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严欢一口拒绝,“比起主唱,我还是更喜欢主吉他手的位置。”
于成功哈哈一笑,上去勒着他的脖子。“臭小子!竟然敢觊觎我的地位,野心不小嘛!”
“没有野心的乐手,不是好乐手。”
不想当乐队主吉他的吉他手,也不是好吉他手!自从尝试过电吉他多变的音律后,严欢就一直念念不忘成为一名主吉他手。能够在舞台上弹出一手令人心颤的旋律,才是他最大的目标。
不过,严欢眯着眼想了想,觉得今天这种以歌声来掌控舞台的滋味似乎也不错。
“你是个控制欲望很强的人。”JOHN在意识中评价他道:“这样的性格很适合担当主音吉他,可惜……”他接下去想要说可惜什么,严欢已经麻木到不想听了。反正在目前也没听到过JOHN表扬过哪个吉他手。
不对,还是有一个人的!严欢慕然想起那个夜鹰乐队的吉他手,随即又不免连带地想到了某些事情,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光有技术的吉他手,技术再好有什么用。不过像那种出名乐队的吉他手,一定没有他们这种小人物的烦恼。
严欢看着周围的夜影成员,这群模仿夜鹰的名字,第一次登台表演就出了丑的年轻人,脸上此时却全是无忧的笑容和活力。他突然想,有烦恼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反正他们还年轻,有无数的时间去折腾。那就尽情折腾吧!
看完所有参赛乐队的表演后,评委们有半小时的时间做出最终评分。在这期间,他们会结合各乐队两个阶段的表演分别评价,甚至还要根据每个乐队各乐手的技巧做出评分。
本应该是热火朝天讨论的场合,现在却是诡异的沉默。
兀然,有人出声。“我不同意!这支乐队的演奏根本不过关,不应该是这个名次。”
有人附和,有人反对,问题一直纠结不下。
所有评委现在正为了一个乐队的排名而犹豫不决。
“但是根据现场的观众反应,他们是反响最好的一支乐队,考虑到这些……”
“反响好是因为后来那个主唱,而不是乐队本身。”有人道,“而且都还是一群高中没毕业的毛头小子,应该把他们踢回去多锻炼锻炼,免得一下子就飘起来。”
这句话赢得了大部分人的同意,夜影的名次就这样一锤定音。
结束讨论前,有人突然说了一句。
“我觉得那首《IN THE END》,唱的真的蛮不错。”
他没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评委都知道他说的是谁。
那个一鸣惊人,以一首《IN THE END》夺去了所有人注意力的夜影主唱——严欢。
他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歌给世界听。
第10章 奔跑
“那么,这一次新秀乐队比赛的最终排名。”
舞台上,主持人拿着单子大声念出。“获得第一名的,是——”
“严欢!”
“严欢,醒醒!”
被人推搡着弄醒,严欢眼神迷糊,这才发觉自己刚刚是在做梦。
新秀比赛已经过去一周了,夜影最终拿到一个不上不下的名次。事后因为于成功请吃饭回家晚了的缘故,他还被那个老爸痛揍了一顿。怎么今天,又梦到了那时候的事情?
“严欢,你最近怎么老是没精打采?”李波奇怪。“不会是和于成功那批人混到什么不好的场所去了吧?”
“别胡说。”严欢皱眉,“他们没带我去哪。”
“那你怎么老没精神,看起来都快要精尽人亡了。”
“……”
严欢无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绝对不是李波这混小子说的什么精尽人亡。
只是从那次比赛结束后,就好像一直提不起什么劲,做什么都没有兴致。唯一有精神的时候,就是晚上跟着JOHN学吉他的那半个小时。
“这是上瘾了。”意识里,JOHN颇为欣慰道:“你也终于到这个阶段了。”
“上瘾?”严欢默念。学吉他玩摇滚也有上瘾这回事吗?
“上瘾!”李波听他喃喃自语,却是大为紧张。
连忙把严欢拉到一个无人的角落,对着他耳朵悄悄道:“喂,你不是在偷偷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你去溜冰了?”
“溜冰?”严欢奇怪。
“就是、就是那个啊。”
李波比了几个奇怪的姿势,严欢恍然大悟,顿时气恼道:“你说吸毒?我怎么会去做这种事!”
“嘘,嘘!小声点。”李波见他脸色不好,赔笑道:“当然我也知道你严欢不会是这种人。可是听我爸和其他叔说,混酒吧玩乐队的人,都有喜欢吸上几口这个的。我这不是怕你也被带入歧途了吗?”
严欢不悦,觉得他这是在侮辱自己所喜欢的摇滚。对于他来说,摇滚是一种崭新的,美好的事物,能够让他从压抑的现实中解放的精神寄托。他不喜欢有人随意践踏自己的信仰。
于是他问JOHN,想找到几个例子来反驳李波。
“JOHN,这小子说玩摇滚的人嗜好吸毒,这是歧视吧?”
“……”
“JOHN”
“我认识的乐手,的确有很多人因为它而死。”JOHN以一种难以言述的语气道:“我只希望你以后永远也不要碰它。”
严欢一愣,好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棒!
“我……你的意思是,有很多人?”
“我说过,最开始的时候外界把我们称为荼毒青年的毒品。这不仅仅因为摇滚乐特立独行的曲风,有很多乐手的确一直都在吸毒。”
毒品,滥交,暴力。这是摇滚身上无论怎么抹也抹不去的一道阴影。
爱上摇滚的青年大多对生活有很多不满,或者长期处于某种压抑之中,他们会染上一两种恶习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严欢本来不应该这么惊讶,因为他在一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么看待摇滚的。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已经彻底爱上了这个能振奋灵魂的音乐,这个能唤醒他的音乐!现在听到JOHN亲口承认摇滚龃龉的一面,对他很是一个打击。就像是看到心爱的姑娘原来没有那么美好,不过是个人尽可夫的娼妓!
“严欢!”
JOHN看出他的动摇,厉声道:“我想让你明白,摇滚本来就不那么干净,但是它从来也不肮脏!”
“它不是彻底的白,但也不是彻底的黑。”
“你要学会接受它的所有。记住,你的音乐只属于你自己,而不是那些毒品或别的什么!”
JOHN的呵斥让严欢清醒过来。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听到JOHN的弹奏,那时候他还不清楚什么是摇滚、什么是乐队。他记得的,只有那支流入心底的曲子。
这就是属于他的摇滚,属于他的音乐。无论这世上拥有着无数面的摇滚究竟是哪一副模样,他只要记得自己心中的歌声就可以。
“我明白,JOHN。”他道:“或许有乐手吸毒或做别的什么,但是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也不会去做那些。我清楚自己的音乐是什么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