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浣后》作者:陈毓华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内容简介】
「你可是替自己找了一个半大不小的麻烦吶。」大将军这么说。
她是麻烦吗?他不觉得,世道不好,他只是救一命算一命,
天天像个带子郎,在军营里把这战火孤雏背来带去的不嫌累,
得空将小丫头带回家乡安顿,从此他多个妹子,占个家人缺。
她真的一点都不烦人的,早熟得很,读书练武,不用人操心,
他放心的在外征战,军功累积到比山高,也当到了大元帅,
可是吾家有妹初长成,她怎么越来越不听话?
先是硬要跟着随军,把吃苦当吃补,婚姻大事都耽误了,
再来听到他可能要娶亲,她居然跑来毛遂自荐要当他的新娘,
家国未平靖,他实在没心思在这儿女私情上头,
哪知她偷偷下药,对他强了去,
小可爱长大变成大麻烦,最气人的是,她把他吃干抹净就落跑,
他找她找了大半年,好不容易逮到人却差点没被她的大肚吓傻,
但他都愿意负责了,她怎么还是让孩子出生后就没了娘……
第一章
红,很红很红的红,很多很多,这里不是人间,是炼狱。
遍地都是残缺不全的尸骸,遍地是黏稠的鲜血,蝼蚁般的生命转眼消逝,任由烈日曝晒,血腥味浓得可怕。
这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屠城,叛军左冲右杀,下手狠厉残忍,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
惊慌奔逃的人一头撞上城墙,血溅五步,脑浆四迸,逃得慢被横来的刀拦腰劈成两截,临死前眼里还残留着不敢置信。
外城被攻破,战败的残兵怀着一种绝望屠杀无辜的百姓,杀到眼红手软也不打算罢手。
一瓢温热的鲜血喷涌而出,带着浓稠的腥味飞溅在她脸上,但她似无所觉。
荒地的草棚已经不是草棚,之前纵火的痕迹还在,焦黑一片,如今烧无可烧,只剩下一簇簇起不了作用的残烟。
逃难的人自顾不暇,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然而惨绝人寰的哀号逐渐凋零,原来是两股人马短兵相接,开始了另一波的厮杀,忙着将百姓拿来泄愤的叛军只得回过神来专心对付正规军队。
原来就只是乌合之众,最终还是敌不过有纪律的军队,乱党很快被剿灭。
「我们还是来迟了。」坚毅的声音里难掩愤怒跟叹息。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幸好剩下的叛军都降了。」
「叫大家动作快点,尸首尽量妥善掩埋,要是有家属要领回,让对方画押就可以了。」
「属下立刻吩咐下去。」参军纵马而去。
男人与马独立于小丘上,眼光犀利如鹰的他忽地发现了什么,仔细看了看之后策马跑下小山丘。
他没看走眼,颓圮的泥墙就那么几块,这里原先是什么地方已经不重要,他定定的看着墙边木雕一样的小人儿,全身上下没有一块称得上干净的地方。
他利落的翻身下马。
但那娃仍是一动也不动,对他橐橐的靴声亦没有反应。
这很不寻常。
身着一身戎装的他蹲了下去,几乎,他要以为她是具尸体了。
「小娃儿?」
半晌,她呆滞的眼珠活动了下,迟缓的用她干瘦脏污的小手抓住他盔甲上的锁片。
她的手比那锁片大不了多少,龟裂的小嘴哆嗦着,似乎想说些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脸上慢慢的挣扎出一片红。
不会是哑子吧?
「小娃儿,妳家住哪?家人还在不在?」他看不出她年纪、样貌,只凭两只不成形的垂髻还有覆额看得出是个女孩。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是多此一问,这孩子有双黑白分明却饱受惊吓的眼睛,整座城经过这场浩劫,余下的百姓少得可怜,留下的孤雏何只她一个
申浣浣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过神来的,大概是那个很年轻却很坚定的声音一直在对她说话,不厌其烦的,唤回了她的注意力。
她很困难的抓住一些单字,慢慢的可以连成句子,然后她模糊的双眼迟钝的对上一张男人的脸。
她摸摸索索的顺着盔甲找到了他的膝盖,颤巍巍的想站起来,可是她使不出力气……她饿了很久了,有多久呢?她也不记得了,只记得饿到后来,意识什么的都不清楚了。
孙上陇趁势把她抱了起来,意外她的轻盈,比一片羽毛还重不了多少。
而且她还很臭,小小的身子散发着教人掩鼻的味道,甚至衣不蔽体,脚下的鞋只有一只,小小的脚趾比皂鞋还要脏。
世道不好,能救一个算一个吧。
他摸摸小女娃的头,替她把黏在额头上的一条条头发拨开,接着吹哨把马叫过来,抱着她骑上马,这一路马不停蹄的进了城内。
马背上的颠簸让申浣浣很不舒服,她全部的骨头都痛,因为痛,记忆中漫天的火光还有厮杀哀鸣都回来了。
红的血,凝固后变成黑色的血,爹的、娘的,她认识的人、不认识的,碎掉肉块、残缺的肢体……
她甩了下头,想把脑海里的影像甩掉,却不意一头撞上男人的盔甲。
好硬、好痛,可是,这人,救了她。
他身上的气味错综复杂,但这味道竟让她莫名的心安。
她的手太短,构不住他的腰身,只能贴着他冰冷的盔甲,也许根本不用她多此一举,因为他始终把她牢固的圈在胳臂里。
满目疮痍的城内没比城外好到哪去,十室九空,偶尔抬头只能看见盘旋在半空的乌鸦,牠们是闻着血腥味而来的吧?
被军队接管的小城,除了出入的兵士,看不到一个百姓的身影。
马蹄踏在青石板上,达达达,他的心跳,怦怦怦。
人去楼空的府衙被南平大将军接管,府衙内容纳不下他麾下的将士,为了让已经饱受惊吓的百姓不再担惊受怕,大将军下令,兵士以下一律在城外扎营。
所以孙上陇这一路行来所见,埋锅造饭,巡守防卫,军医忙碌的安置着攻城时受伤的兵卒,每个人各司其职,形成非常忙碌却有纪律的景象。
南平大将军率领的精兵只有万人左右,却是火凤国在边境铁箍般的保证。
来到府衙大门时,一名满脸稚气的马小厮替孙上陇拉住缰绳。
「副将,你可回来了,怎么还带了一个娃儿?」
「给马匹喂点蜀黍,嗓门小一点,你吓到她了。」
看着怀里的小东西,只见她整张小脸紧贴着他,也不怕脸上要印出盔甲上锁片的痕迹。
「我长得这么亲切,人见人爱,又不是像你一张木板脸,她都不怕你了,怎么可能排斥我?」小厮咧开嘴笑,不忘抚摸马儿的鬃毛,一副邻家大哥哥的模样。
他跟孙上陇是同一个村子出来的,十三岁时一起投军,孙上陇奋勇杀敌,三年就当上了这支军旅的副将,而他还在马厩里养马。不过,他一点都不在乎,人各有志,等真有太平盛世那一天,他要解甲归乡,开一家火凤国最大的客栈,卖最好吃的料理,让川流不息的客人天天住满他的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