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贵的鞍座是小牛皮材质的,上面铺着一层厚实的毛毡鞍垫,坐上去柔软舒服,可如愿以偿坐在前面的承欢却全身僵硬,丝毫不敢动弹,因为她正被郝帅圈在臂弯里。
“霸王”悠闲地迈着马蹄逆光而行。郝帅的胸膛宽阔、厚实,为她遮挡住了炙热的阳光,但是她却觉得芒刺在背,极为别扭。“放松。”他附在她耳畔轻声说。
诱惑的声音,温热的鼻息,夹杂着淡淡的古龙水幽香,宛如万箭齐发,从身后直直向承欢射来,她非但无法松弛下来,反而更加拘谨了。为了避免两人产生尴尬的肌肤相亲,她的上半身直挺挺地向前探去,显得异常古怪。
“霸王”在郝帅的驾驭下,沿着绿油油的草皮,畅快地小跑起来。随着马背一起一伏的颠簸,承欢开始控制不住平衡,就算是死死抠住马鞍,她的身子依旧是左摇右摆,“啊——,啊——”她越来越紧张,不由自主地惊呼起来。
郝帅倏地腾出一只大手,扶住她的后腰,“别怕,掉不下去。”他的手似乎带着电流,承欢的腰际传来丝丝温热的触感,双颊的温度随之升高,不过她慌乱的心神却渐渐稳定下来。
承欢放软了身子,老老实实地蜷缩在他的怀里,好一个暧昧的姿势。他们的身体不时轻轻地碰触,尤其是她圆润的臀部若即若离地磨蹭着郝帅的大腿内侧,虽然隔着马裤,却是极为敏感的部位。每一下无心的摩挲,仿佛都擦出无数颗细碎的花火,扰得承欢心绪不宁,她摸了摸发烫的脸颊,自己这是怎么了?
而郝帅一脸淡然。如果不是阿爽软磨硬泡缠着他当替身,他才没有闲情逸致陪承欢骑马。况且,他对骑马的兴趣不大,骑术更是比不上阿爽,只能勉勉强强糊弄一下承欢这种门外汉。
“喂,你能不能骑快点?”承欢很快适应了马背上的韵律,不禁蠢蠢欲动,想要尝试更刺激的速度。
郝帅轻抿薄唇,沉默了半晌,他有些为难地说:“算了吧,太快了不安全。”
胆小鬼!承欢不甘心地转过身,却对上了一双透着几分促狭的星眸,她咧着嘴调侃道:“不是你的骑术不佳吧?”
“谁说的!”她挑衅的眼神激起了郝帅的自尊心,他咬了咬牙,双腿用力加紧马肚,“啪”地一鞭子落在“霸王”身上。
“霸王”本就是赛驹,脚力绝对是百里挑一,领了主人的命令,它顿时犹如离弦的箭一般,“嗖——”一声撒蹄飞奔起来...
没想到“霸王”的速度如此之快,承欢的水眸中溢出惧色,她发狠地攥紧马鞍,身体摇晃的幅度却越来越大。
她不安而剧烈的扭动,让郝帅的下半身颇为不自在,“别乱动。”他的声音不轻不重,很快被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卷走了。
承欢迎风飞扬的发丝扫得他的俊脸酥.痒难耐,他忍不住伸手搓了搓高直的鼻梁...
“啊——”
“呃——”
一声猝不及防的尖叫响彻马场,与之相配的还有一声闷哼...
12外遇
承欢和郝帅从医院急诊大楼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了。她耷拉着脑袋跟在郝帅屁股后面向停车场走去,马裤被摔破了,他换上了来时穿的西裤。笔挺的西裤勾勒出他美好的腰身,英挺的背影透着男子特有的性感,但他的脚步却是一瘸一拐的。
承欢小跑两步追上他,一脸谄媚地说:“帅哥,对不起,都是我不好。”如果不是她贪图刺激故意激将他,他们也不会从马背上摔下来。幸好“霸王”性情温顺,极通人性,慌乱之中,郝帅一勒缰绳,它便即时停了下来,不然他也不会只是受了擦破膝盖的轻伤。
郝帅冷着一张俊脸,不带丝毫表情,他轻“嗯”了一声,便默不作声了。自从进了急诊室以后,他一直是这副冷若冰霜的表情,承欢猜不透他的心思,小心翼翼地问:“你生我的气了?”
“嗯?”他带着探寻的目光落在承欢的美颜上,似乎刚才根本没有在听她说话。
她有些沮丧地说:“算了,没事。”
承欢璀璨的眸子中涨满歉疚,让他有一霎那的恍神,他的脸色缓和下来,搪塞说:“我在想公司的事情。”他的语调很淡,眉宇间带着一抹黯然。
三年前,敏儿走的时候,也是在急诊室。苍白的容颜,冰冷的白色被单,是她留给郝帅最后的记忆。即使时隔多年,他只要一踏进医院,脑中仍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敏儿的遗容...
两人一路无语,直到SUV越野车停在承欢家楼下,她才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今天谢谢你,我走了。”
她正准备拉开车门,郝帅突然低声说:“你的手肘不疼吗?擦点药吧。”说着,他递给承欢一瓶外用药水,正是之前医生给他的。
她愣了一下,随即疑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肘,果然白皙的肌肤上有一小块破皮,她大咧咧地说:“呵,我都没注意,不疼,不碍事的。”可能是落马时不小心碰着了,不过当时郝帅的伤势比较明显,她光顾着紧张他了。
郝帅却固执地不肯收回手,用命令的口吻说:“拿去。”
她拗不过他,只好接过药水,随口问道:“那你呢?”
“我家里还有。”他不以为意地说道。
待承欢刚一跳下车,他立刻重新发动了车子,当车尾粗大的排气管“呼呼”喷出一阵热气之后,越野车绝尘而去。车轱辘掀起的飞尘静悄悄地落在地面上,她傻呆呆地望着逐渐从视野中远去的小黑点,自言自语地嘀咕道:“真是个怪人。”
不过,她转念想到落马的一瞬间,心里又泛起点点暖意。在那个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郝帅竟是紧紧地搂着她没有松开手,当两具身体失控滚下马时,恰是因为他垫在承欢身下,她才毫发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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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水湾的豪华别墅。
这幢两层的小洋楼是郝梓彬与太太Iris的住处,他们结婚六年,一直没有孩子。如果不是父亲郝振业看好这桩商业联姻,当年郝梓彬说什么都不会迎娶比他大上两岁的Iris,倒不是年龄的问题,而是他并不爱她。
不过Iris对他却是一见倾心。她的家世显赫,全家早年从香港移民到加拿大,算是当地有名的华裔富商。因此,她与郝梓彬的结合称得上是门当户对。
郝氏的实力雄厚,纵然郝梓彬想一个人独吞,亦心有余而力不足,多一份财力作为后援,他的胜券自然多一分。念及此,他对这桩婚事的态度逐渐由抗拒转变为接受。
此刻,郝梓彬正斜靠在大床上看报纸,他斯斯文文的白面上,挂着淡淡的疲态。
“喝点参汤吧。”Iris穿着一件真丝睡裙走进卧室,她的模样算不上漂亮,但胜在气质高贵,倒也不难看。
郝梓彬从她手中接过汤盅,修长的手指轻敲着白瓷托盘,他缓缓开口说:“你爸对大陆的生意有没有兴趣?眼下有个不错的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