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是邪神[无限](207)+番外
只是新娘子的脚没有落地,余清韵就见头帕底下,那些由宫灯透露出的火红烛光立刻消失不见,周围的邪祟消失了。
就像是余清韵上次入轿之前,成功拿到铜镜,安全入轿,那些邪祟全都消失,并不待见新娘。
无人相迎的这一对新人进入大开的府上大门,余清韵把铜镜揣在怀里,把她和莫立鹤的后背隔绝开来。
即使是被人背起,余清韵也不愿意放下铜镜。
他们先前在计划的时候就有考虑过余清韵该如何从季府回到自己府上。
余清韵感觉出新娘子出门如果不上红轿,那么这一路必定会出很多灾祸,只有新娘子呆在红轿子里出行,外界的安全系数或许会得到提高。
至于红轿里的诡异,余清韵就打算抱着铜镜镇住轿子里的东西好了。
余清韵被莫立鹤背上了一个地方,莫立鹤让她站在了一个垫子上,随后站在余清韵身侧。
余清韵抱着铜镜站在原地,一个轻飘飘的红色带子落在余清韵两边胳膊上
一条长长的红色带子跨在两个新人之间,那朵硕大的红色布巾做成的假花就在余清韵和莫立鹤之间。
耳边是司仪的叫声。
“一拜天地”
余清韵和莫立鹤一期顺时针按照四个方位弯腰祭拜。
“二拜高堂”
他们两人转回原来的方向,弯腰拜了拜。
“夫妻对拜”
余清韵转向旁边那个人,朝着旁边的人拜了拜,余清韵在弯腰靠近旁边那人的时候闻到了一股气味。
熟悉的腐臭味,余清韵瞬间分辨出是死人尸体的味道。
她身边的新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换了人,不是莫立鹤了。
“送入洞房!”
耳边传来那声尖锐的声音。声音之中透露着怎么也掩藏不掉的恶意。
新娘子抱着铜镜,在身边一阵冰冷感觉的簇拥下,被人引导着送入了房间。
余清韵坐在床沿边上,抱着铜镜,耳边传来奴仆离去关门的声音。
送入洞房以后,新郎不会立刻入房,与新娘圆房,新郎需要在外面招待宾客和敬酒。
现在这个房间里就只剩下余清韵了。
她在床沿边上坐了一会儿,确认真的没有其他的东西在房间以后,摘下血红头帕,面目凝重的地观察四周,查看摆设和地形布局,为后面的行动做准备。
这间房子很大,但又不是很空,许多的大花瓶和屏风,布帘子在房间里,还有一套梳妆台在旁边,摆件陈设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用心。
但也是因为摆件足够多,这间屋子里的死角也非常的多。
余清韵只能借着梳妆台和屏风前那个大圆桌上的几根红蜡面墙观察着这间屋子里的东西。
刚才的三拜里余清韵发现了新郎被替换成了死人,不知道这一手变化是莫立鹤的计划还是他真的出了什么意外。
既然莫立鹤失去了联系,余清韵只能选择在房间里等待他们的接应。
之前就有过商量,他们在外面活动踩点,莫立鹤会想办法拿到厅堂上的圆盘,然后来屋子里和余清韵汇合。
既然现在的新郎官变成了死人,余清韵就不能够保证莫立鹤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进入房屋,而且她还要小心一种情况:死人新郎进入屋子比莫立鹤快。
如果说那位“新郎”先进入了房间,不管它是不是莫立鹤的手笔安排,余清韵都会选择杀死那位“新郎”,到时候她就不能确定屋子里动静会不会吸引到其他邪祟了。
但愿莫立鹤不要掉链子。
余清韵重新把血红头帕戴在头顶上。
新娘子安安静静坐在床沿边上,身后宽敞的大床上是火红色牡丹国色被套,红蜡照在新娘子精致血红嫁衣上的金丝,金丝闪烁,流光溢彩。
门外是众宾客的嬉笑,推盏杯酒,屋内是静静坐在床沿边上的新娘子,余清韵把铜镜抱紧,藏在宽大红袖之中的手握着黑色的匕首。
门外根本不是什么众宾客被宴请的热闹。
雕花镂空纸糊的门框之外有着烛光,烛光映照着外面的情景,那是一个个鬼影攀附在门窗纸糊之上,扭曲的身形,不正常大小的肢体,时不时传出嬉笑。
看来会是一场混战,余清韵心下沉重。
莫立鹤究竟在干什么?
攀附在门窗之上的鬼影缭绕,余清韵已经不把圆盘拿到的希望放在莫立鹤身上了,她现在思考着待会该怎么出招,思索着之前一路从厅堂开始走进房屋的路线,打算自己杀出去抢夺圆盘。
只要能撑住一段时间,这里动静那么大,余清韵相信晴空几人不会不过来汇合掩护的。
凡事还是要靠自己啊。余清韵感慨。
外面的说话声开始慢慢变小,由喧闹嘈杂的主饮沦为背景音,若有若无。
“咿呀呀”
木门被打开的声音很小,几乎听不见,但还是被余清韵给捕捉到了。
来人的脚步轻盈,慢慢靠近余清韵,在余清韵面前站定。
面前的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虽然是站在余清韵的面前,却跟她保持了一个安全的距离。
余清韵无法透过血红头帕的底部看到那人的鞋子,也无法判断这个人的身份。
是莫立鹤吗?
余清韵保持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坐在床沿边没有动。
然后她就听到面前人的一声轻笑。
这道声音极为熟悉,磁性声线,却不低沉,反而很清透,光凭着这一点声音就能想象到声音主人是何等的风姿。
但余清韵却在听到这道声音的下一秒开始紧绷起来,控制不住的杀心伴随着忧虑。
是风霁月。
第104章 清醒
周颐莲还记得她第二次见到季家少爷还是在及笄之后。
家里宴请宾客,全城的人都在议论这当地富贾之女的及笄之宴。
这个宴会说是简单的及笄之宴,其实就是周家在为他们的小姐选夫婿。周家作为山城里闻名的富贾,许多人家却不想与之联姻,说到底,还是因为名声二字。
周颐莲曾在小时候和家里新来的小表妹一起去外面的酒楼里吃过饭。
小表妹长得可真漂亮啊,一双眼睛水盈盈的,那巴掌大的小脸,孩童该有的柔嫩洁白的肌肤,见到过她的人,没有一个不夸她是小美人坯子。
周颐莲真的很自卑,她常在院子里迎着大太阳玩耍,皮肤并没有寻常闺中女子的白嫩,她喜欢大红色大紫色等各种鲜艳热烈的颜色,她一直觉得这样的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直到她看见了小表妹,她才发现自己毫不在意的肤色根本比不上小表妹洁白如玉的肌肤那般耀眼,她喜爱的鲜艳颜色也比不上小表妹总是一身淡色清新的衣裙。她站在小表妹的身边就像一个丑陋的小胖鸭子,连只小天鹅都算不上。
小天鹅小时候是丑陋的,但终究是一只天鹅,而不是一只鸭子。周颐莲在小表妹来到自己家以后,总会照着自己手上的铜镜,看着橙黄色镜面映出的那一个胖乎乎圆滚滚小脸的孩童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