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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穿越无剩女(春不语)(192)+番外

然后我来到了这世上。

姨娘总觉得对不住我,她说我生得聪慧,随了我的父亲,可偏偏没有一个好的出身,这一辈子,都注定要为旁人做一生的陪衬。

姨娘口里的“旁人”是比我小了五岁的妹妹静嘉,她与我不同,她诞生在最炽热的仲夏,也是邺京最漫长的季节,万花吐蕊,夏麦收割,这样持久的热闹,注定了她的一生都享用着我无法触及的美好。

她是整个府中的掌中宝,嫡母疼她疼到骨子里,她头发还不及我一半多的时候,嫡母便为她打了十来个精致的簪子。大哥也偏爱这个小妹妹,最喜欢把她举高高。那个时候,我能看到妹妹眼中毫无惊恐,唯有无限的欢喜与惬意。

我很羡慕她。

我没有她这样的大胆,或许我有,可是大哥从来不曾把我举得这样高。

但这样的羡慕并不妨碍我随波逐流,也对她万分疼爱。嫡母和姨娘都为我的态度感到宽慰,因为这个小妹妹,嫡母待我也比从前好上许多。姨娘说得没错,尽管我比妹妹大上五岁有余,却全然没法用年龄弥补身份所让我错失的光彩。

姨娘和我说,不要紧。

我也觉得,不要紧。

只要我对妹妹一直好,她便也会对我,嫡母、父亲、长兄更会因此而看顾我,我和她,各取所需,互不妨碍,这样必能做一辈子好姐妹。

可是她千不该万不该,因为自己钟情一个男人,担心他、挂念他,便叫我牺牲闺誉,替她去照顾他……那是小年夜,她明明知道第二年我便要说亲,却因为担心毓慎,让我来侍候他!

她一辈子也不懂我的气恼、羞耻和无能为力,也永远看不到,我一个人坐在男子屋中的尴尬和无措!

从那时起,我便知道她是一个多么自私的女人,她小时候是,长大后也是,因为一己私欲便不管不顾地闹事,先是不肯嫁与苏家,接着又莫名成了临淄郡王的王妃。饶是那时我已入宫,都逃不开她的影响。

太子那样温润儒雅的人,也会因她而恼了我,她屡屡叫我从天堂跌到地下,那份本就没有什么根基的宠爱,便愈发飘零脆弱。

为了博太子的爱顾与青眼,我宁可不要我的孩子,让他慢慢去协调他麾下的势力,我还可以在太子妃与苏氏面前伏低做小,忍受她们的刁难与污蔑。

可这一切辛苦经营,却都叫她一个人毁了。她吸引了他的爱重,轻易便将我比了下去,昔日的孙府旧事,也成了我的致命伤。

“朕听说你与孙毓慎有过一段旧情?”

“朕不会因此而怪你,只是欺君之罪,朕总不能不加以惩治。”

“若再让朕知道你伤及静嘉分毫,你和你腹中孩子,一并给孙毓慎陪葬去罢。”

然而,幸好老天开眼,四年之后,我听说她难产而死。

那一天天气甚好,我怀里的稚儿笑得十分开心。

我也很开心。

她出身比我好又如何?人人都喜欢她又如何?老天爷看够了她的顺遂,如今要尽数收走啦……我用额头抵在了小女儿的头上,笑容越发浓了。

便是我一生一世也不能再离开这小小的宫阁,也好过如此短命。

皇后有什么稀奇?

你倪静嘉到底也算不上什么稀奇。

番外(中)

【人生七苦之爱别离——孙毓慎篇】。

我死的时候,太子带了静嘉来见我。

她仍旧是小时候的模样,圆圆的小鼻子,将哭不哭的时候会微微皱起,显得十分可爱。但若哭了,便不美了。

小时候几家兄弟聚在一期玩闹,常争吵是我家妹子好看,还是倪大哥家的妹子好看.倪大哥为人仗义,兄弟几个自然都夸他家妹妹最好。可私心里,我还是觉得我家小瑾更漂亮。

小瑾会穿衣裳,桃红柳绿,都不如她鲜艳好看。

而静嘉,打小儿就装得跟个大人一样,让人恁地生厌!也不知她从哪里看了那么多警句名言,时常拿出来教训人,虽然模样可憎,却句句在理,叫人不听她不行。每每从倪府上回来,小瑾便前一句“静嘉说”,后一句“静嘉告诉我们”……我忍不住揶揄小瑾,骂道:“你这么喜欢她,去她家住好了!”

小瑾委委屈屈地扁嘴,一声不吭,可眼里分明就是不服。

我和那小妮子好似天生就不对头,走到哪就要吵到哪,偏偏母亲、小瑾,人人都向着她!总还要劝我不要欺负她!

老天有眼!圣人有眼!明明都是我被那丫头数落得没法还嘴,我哪还能欺负她去?

可是说归这样说,我也需得承认,她有旁人没有的本事。寻常家的小姑娘,遇到我们哥儿几个捣蛋,总要红着一张脸跑得远远儿,偏她既不害怕,也不害羞,落落大方地护着她们那些丫头片子,坦荡荡地与我们交涉——你们去那边玩儿,咱们楚河汉界,互不相侵,如此可好?

我偏不依她,偶尔一两颗石头子掷到女孩子的脚底下,听着她们大呼小叫地跑开,胆子小的还要拽着静嘉的袖口欲哭不哭地告状。而我们,却在界限这边得意洋洋地摇头晃脑,示意我们不曾过界,理直气壮得当真如楚霸王一样横行嚣张,无所顾忌。

只是,我们偏偏小觑了她的胆大……一盆水泼来,我们人人中招,那边小姐妹们欢呼鼓掌,我们这边却个个落水狗一样狼狈。

我一直记得那一天,她挽起袖口,细小的腕子上松松挂了个碧玉镯子,像是轻轻一甩,就能掉下来。那玉镯儿上沾了水渍,不一会儿便聚在一起,变成了一颗晶亮滚圆的水珠儿,砸在了青石地板上。她笑意并不浓,全然没有得逞的快感。

“咱们走罢,和他们这些混小子胡闹,才是跌了身价。”

毓瑾那个小走狗!全然忘记静嘉骂的“混小子”里还有她大哥,竟然就这么跟着静嘉走了!

我恨恨跺脚,却始终忘不了静嘉那时的表情,云淡风轻,果真不曾把我们放在眼里。

女孩子们簇拥着她,像是簇拥着一个女皇,分花拂柳,径自回了她们的绣阁中。

而我只能枯坐在石头,等太阳把我晒干。

把那颗湿漉漉的、蠢蠢欲动的心晒干。

过了很久以后,有一次我做梦梦见小时候,梦到小时候的我们,我才惊觉,其实那个时候,我还是很喜欢静嘉的……喜欢她小小的骄傲,偷偷藏在大人背后的不可一世,那让我觉得有挑战。

而后来,我遇到一个更骄傲的女孩子。

她轻易不予旁人笑容,嘴角永远紧紧地绷着,像是在竭力抑仄自己的情感。我第一次遇到她时,眼睛里只剩下惊艳两个字。

清冷孤高得像是一轮月,凡夫俗子碰不到、得不到……我明知她离我那么远,却忍不住想要凑得近些,哪怕会摔得粉身碎骨都不怕。

后来,倪大哥告诉我,那是他妻子的小妹。

她叫赵芙。

倪大哥大抵猜出我对她的心意,忍不住问:“那可是个清高不可一世的人物,你当真受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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