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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家的那口子(东方帮番外篇)(1)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东方家的那口子》(东方帮番外篇)作者:陈毓华

出版日期:2010年2月5日

内容简介:

没人知道,他从有一顿没一顿,到立志开网络商品设计公司,

到如今拥有跨国的东方集团,全是为了一个爱吃肉的可爱女人!

他们的缘分从他强占──呃,捡到并花了她仅剩的五十元开始,

原本他只是可怜她,同意让她借住一晚他的破房子,

怎知她脸皮超厚,住了一晚又一晚,

说什么他住的这幢老房子气场好,可以帮她避天雷,

虽然听不懂她的鬼话连篇,但看在有她陪伴让他心安的份上,

他不仅留下她,为养活她卖力工作,还计划两人美好的未来,

尽管他们在一起时,她会做出一些令人脸红心跳的举动,

但不会耍心眼的她,却让习惯孤独的他第一次感受到活着真好!

亲爱的她有个怪习惯,很怕很怕下雨天,他一直不以为意,

直到某个万里无云的夜晚,天空突然劈下一道骇人的闪电,

待他醒来时,她竟然消失不见……

虎虎生风

宝贝女儿

新年新气象,又是新的一年,新的开始。

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序,换成我——妈咪的宝贝女儿代笔出征。

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每次只要一回家,看到她头上一撮又一撮的白头发,就知道她又在赶稿子了。我常常看着她的侧影,望着埋头苦干,在电脑键盘上敲敲打打的她,晚上吃完饭,她还是拎着她从租书店借来的小说,躺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享受着故事的高潮迭起,又不忘认认真真的记下笔记,我的妈咪是个认真又享受工作乐趣的女强人。

她最常说的话是——“女儿,怎么办?这些书我都看不完。(>_<)”我常常觉得她真的很会撒娇。

最近日月潭到九族的缆车通车了,大批大批的人潮透过电视萤幕一览无遗,妈咪说她想带我去,我问她该怎么去呢?她说:“骑小绵羊。」嗯……她的小绵羊也迈入高龄了,可以退休了,所以我们约好等我买车的时候,母女俩一起去学开车。

每逃诩有她可以期待的电视节目,最近她迷上了「下一站,幸福」,时间一到,就乖乖坐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转啊转的。不过,她常常搞不清楚台视在第几台?中视在第几台?所以我的脑子里总记着她喜欢的电视节目时刻表。

妈咪的生活步调真的很简单,从她的饮食习惯中可以轻易明白。

早餐一定要吃炒面,只限黄面哦!如果中午不想吃东西的话,她一定从冰箱里拿出一颗芭乐,轻轻松松的就啃完了,写稿子的时候一定要来杯无糖的咖啡,这是她的精神粮食。

最近每天我都会对她说一句我爱你,我知道她也很爱我,所以希望她可以好好的照顾自己,不要工作压力大,就一直吃一些有的没有的零食,这点让我真的有点担心。

还有妈咪的部落格“华府”已经悄悄的开幕了,希望妈咪的读者们可以上去看看给她“交关”一下,部落格中有她的作品,以及她的生活近况,请多多给她支持打气!谢谢噜

楔子

东方帮人物表

东方清俊,英文名字Eli(伊莱),绰号——鱼雷。

混血儿,黑眸褐发、三十三岁,除了是东方集团总裁还是东方帮掌门人,商业奇才,专长机械。

东方孙朗,英文名字Gavin(盖文),绰号——美人。

混血儿,绿眸黑发,三十二岁,统驭东方保全,具有某种稳定人心的气质,东方帮七分堂的总堂主。

专长跟踪、反跟踪。

项元啸,英文名字Rex(雷克斯),绰号——神厨。

东方帮青龙堂堂主。

纯粹的东方血统,酷爱染发,发色因心情变换,绰号神厨,享誉美亚义大利餐馆L&F(LaFine)的总执行长,发誓要让他经营的连锁餐厅遍布世界。

二十七岁,是几个师兄弟中年纪最小的。

专长格斗、烹饪。

风静起,英文名字Arthur(亚瑟),绰号——神刀。

东方帮朱雀堂堂主。

三十一岁,有流浪癖,金棕眼色、银发,不喜救人,拥有一流顶尖医术,觉得人类活在世界上是一种资源浪费,性邪。

专长射击、医术。

炎冽,英文名字Leonard(雷纳德),绰号——老虎。

东方帮白虎堂堂主。

三十岁,股王。

智多星,运筹帷幄,神准。

专长易容、解码、看风水。

无俦,英文名字Vic(维克),绰号——电眼。

东方帮玄武堂堂主。

鉴定师,年纪成谜,怪胎。

只要出土的古物都能一眼鉴定真假。

专长催眠。

第一章

五十圆铜板在半空中扬起一道不算高的弧度,然后 地掉在一只张得开开的手心里。

“反面,又是反面,为什么我老扔不到人头?你欺负我,只是决定左边右边,有这么困难吗?你知道永澜不想往右走,就算真的被天雷打,我也不要去投靠那个人!你翻个身不难,说好了,翻个身我就不为难你了。”好声好气的商量,认真对待一枚平凡无奇的铜板。

她不是疯子,也不搞笑,扁嘴又嘟嘴的,哄骗又商量,用铜板来掷筊决定她的去处,她很认真。

再一次。

说也奇怪,硬币存心跟她作对似的,几度翻覆,落到她手里的还是数字满天下,国父大人硬是害羞不肯出来见客。

五指紧缩握拳。

哼!老娘偏不信邪!双手合十,水嫩的樱唇喃喃细语,铜板再度上到半空中,亮光一晃而逝,叮的一声掉落地面,撞到邮筒的角,翻个身滚啊宾的滚过路灯,简直像是离家出走的小,神奇的沿着水沟盖,直奔不远处一只脚趾露出来乘凉的破布鞋边,这才甘心躺平。

破布鞋的主人跟野人没两样,长及肩的头发盖住了脸,寒流过境的天气,身上穿得却是让人看了更冷的无袖功夫装、破烂磨损的牛仔裤,说是街友吗?修长的骨架,看起来年纪轻轻的,不像好吃懒做的人,可是那虎视眈眈,两眼瞪着超商干净橱窗的模样,让店里的店员心里直发毛,路人见状也绕得远远的,以免遭到不测。

他看到了那抹银亮。

弯腰捡起来,毫不迟疑把硬币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然后眼露喜色,跨着流星大步,理直气壮的走进那扇会有叮咚叫声响,还有中气充足的“你好,欢迎光临”的便利商店。

片刻后,他抱着一排养乐多,嘴巴笑到几乎咧到后脑勺的走出便利商店。

“还来,我的五十元。”一只手,一道黑影,软得像水蜜桃的声音拦住了他的去路。“你捡到的那个硬币是我的。”

按理说,这样的声音一点说服力也没有,只是人就挡在他面前,他不得不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