之前的事情了。

迟信有时候怀疑他爹妈之所以对他要求没有那么高,完全是因为有佟哲这个反面教材在隔壁的缘故。只要比隔壁那小子稍微乖一点,迟家爹妈就觉得自己的儿子很不错了。

他这三年基本没有回过B市,两人也只有在网上有联系。高三一忙起来,好几个月都不说一句话也是常有的事情。

后来听说他去年被他老爹从自家公司赶出来之后,也没去找工作(迟信怀疑丫根本找不到),拿着他老爹给的钱,在B市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开了间酒吧,自己做起了老板。这会儿迟信正把车子往酒吧方向开呢。

看着这家伙坐在自己身边,一边抖着腿,一边哼着歌,一副四六不靠的样子。迟信突然想到,如果齐向天不是去参军,而也跟这家伙似得,在S市凭着户口混个文凭出来,三四年之后是不是也是这副德行。

这么一想顿时觉得齐向天参军这个主意实在是太好了。想想人家军训时那气度,那精神气,在看看现在旁边这个翘着二郎腿的……

“我以为你当了老板就会搬出去住呢。”

迟信看着导航,打了个弯。

“啊,去年已经搬出去了,后来跟我爹和解了,就搬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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