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擅自代表我,谢谢。”阳光不冷不热道。
付声没说话,只是轻轻瞥了他一眼。那一眼,却甚过阳光的无数句话。
向宽默默流泪,转过身来拉着严欢的手。
“我们不要理那两个坏人,严欢,还是你最好。”
严欢尴尬地笑着,其实很想把手从向宽手里抽出来,被一双手心冒汗的手抓住的感觉实在是太不舒服了。
“歌曲定好了,你确定就选那一首吗?”这时,付声突然问道。
“恩?不行吗?”严欢有些忐忑,“还是说只能选经典的摇滚曲目?”
“并不是,其实歌曲的分类完全看乐手怎么去演绎,任何歌都可以变成摇滚曲。”付声道:“我担心的是另一点,你是否能把这首歌唱得合格。”
“付声!”向宽着急了,“你怎么这么说?”
“他说的也没错。严欢比我们都年轻,比我们都经历得少,而歌唱是需要投入感情的,他真的有演绎好这首歌的能力吗?”阳光也道,他和付声两人齐齐看着严欢。
“我、我还是认为,我可以的。”严欢道:“虽然不一定能有别人的那种感觉,但是我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表达这首歌,不行吗?”
他看着付声。
“……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没问题。”付声回视他,“不过在上场前,把你要表达的感觉告诉我们,我们调整一下节奏和曲风,一会需要配合好你。”
“哎?!啊,是,是的!”
没想到刚才还质疑自己的付声,这么快就开始配合,严欢心里有些小惊讶。
“他还是信任你的。”JOHN道:“作为一个主音吉他手,信任主唱是必要的。”
是这样吗?
严欢不知不觉地一直盯着付声看,被付声严厉一瞥后,赶紧埋头加入讨论去了。
“下一个,The Prayer。”
当一名评审报出了接下来的面试者,现场立刻起了一些小小的骚动,所有人都在等着看严欢他们的表现。
严欢和队友一起走上前,悄悄深呼吸一口,被这么多人看着不是第一次了,但是被这么多专业的乐手盯着却是史无前例的,紧张是难免的。
付声他们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调试好乐器,严欢上前一步,走到了话筒前。
在面前的评审席上,他看到了萧侯,还有坐在他旁边和他说话的几个人。那些人也是夜鹰的成员吗?他们对自己和付声,是怎么看的呢?
虽然严欢十分地在意,但是萧侯他们看都没有看一眼严欢,像是对这个小人物毫不在意。
不知为什么,严欢在此时竟然想起了刚才那个被萧侯当场踢出夜鹰的吉他手。那个家伙虽然自大又讨厌,但也是一个对摇滚心怀梦想的人吧。然而他的梦想,却只因为萧侯的一句话就破灭了。
还有卫礼,严欢在评审席上看见他时,他正对着严欢偷偷地眨着眼睛。因为诸多原因被迫放弃摇滚的卫礼,现在他的身旁就坐着地下界大红大紫的夜鹰乐队,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他有没有后悔过当年放弃梦想的那个决定?
“请开始表演。”
呼——
严欢轻吐一口气,抓紧了话筒。
没有前奏,严欢唱出的音符就是第一道声音。像是再问别人,问付声,问向宽,问阳光,卫礼,萧侯,以及在场的所有人。
又,像是仅仅在问自己。
你所追求的梦想究竟,是个什么?
“你是不是像我在太阳下低头,
流着汗水默默辛苦地工作,
你是不是像我就算受了冷漠,
也不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
执着追求的它,其实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也总有痛苦的时候。
“你是不是像我曾经茫然失措,
一次一次徘徊在十字街头。”
严欢闭上眼,耳边仿佛听见卫礼对自己说的话。
在家人和摇滚之间,我能怎么选择?
——放弃了梦想。
又仿佛看到阳光对他们说。
我已经不想再碰摇滚了。
——放弃了梦想。
仿佛无数人痛哭的脸,无奈的脸,流泪的脸,都尽在眼前。
一遍又一遍地,一次又一次地,无奈而痛苦地放弃梦想,放弃梦想,放弃梦想!
少年的声音渐渐低沉,仿佛陷入了无限的低谷,无法逃离。
噌——!
一个吉他的强烈音符冲击进来,像是打了一针强心剂!
付声的手指在琴弦上犹如舞蹈地跳动着,一阵又一阵地用节奏敲打着心,似乎是在控诉着什么,控诉什么!
严欢睁开眼,他听见了付声的声音。
那个总是自满自负,骄傲得无与伦比的家伙,正在用吉他的声音对他说——我永远都不会停下脚步。
付声说:在我的生命中,没有任何东西比摇滚重要。它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
不去在乎别人怎么说,不去在乎这个世界会怎么对你,甚至不去在乎梦想这东西会对你有多残忍。
你只要睁大眼,记着!
心底那份从不放弃的执着,与爱!
因为,无论怎样,走到这条路上的你,都还铭记着一点。
在困难的时候,在流泪的时候,在被迫要放弃的时候,都请记得这一点。
“我知道,
我的未来不是梦!”
卫礼手中转动的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到台上了。夜鹰正在私下交流的几人,也转移视线,看着台上正在演出的那支乐队。
这样的乐声,这样的歌声,这样全情投入的每一个人!
他们是谁?
——是音乐的祈祷者。
——是摇滚的悼亡者!
The Prayer!
第48章 独断专行
萧侯紧紧皱着眉头,无论身边的人在他耳边说着什么,他只看着那个少年,其他什么都听不进去。
这个严欢,有点超出他的想象。
萧侯原本以为,即使付声新选的这个主唱再怎么优秀,也只不过是一个出色一点的会唱歌的家伙罢了。而这样的人,在大马路上走随便都能撞见几个。但是,严欢却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他不仅仅会唱歌,而是会唱摇滚。
这个少年的声音,是最适合唱摇滚乐的,他在每一个句子里投入的情感,也是那么显而易见。渲染力与震撼力,这是摇滚主唱所必备的一个技能,而严欢两者皆有。虽然他的嗓子不符合一般意义上对摇滚主唱要求的沙哑有力的判断,但是这种略带生涩的清越嗓音,却更让人眼前一亮。
就好比萧侯,他就从严欢的声音里,听出了许多人。
像是以前国外乐队The Queen主唱那华丽优美的声线,像是很多同样以嗓音清澈而出名的主唱,而最让萧侯容易联想到的一个人,却是一个国内的大人物——蓝翔。
没错,听这么一个小鬼的声音,竟然让萧侯想起了蓝翔,这让他自己心里都对自己有几分懊恼。
此时,严欢他们的表演已经结束,不意外地收获了众人的掌声。萧侯看见身旁草莓工作人员的表情,明显他们也是被悼亡者乐队打动了,有意要将严欢他们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