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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秘密日记(出书版)(2)

作者:冯君 阅读记录

我的精神生活贫乏吗?我自己觉得的确如此。

贫乏的原因不是在我不愿接触外界,而是缺少一种刺激。

打个比方,我一直想尝试高空弹跳与极限运动,想当然耳,我老爸老妈怎么可能「恩准」?

没有圣旨,我寸步难行。

所以,我打从心底渴望得到刺激,一种让我感到惊心动魄、永志难忘的刺激。

我愿当一只飞蛾,而不是胆怯只知躲在围栏里待人疼爱喂食的小白兔。

今年,我升上高二了,日子一样过得无聊,倒是老爸、老妈新聘了一位家庭医师,是个T大医学系毕业的高材生来教导我。

◆ ◇ ◆

晚间八点,门铃声准时响起,印佣安妮旋即去开门。

乖乖坐在沙发上,我先是看见一双样式极普通的黑袜。

穿黑袜!这个人肯定是个老古板又不知变通的书呆子,我对此人的第一印象便是如此。

眼睛再往上瞟去,我看见此人身穿一件深咖啡色休闲裤与米白、深蓝色相间的休闲衫。

很普通的打扮,他果然是书呆子,他大概还戴着俗气到家的黑框眼镜吧?我这么猜着。

最后,我将视线移向那个人的脸──

呃!这个人怎么如此年轻与……好看?

我眨眨眼,还未回神,我妈已拉着我站起来拜会他了。

「沈医生,这是小犬常轩。」

什么小犬?要有礼貌也不是这样吧!我若是小犬,老妈岂不是成了「狗娘」了吗?这些话我自然不敢说出口「讨皮痛」。

老妈继续说:「医生,他身体不好,患有地中海型贫血与心脏二尖瓣膜脱垂的疾病,但他既乖巧又懂事,往后我就将他交给了你,你可要好好照顾他。」

「这是当然的。」他微微一笑,看来似乎是位爱护病人的好医生。

我在心里默默为他加分,对他有不错的评语。

没办法,我向来以貌取人,认为一个人若外表好看,看了也不伤眼,我自然会替对方多加几分。

老妈见我尚在对他评头论足似的,连忙伸手用力将我的头压低,免得刚才说的谎言马上被识破。

「轩轩,快跟医生问好啊!」老妈边说边压压我的头。

我微恼的瞪她一眼,但还是乖乖地说:「医生好。」

他仍是漾着笑。「你好,轩轩。」

啐!这小名岂是他能叫的?低着头扮了个鬼脸后,我才抬头对他回以虚假却不露破绽的一笑。

「医生,那要开始看诊了吗?」我走往沙发准备继续看电视,我妈却一把将我拎起。「轩轩,妈刚才还忘了说一件事。从今以后,沈医生除了来替你看诊外,还会辅导你的课业,你有什么问题就尽量问,知道吗?」

啥!老妈根本就是赶鸭子上架,要我如何说不嘛!

◆ ◇ ◆

不消几分钟,我已被迫乖乖地坐在书桌前与他大眼瞪小眼。

叹了口气,认命的我决定先与他打好关系,希望将来的家教时间会好过一些。「医生,请问我们要先看诊,还是先上课?」

他看了看我,又看看手表。「我还不是医生,你不用这样叫我。」

「喔!」

「我现在是个研究生,跟着教授临床实习,你妈妈聘请我来,主要是为了辅导你的课业。对了,我叫沈宏翊。」

闻言,我立刻很乖的唤了一声:「沈大哥。」我当然不能唤他「大叔」,要不然以后铁定完蛋。

「嗯。」他点点头,又看了眼手表。「我们不要聊了,现在你先做些题目,有不懂的地方就问我。」话说至此,他一顿,又续道:「对了,我十点还有个家教,必须准时离开,尽量别拖到我的时间,知道吗?」

我拿着参考书的手一顿。

这个家伙……他……嗯……很爱钱!下了评语后,我抬头看向他,语带同情地道:「沈大哥很辛苦啊!」

「不会。」他摇摇头,正经八百的说出一句话:「钱,永远也不嫌多。」

沈宏翊说这话时,表情非常正经,就像在背诵什么金科玉律,又像是虔诚的诵读着教条,只差没在胸前画上个十字架说声「阿门」了。

他那样子……就像是将钱奉为圭臬,只往它看,其余一概不管!

思及此,我几乎要笑出来了,因为这代表日后我不仅会过得很好,而且不怕搞不定沈宏翊;沈宏翊最爱钱,而我家刚好有很多,我们算是各取所需了。

我憋住笑意,乖乖地点点头,很受教地回答:「钱很重要。」

沈宏翊却一顿,然后速度很缓慢、很不确定、像是在思考什么似的开口:「所以你要好好念书、找份好工作,将来才会有前途。」

闻言,我第一次差点憋笑憋到内伤。

这是什么八股的教诲?人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是经济不景气,拥有高学历不代表就找得到工作啊!我猜想他肯定只顾着赚钱,根本没时间看新闻了解社会现况。

而且,我发誓沈宏翊一定一点也不在乎我的课业,教我纯粹是责任所在,不得说这些话来敷衍我罢了,所以才会说出那么没说服力的话。

故意将桌上的笔碰落,我在弯身捡笔的时候龇牙咧嘴闷笑一番。

算了,我也是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大少爷,又有什么资格可以取笑别人!我突然有此自觉。

自地上将笔拾起,我坐好后对他一笑表示了解明白,便将心思移回参考书上,听话地为自己的前途好好打拼,也很配合的在九点三十分时表明已没有疑问,让他得以从容离去,为他的「钱」途奋斗去了。

事后,老妈问我对这个家教老师兼家庭医生的感觉如何,我仅以「前途始觉充满光亮」表明很喜欢他,以便能将他留久一点。

我不喜欢家教,为什么还要将沈宏翊留下?我当然要将沈宏翊留下,因为我有预感未来的日子将会在沈宏翊出现后变得好玩,所以我怎可放过沈宏翊!

于是乎,老妈开心的立刻拨通电话给远在澳洲开会的老爸,说我「得遇明师,三生有幸。」。

电话两端的老爸老妈兴奋不已,我则躲到墙角放声大笑。

我们真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啊!

◆ ◇ ◆

闷热的夏日,令人烦躁得快要崩溃。

课堂上,老师的声音回荡在热空气里更显低沉喑哑。

蒙眬间,我看见有人倒在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老师的脸色当下一沉,却还是不动声色。

教室内有着高手过招前应有的氛围,俗话又称之为「暴风雨前的宁静」。

只见那人的身体忽然晃动了下,而后他慵懒地坐起身来爬爬头发,打了个大大的呵欠还四处张望。

老师的脸色已变铁青,突然拔高声调打破一室死寂:「沈宏翎,到前面写下这句中文的英文翻译!」

沈宏翎?嗯……这名字好熟悉。

盯着那道背影的主人拖着双脚站上讲台,因为不会作答而被老师狠狠地敲了记脑袋并哭丧着脸转身走回座位,在全班哄堂大笑之余,我第一次认真看著名叫「沈宏翎」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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