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知道你为什么总是打不中么?”
扳过曾平凡的身子,让他面向靶子,把枪重新塞回了曾平凡的手里。那只总是在曾平凡腰部徘徊的魔手再一次包上了曾平凡的手,缓缓地托起了平凡握着手枪的手,萧衍“一本正经”地问道。
“不知道……”
曾平凡小学生似的乖乖回答——如果知道的话,他至于补考三次还是不及格么?
“告诉我,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噗……萧衍忍笑忍的好辛苦。
“枪啊……”
曾平凡不明所以的答道。
“好……是什么枪?”
“……”
好吧!曾平凡承认自己无知,更加承认他不但射击实践课是重考三次,连理论课也是重考两次才通过的……而且一毕业就彻底还给老师了!
不能怪他好不好?虽然交警是可以佩枪的,但是有几个S市的交警遇到过枪战,以为是在拍香港警匪片么?动不动就“啪啪啪”扫射?
和大多数的警察一样,曾平凡的佩枪是“善良之枪”,“仁义之枪”,从来不见血……
“这只是M1911自动手枪,在美国军队服役长达70年,现在任然被很多国家的机构和民间人士使用。射击方式为半自动,射程五十米,口径0.45英寸,发射柯尔特手枪弹, 7发弹匣供弹。”萧衍解释道,“这枪结构简单,分解结合比较方便,故障率低,不易卡壳。但是重量体积较大,枪全重有一公斤超过,后坐力也大,所以影响射击精度。”
“恩……”
曾平凡点了点头——上课时候老师貌似说过。
“所以一定要控制后坐力的作用。”萧衍向前靠了一靠,抵住曾平凡的腰肢,“除了手腕,最重要的就是腰力。用腰控制全身的动作……”
萧衍放开一只手,沿着曾平凡的腰线一路上划直到他托着枪的右手手腕,手指在他纯棉的布料上彻彻底底地摸了个够。
“射击最重要的就是‘枪感’。不知道手里的枪是什么型号,什么性能,给你最好的武器不过也是浪费。来……闭上眼,用你全身感觉一下手里的枪,不要只是用眼睛。用你全身的触觉,听觉,位觉来感应——然后发射。”
“闭眼?”
曾平凡放下手,为难地抬头,“我就算睁着眼睛也……”
“没关系,相信我……”
托起曾平凡的手,萧衍定定地说着,“试一下……好不好?”
“啊……”
曾平凡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这一幕被曾警员当年的教官看到会不会气的发晕?这小子上课什么时候这么听话过?
深深地呼了口气,曾平凡端起了枪,慢慢闭上了眼睛。
陷入黑暗的身体格外的敏感,身后萧衍的气息,耳边穿过的风声,手里枪械的重量一下子变得无比清晰。最让他安心的是萧衍那不松不紧,恰到好处包裹着他的手的大掌,让自己觉得无比地值得信赖。
“准备好了么?注意腰力啊……”
耳边,是萧衍低沉优雅的男声。
点了点头,曾平凡扳动了枪机。
“呯!”地一声脆响炸开。
“不是吧……”
张开眼睛,曾平凡难以置信地看着对面的靶子——虽然只是6环而已,但是竟然没有脱靶,子弹更加没有到处乱飞!!
这是曾平凡26年来第一次“正确”地打在靶子上啊!具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哇!!中了!我中啦!”
扔下枪,曾平凡兴奋地大叫起来,猛地回头,“萧衍你……”
你看到……了么?
嘴唇……正好贴在了正要低头和他说话萧衍的唇上。
两个人,都呆了。
时间在这一刻好似停止了一般。曾平凡傻傻地看着萧衍的领口,心脏无法抑制地狂跳起来。而萧衍也好不到哪里去,半张着嘴,盯着曾平凡的嘴唇移不开视线。
“我……我去告诉阿力……我打中靶子了……”
曾平凡一下子推开同样呆立的萧衍,飞奔了出去,落荒而逃。
“是……红烧肉……”
看着曾平凡离去背影,萧衍一手捂上了自己的嘴。
“他的唇……竟然是红烧肉的味道……真是,狗狗啊……”
第14章
“干妈!我回来了!我好饿啊!我要吃肉!红烧肉!!”
放下了一本书都没装,却塞满了脏衣服的书包,一身白衬衣的少年一手叉腰,站在家门口“嗷”地一声猛叫。
“哎呀!凡凡回来啦!”
牛晓晓右手拿着把锅铲,左手打开门,一脸惊喜地看着一周不见的干儿子。
“死老头子!你儿子回来啦!快点来拎包!”牛晓晓虽然年逾五十,依然精神奕奕,叫一声整个小区都听见了。
看到曾平凡正要弯腰拾包,牛晓晓急忙拉住他的手,“别别别!让你干爹拿,死老头子周末在j家就知道坐在沙发上看球!你说中国男足踢的球是人看的么?给他找点事情做,免得他一把老骨头生锈!”
“哼!慈母多败儿!”拖着人字拖鞋的马德华大队长穿着老头衫从房里踱了出来,指着地上塞满衣服的大包,“二十多岁的人了!都上了大学连衣服都不会洗,还要每个礼拜带回来!想当年我和他爸……”
“行了行了!儿子一礼拜回来就这么一天半,还要听你讲革命家史,凡凡不烦,我都挺烦了!”牛晓晓挥着锅铲大声道,“我送儿子去念大学,是去学高等文化的,不是去学生活技能的!”
牛晓晓一插腰,眼珠瞪得老大,“会洗衣服的人多了去了!人人都能考上大学么?”
“无知!无知!妇人之见!”马德华边叹气,边无可奈何地依照老婆大人的吩咐拎包。
“凡凡啊!多吃点啊!大学里伙食不好吧?你看你都瘦了……”牛晓晓夹起碗里的好大一只蹄髈放进了曾平凡的碗里。
“恩恩!”
曾平凡吃的眉开眼笑,都没有嘴答话了。
“对!凡凡多吃点!”这回马队长没有和老婆抬杠,贴心地为干儿子盛了一碗鸡汤,“那学校从我念书的时候开始,食堂里的东西就没有好吃过。你正在长身体,要多补点!”
看着曾平凡吃得香,牛晓晓都不觉得饿了,捧着玩直盯着曾平凡看,越看越开心——多好的孩子啊!是我养大的!我牛晓晓虽然不会生,但是我会养啊!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其实这个道理放在妈妈的身上也是一样通用的。但凡长了眼睛(鸡眼和X眼除外)的人都看得出来,曾平凡是长的不咋地么脑子也不咋地,除了想象力媲美火星人整天爱做梦还有饭量比较大,这个家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优点(当然了,“善良”这个特制是古今中外所有小说主角的共通优点,大家都有的优点就不能算优点了)——偏偏牛晓晓大婶就可以视而不见,依然以这个儿子为荣。
“对了……”又夹起一块肥得冒油的红烧肉放进曾平凡的碗里,牛晓晓顺便问道,“你那个室友还是没有来上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