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奴隶受的刺激太大,从夜晚的蚌壳变成了白天的雕塑,魔王心想。
自那以后,兰缪尔呆在窗边的时间越来越长。
有时候昏耀早上离开宫殿时他在那里,夜晚回来他还在那里,大多时候是一动不动地望着结界崖上的那团光芒,安静地沉默着。
哪怕昏耀多次暗示“硫砂不是完全不懂规矩的家伙,不该看的她不敢看,那晚她早在开始之前就走了”,以及“你跟在我身边,没有魔族会吃你,我也不会给你喂魔族的肉吃”。
都没有用。
兰缪尔说:“吾王可否换一个地方束缚我?”
他想了想,很不熟练地将手贴在胸前的衣襟上,缓缓道:“您想怎么样,都可以。”
上一次他提出这个要求时,昏耀吓唬他,要给他吞火石。
这次,魔王看了看窗外的风雪,焦虑地在心中默算着冬季剩下的日子。
当寒冬过去,地底的火脉就开始苏醒。
气温开始变暖,冰湖开始解冻,苍茫的霜角群山中,逐渐传来野兽活动的声息。
昏耀终于得以在把人类彻底养坏掉之前,将兰缪尔牵出宫殿。
只是偶尔溜一下而已。昏耀这样想着,然后顺手把骨钥放在了自己的兽骨王座上。
“吾王这是什么意思!?”
无数魔族惊恐不已,私下议论纷纷。
此前兰缪尔一直呆在昏耀的宫殿里,许多魔族对他的最深刻印象还停留在那场人类王城之战的时候。
只记得有位白袍金发的圣君陛下,强得不似人族,是唯一能和他们的王正面交手的家伙。
转眼一年多过去,如今看到王与这人奴形影不离,众魔族只觉得冷汗涔涔。
尤其那些在第一年肆意欺辱过兰缪尔的家伙,每次来觐见魔王的时候,都担心自己的盘角随时有可能不保。
许多魔族苦着脸跑去找大祭司塔达,求他给算一算。
老人家高深莫测地在骨筹上摸来摸去,最后一锤定音:“哦……这是王的姻缘啊。”
“姻缘!?”
多古一蹦三尺高,老脸惊恐地扭曲,“什么叫姻缘?塔达,你的占卜铁定是又出错了吧!”
“老天爷啊,叫地火把我老头子给烧了吧!”
老巫医吐沫横飞地叫起来,抓着自己乱糟糟的发辫,“我之前可给他施过厉害的咒,他万一记恨上我,在王的面前说我的坏话……”
大祭司嫌弃地后退两步,懒得理他。
昏耀本人可不在意这些。自从他开始溜人类之后,无数新鲜的事物让兰缪尔目不暇接,就像山里抽条的枝芽一样恢复了生机。
几天下来,这人就变回了日日跟在魔王旁边问东问西的样子,再也不当雕塑了。
昏耀心情好的时候,就给他解答一点;心情一般的时候,就晾着他;倘若心情不好,就使些鬼伎俩,骗骗他,吓唬他。
如果能看到兰缪尔露出或茫然或无奈的神态,昏耀的心情便会瞬间放晴。
总之,地火苏醒了,兰缪尔也活了。
万物欣欣向荣,魔王很高兴。
“深渊里,魔族的部落大大小小有二十来个,均以首领之名命名。其中势力庞大的,要数东北的瓦铁,西北的黑托尔,还有正南的贞赞……”
闲来无事的日子,昏耀就把羊皮地图展开,尖锐的指甲在那些山川线条上随意地指着,同兰缪尔闲聊。
“按照先祖留下的古老规矩,若魔王诞生,所有部落首领都要臣服;但同样是古老规矩,断角的魔又意味着耻辱。”
“首领们好端端的当着首领,谁想白白臣服?自然就打着为魔族抹消耻辱的借口,天天琢磨着如何宰了我……”
兰缪尔这才第一次了解到昏耀面临的处境。
虽有魔王之名,实际上却步步惊心。
“那……吾王这些年是如何应对过来的?”
昏耀:“唔,打服就行。”
兰缪尔:“。”
脑海里闪过一千种政斗故事的圣君陛下,深刻地反思了自己。
或许,他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真正习惯这群魔族吧……
第15章 第二年
寒冬过去后,大小各个部落的首领就要赶来王庭觐见魔王。
自古以来,每一次的王庭觐见都会流血。
这是一场暗中较量,不仅发生在王与首领之间,也发生在首领与首领之间。势力深厚的三大部落伺机而动,而那些零散的小部落则需要为自己找好阵营……总之,是个挺令魔头痛的大事。
昏耀一边做准备,一边每晚不厌其烦地在兰缪尔耳边叮嘱,近一个月都不要在窗边乱晃。
“你要认识到自己的过分美丽,”对于这一点,魔王倒是从来不吝啬夸奖,“如果被那些外来的首领瞧见,还不知道会给我惹出什么事。”
兰缪尔立刻小幅度地点头,展示出很乖巧的样子。
昏耀很满意,转天就将几捆细绳和一把骨片扔到他跟前,让他编着玩打发时间。
深渊里没有人间那么多的奇珍异宝,魔族多配骨饰。
色泽鲜艳的石头磨成珠子,再添上兽骨、贝类,甚至是先祖的残骨。将这些用绳结串起来,挂在胸前,或是系在发辫间。
兰缪尔从未亲自动手编过这种东西,他无从下手地捧着那些骨片,问:“吾王可否允许奴隶先去向工匠请教?”
昏耀:“这都不会。”
兰缪尔:“奴隶确实不会。”
结果那天,昏耀呆在宫殿里教他编了一个下午的骨饰。
之后一段时间,魔王总是能看到他的奴隶在认真地做工艺。
兰缪尔会将银灰长发如魔族那样编起来,赤足跪坐在地上,简陋的麻衣也不能掩盖一身光华。
有时不慎被尖锐的骨片划伤了,他皱眉将手指含到嘴里,用舌尖抵着伤口止血。过了会儿,仔细地确认不再流血了,再重新拿起一颗新的珠子。
……可爱,魔王悄悄偷看并心想。
他偷看了大概半个钟,忽然觉得不妥:自己怎么能天天觉得仇人可爱?
兰缪尔摆弄了半天,有一个绳结怎么也系不上。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用唇艰难地叼起一侧,换成双手来系。
昏耀决定不纠结了。可爱就是可爱,这和长得美一样,是无可辩驳的事。他恨兰缪尔,不妨碍他承认这个人可爱。
兰缪尔学得快,审美又比粗俗的魔族高出不知多少倍,等到各个部落的首领陆续出现在王庭的时候,已经能做出十分美丽的饰品。
他将其中最精美的一串骨饰胸链献给魔王,笑着说:“您可以把骨钥挂在中间了。”
昏耀大为皱眉,心想这奴隶实在狡猾。如果把骨钥做成胸链佩戴,他岂不是天天要把骨钥带出去?那也就等于要天天把兰缪尔带出去……
这家伙,嘴上装得乖巧,其实果然还是想出去!
——魔王似乎没有意识到,兰缪尔从来也没说过,希望他日日贴身戴着这串骨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