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开始哼哼,插着口袋,踢两脚石子。小飞在前面跑跑停停,一点都安分不下来。
等会要就近去菜场买条鱼回家,小飞要多吃鱼才能长个头,不能忘掉。
走着,走着,路过城里惟一一家电影院,多半放的是过期的老电影,百年罕见能引进什么新片大片,我瞥了一眼,又在放回顾展,我走上去几个台阶,灰黯砖墙上面贴着七八幅招贴画,我仰视着——《海中的程》,威尼斯的景致,源于“海中的城”,异国情调的蓝夜里,广场上的建筑物,从运河中看,好象在水里,情侣坐在船上,倦而雅的情调,悄恍迷离,水如此,人如此,男人的侧脸,在夜色里,俊美得可怕,亲吻身边异国美女时,浪荡随性的本色就淋漓尽致——傍晚的天,一切都昏昏欲睡,人的每根神经都会迟钝。
“你好啊。”我摸摸脑袋,跟他打招呼,“最近都好吧?”
“爸爸。”小飞一级级蹦上来,牵我的袖子。“爸爸饿,肚子饿。”
“这是我儿子。”我把小猪抱起来,献宝一样摇摇,“很可爱吧?我很好,我希望你也很好。”
“爸爸……”
“知道知道,回家吃饭,知道了。走吧。”
大城市的人太忙碌了。如果住惯了小地方,突然跑到城里面来,还真是不适应。我现在肯定是满身乡巴老的味道了,见到一个四十层以上的高楼,都要情不自禁把头后仰九十度看看,还把怕生的儿子也拎上第八十九层,硬让五岁的他看清楚最高峰的风光,没准我这个已经三十四岁的老家伙,真要把下半生的期望托给这小东西。
虽说是年满五岁的修学游,但突然把我们父子俩都丢进闹哄哄的这里,首先不适应的肯定是我,而绝不是兴奋得像只小猴子的小儿子。怎么也应该让馨兰一起出来的!连车票都买好了,谁知道馨兰过去的医院里来了连环车祸的重病患,本来我们城里就这几个医生护士,一下子忙不过来,馨兰接到电话,就连忙赶过去了,却不准我们退票,只让我们先落脚玩两天,她过几天就来跟我们回合。
我还是应该陪馨兰的。现在就我们父子俩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根本开心不起来。
“你想不想妈妈?”我抱着儿子,坐在街心公园,看路边流水线一样过滤的人。
他只知道啃他不知道第几个冰激凌,吱吱唔唔不知道嚼些什么。
广场中心的喷泉放着音乐,小飞好奇地跑过去玩水,我跟过去看着他。
才玩了一会,水就停了,我看表,是中午休息时间;抓过儿子,我抱他去吃饭。他开始闹别扭,死活不肯离开彩色喷泉一步,最后干脆就坐在地上,抱住了膝盖,瞪着我,鼓足腮帮,被那两只浸满水的小黑玻璃珠子瞪着,我不生气,只觉得好笑。
“现在该吃饭了,小飞,水也要吃饭,它吃完饭,你也吃完饭,再一起玩。”我肚子也不饿,蹲在他面前,跟他对视着,看他不软化,我也与他一起坐着,等到他饿了,他自然要叫唤。
坐着的时候,看看花,看看草,虽然都是人工精心培育,还是没什么生命力的劲拔。
远远的街对面,挤着黑压压的人,明明不是星期天或大甩卖,居然也聚拢着这么多人,光看看那人潮,还有四面涌过去的,就看得惊心。
恍然相识,隐隐有不好预感。但敌不动,我不动,和儿子一起抱着膝盖,我们都不动。
然后音响传过来,是某位大明星给朋友新开的茶艺店剪彩,我埋头不动。
然后明星上了车子,车子开过来,人也跟着拥过来,我维持不动。
但儿子动了,他又发现了新鲜物,无疑就是那吵吵嚷嚷的人群和轰轰烈烈的音效,他小子敏锐地嗅出了里面有他感兴趣的新货了,腾地站起来,跟兔子一样溜过去。
我就差差一步,脱了他的手。
这是什么倒霉的运啊!
我跑过去,凑近人堆,去逮儿子,在人群里穿插,引来抱怨连连,但真是没料想不到我的儿子竟会有这么好的脚程。
但我到现在还是觉得这事情挺好玩,也没有产生什么发生奇迹的念头,比如某人能从几百几千几万人里面发现某人,这是不可能的,这是只有小说里面才有的事。
结果,我终于揪住小飞衣领,我把他抱起来,顺便拍了他屁股两下,再气哼哼往回头突破——但是很显然,陷在这么多热情高涨的人里面,举步惟艰。
我反正也看不到里面,只管随着人流晃动,等名人走了,他人也就自然消散。
第十六章
儿子搂着我的脖子,激动地也跟着闹腾,嘴呜呜地乱叫,脚不安分地踹,手乱挥,直冲我脑门上打,那傻样完全是沉浸在汹涌人海里,开心得要命!
这时候,若是发生什么戏剧性的场面就真是要命。
我哼哧哼哧抱着小孩一点点走啊走。迎上来的一张张面孔,却是热切得能烤化一切。
我终于突破到边缘地带,自我感觉是很了不起;又不是没发生过演唱会踩死人的衰事,我还拖了个活蹦乱跳的小孩,能在一锅煮沸的开水里安然趟过,万幸万幸。
“饿,肚子饿了,爸爸。”一到人少的地方,小家伙就觉着没劲了,立刻转移目标。
我把他放下来,给他擦擦满头大汗,“小猪,带你吃顿好的,去吃日本菜!”
他立刻识相地点头,“好吧。妈妈也来吃?”
馨兰现在肯定顾不上吃饭了。她一定很想我们。明天就带小飞回家吧。
我拉着儿子胖嘟嘟的小手,走出这片人海,远离喧闹。
天亮起来的时候,是这个城市最安静的时刻,从十楼的旅馆窗户外远望,也凑巧可以看见以前住的地方,露出小小的尖顶,还是一眼看出来了,这个房子还是以前好不容易凑钱才买得下,二十岁之前我都过着居无定所,到处打工的漂泊日子,有钱的时候,可以吃几顿好的,没钱就再挨几天饿,直到跑去片场打工,居然还给个刚留洋回国的新锐导演看中,拍了部什么有关性和爱的黑白片,自觉镜头不多,摆出梦游者的神态,对镜头随便吹两句,再抽几口烟,慢慢吐出来,连女人的一个手指都不用碰,谁知道这部我根本看不懂的片子还真获了国际大奖,我这种梦游的神态还一度被奉为经典造型——太离谱了,我只是眯了眯眼睛,对着镜头想象一下拿了片酬我该怎么花。
当然,红了以后,我也赚了些钱,但后来就倒霉了,一来演技本来就不行,演得片子根本没人要看;二来人长得本来就是扎在人堆里整一个没有的滥普通,当偶像派是根本没指望;再后来我自己也没有兴趣,守着足够我生活的钱就安分守己,买个房子自个玩玩乐乐,真是没动动脑子想想将来怎样,所以现在又要开始辛勤劳碌,为人生为下一代打拼。
那房子也不知怎么样了?我前两年就托房产商把它卖了,总算收回成本。
漫无边际地回想了一下,还追悔了当年没有好好工作,努力赚钱,顺便把房间退了。
整理好衣服,也给馨兰打过电话,拖着不肯动的懒儿子,和一箱厚实的行李,我打着哈欠走出房间。
——
和来人打了个照面。
——“我刚想敲门。”
我把打哈欠的嘴大大张着,我真是忘记了怎样闭拢;我挠头发的手还举在脑袋上;连我半眯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我想我还在做梦吧?
我是在幻视还是幻听?
太诡异太离奇了吧?
一个闪闪发亮的神灵突然降临到一个小牧羊人的面前,他全身都发着光,连手指头都是,神灵慈悲地对牧羊人微微一笑,那个牧羊人根本吓傻了,连祷告都忘记!
我也不想再祷告了,我还是站着好,免得做起白日梦。
“端康。”他叫唤了我的名,非常悦耳迷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