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知秋道:“没有抓错,本官是月县的新知县,这些是本官新任命的差役。昨夜有一群谋逆暴徒意图谋害本官,经本官连夜审问,他们供出幕后主使乃是你们焦天龙、焦子豪父子,本官不敢耽搁,特意过来捉拿。
“另外,本官之前还接到有人报官,说你焦子豪勾结差吏、强抢民女,这一回,本官也会一并判明审理。”
焦子豪大惊失色。
他眼神游移,似乎在瞥某处。
“……你莫非是在找这个?”
谢知秋一边说,一边使了个眼色。
立即有身穿衙役衣服的义军拿了个袋子出来,袋子里是几只被射下来的鸽子。
焦子豪脱口而出:“你竟把五只都——!”
“五只?本官的人总共射下来七只。”
谢知秋道。
“今晚没有一只鸟能飞出月县,不管带没有带信。”
焦子豪面色苍白:“你——”
但转瞬,他又意识到眼下等援兵已经无用,死不承认才是正理,忙改口道:“这不过是我与友人来往的书信而已,你们截下来又有什么用?再说,那些衙差的话怎么能信,他们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脱罪,满口乱咬罢了!”
谢知秋不理会他狡辩,只道:“能不能信,自有本官定夺。带走!”
焦子豪这辈子都是拿捏别人,哪里想得到自己会有被人拽到牢里过夜的一天?他脸色大变,口不择言地大喊道:“我家在上面可是有人的!你信不信你胆敢动我们,以后吃不了兜着走的是你!”
谢知秋当然猜得到焦家上面还有人,而且她还猜得到,焦家之所以这么火急火燎地想杀她,多半是想借她的死向上面的人邀功。
谢知秋目前明确得罪过的人,应该只有一个齐相。不过,谢知秋不认为这么偏远的焦家可以攀得上齐相,他们想要讨好的,多半是夹在中间的某个齐相派的人。
现在,前后都是老虎,他们已经摆明了想要她性命,梁子都已经结下,又不是她将焦家放了就能一笔勾销、相安无事的。
都走到这一步了,她这个知县如果还老老实实的,那才是任人宰割。
必须要先下手为强。
谢知秋目光冰冷,居高临下地注视着被五花大绑的焦家少爷。
焦子豪还从未被人以这种眼神看过,蓦地身上一寒。
他突然明白过来,今时已不同往日,他过往的所有经验,在这个“萧知县”这里,恐怕都没有用。
谢知秋正要再搬出那一套“现在整个衙门归我掌控,你猜我直接将你的事压着瞒个两年,或者推到山贼身上,你上面的人会知道吗”,但还未开口,忽然,一个义军的人走过来。
他凑到谢知秋耳边,耳语道:“大人,有个焦子豪的小妾,说她手上有不少焦家的证据,无论如何都想见您。”
谢知秋心中一动,说:“我去看看。”
说完,她撂下被扣住焦家一干人等不管,随那报信的义军士兵离开。
穿过两条小径,来到女眷居住的内院,谢知秋看到每个院子门口都有义军把手,而焦子豪的小妾们吓得缩成一团,都不敢出来。
唯有一个女子,安静地跪在地上。
她衣着艳丽、发式花梢,瞧着像是个花枝招展的人,可此刻不吵不闹,表现出远胜于旁人的沉静温顺,倒让人有点意外。
谢知秋问她:“你便是说手上有焦家证据的姑娘?”
那女子闻声抬起头来,她细白的脖颈如天鹅仰颈,随后,她露出额间荷花花钿,还有一张如花似玉的娇媚容颜。
其实谢知秋先前就有预感,因为普通人不会知道太多焦家的事,不过直到此时,方才完全确定。
果然,这位焦家侍妾,正是白日坐在轿子里、差侍女塞给五谷纸条的女子。
“是。”
那女子回应谢知秋的话。
她一边说,一边伏身拜下,默默对谢知秋行了个大礼。
然后,她道:“妾身是焦子豪的侍妾媚儿,在焦家生活已有五年。今日,我想状告我夫焦子豪,还有公公焦天龙,勾结上官,杀害上百童男童女,事情暴露之后,还密谋杀害前任月县知县胡未明,藏尸灭迹,伪造文书之罪!”
第七十八章
待将焦家所有涉事者关押进大牢、焦家贴上封条、勒令闲杂人等近日不得擅自进出, 再听媚儿讲完她的经历和想法,已然是后半夜。
钟大梁几乎全程陪谢知秋熬完,待将媚儿安顿好, 只剩下他们两人时, 钟大梁感慨地道:“这个媚儿姑娘倒是个奇女子,勇气远胜过常人。这焦家在月县势力这么大, 一般人就算知道不公, 也不敢去收集证据, 更不要说,她本人还是焦家的小妾,本就仰赖焦家生活, 分外凶险不说, 她想要告焦天龙和焦子豪,无疑是自断生路。
“说实话,我们虽然抓了焦家父子, 但在普通人眼中,凭焦家的能力,未必不会拍拍屁股就放出来。即使如此, 她仍然舍身取义,若是这一回不成,她难免要遭到报复。
“这般胆量, 远胜苟且偷生的宵小之辈,已担得起‘豪杰’二字。”
谢知秋赞同地点头。
不过, 她说:“还不止如此。”
“大人有什么见地?”
谢知秋道:“方朝《刑统》规定, 妻告夫, 虽属实,仍须徒刑二年。
“先前你去关押焦子豪时, 我问她是否听说过这条法律。她说她知道。
“她在这个节骨眼上状告夫君,无论胜败,她非但要失去求生之所,还要坐牢两年。由于她是妾,量刑上恐怕会比正妻更重。
“但她说她已做好准备,不会因此生畏。”
钟大梁原是武夫,后来又当了义军,看上去对刑事律法不甚了解,显然是从谢知秋口中,才第一次知道还有这样的条文,不免大吃一惊:“还有这种法律?”
谢知秋颔首。
她说:“方朝刑律重等级秩序,君臣、父子、夫妻,一重重皆有顺序。如果下一级的利益与上一级冲突,都会优先保障上层阶级的利益。既然妻为夫纲,那么妻子告夫,自然是以下犯上,即便有理,也是不敬之罪。
“类似的,还有‘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这虽不是写进法典中的条例,但在许多衙门前的碑匾上都有,于百姓而言,就是铁律。
“百姓如果越过自己本来的地方官员,直接向更上级的官员上诉,无论状告是为何事,都要用竹板或者荆条打五十下,对身体弱的人而言,已是重罚。
“像这样的规定,绝不是为了百姓公理,而是为了保全地方官的颜面权势,亦是为了稳定。”
这后者,钟大梁大概是见过,立即理解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