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严欢作为一个刚刚学习吉他的小菜鸟,对于这些常识是一概不知的。
“JOHN,在你们那个年代就有这些乐器了?”
“电吉他的确很早就出现了,和一般吉他不同,可以调节音量。而且现场表演的时候,电吉他能演奏出更多的风格。”
严欢听着JOHN的科普,看着于成功他们试音,问:“为什么他们是用一个和指甲差不多大的三角片在弹奏?”
“那是拨片,用指甲弹奏很伤手,用拨片代替就会方便很多。”
严欢心里默默记住了,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双手,决定一会回去也买一个用一用。
“JOHN,你之前怎么都没有讲过我这些?”
脑海里的老鬼迟迟没有出声。
“JOHN”
“抱歉,因为这些都是太基本的知识,连初学者都不会问,我一时忘记要对你说。”
敢情JOHN的意思是严欢连初学者的知识都不了解,已经无知得超过了他的想象?严欢决定不去理会JOHN这种不自觉的嘲讽,继续看于成功他们练习。
这支夜影学生乐队,水平和LIVEHOUSE里那些表演乐队简直是天差地别。
但是于成功他们埋头练的火热,毫不在意这些。几个大男生练到兴起的时候,甚至还忘我的甩起头发。虽然甩出来的都是一头臭汗和头皮屑,但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
和严欢一起看练习的李波也在感慨,“他们这份劲头要是用到学习上去,学校里的那帮老古板会笑死吧。”
严欢却不置可否。
被人逼迫去做某一件事,和去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那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在被逼迫的时候,只会产生压抑和痛苦。而为了你自己热爱的事情,哪怕再苦都可以把它转换成一种快乐。
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像一般家长那样感叹“要是我家孩子在学习上也有这种心思就好了”,是完全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
他此时看着练习得满头是汗的于成功几人,眼中也有遮掩不住的羡慕。在这个被压抑着性格,无法自由选择的年龄,能有一件如此热爱的事情是多么令人欣羡。
几番练习下来,于成功他们中场休息,他抽空走过来问严欢道:“怎么样?感觉如何?”
严欢看着他额角滴落的汗水,微笑道:“很厉害。”
这是他的真心话,能够这样专注而认真地投入自己的梦想中,的确是非常令人敬佩。
“呵呵。”这回倒是于成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脖,“哪里,其实我们的水平也就是一般般。对了!严欢,你今天不是没有带吉他来吗?先用我的练习一下好了!”
严欢还没来得及跟他说自己不仅是没带而是根本没有电吉他,就已经被于成功拉了过去,一把将他自己的电吉他塞到严欢怀里。
这是严欢第一次感受到电吉他的触感。琴颈和弦上,还有着于成功留下来的温度,这让这把电吉他摸起来有一种温热的感觉,就像它不仅仅是个冰冷的乐器,而是与乐手身心契合的生命。
严欢触碰琴弦的手指甚至都有些微抖,他紧紧闭上眼,许久,才再次睁开。握紧手中的电吉他,严欢婉拒了旁边的人递过来的拨片,用自己的手指弹起来。
弹奏出第一个音的时候,嗡的一声,似乎是打开了心底的某道桎梏。
电吉他的声音清楚明亮,像是个斗志昂扬的年轻人在对这个世界叫嚣着自己的不屈服。它是斗士,是勇士,发出仓促激昂的声音,勾出人心底的每一分激情。
时而,它也会有婉转的音调,像蛰伏休憩时的雄狮,露出自己着温情的一面。
严欢技术尚粗糙,但是这样入情地弹奏下来,先不说别人,他自己心底就掀起阵阵波涛,心潮起伏。仿佛看见了一个新的世界,他可以任意呼啸、嚎叫、放纵,不用去在意任何人异样的瞩目。
弹完一曲,有些依依不舍的放下吉他,严欢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后背早已经汗湿了一大片。抬起头,于成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第一次弹电吉他?”
“……恩。”
“理解!我第一次的时候也是这样,激动得不得了!恨不得觉得整个天下都是自己的!”于成功感慨道:“不玩吉他的人,不会有这种感受的吧。”
旁边的人取笑他道:“喂,你什么意思?我们玩贝司和架子鼓,也是很有激情的啊!”
“没,我只是打个比方……”
与同伴玩笑打闹的于成功,又转过身对严欢道:“不用理他们!吉他的世界,只有我们吉他手自己懂。”
严欢看着眼睛里几乎都快要发出光来的于成功,第一次觉得他真的是一位可以互相理解的朋友,而不只是一个通向摇滚乐的踏脚石。他心里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有些愧疚,但是同时也生出更多的豪情。
“JOHN,吉他……不,摇滚原来是这么有趣的东西吗?”
JOHN没有回答,心里却有掩饰不住的骄傲。他想让严欢自己去了解世上这个独一无二,能够打动灵魂的音乐。
夜影乐队一直练习到傍晚,几个人才近乎脱虚地从练习室内走出来。
于成功去和老板结账,严欢则是默默注视着在他们出来后,另一个急匆匆地窜进练习室的乐队。在这里的每一个人脸上,他都能看到对音乐、对摇滚,永不停止的爱与热情。
当他把这句话对李波说的时候,李波见鬼一样地看着他。
“你瞧瞧自己的脸吧,和那些家伙们没什么两样!”
严欢一愣,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竟然在嘴角摸到一个大大的上扬的弧度。
原来他竟然是这么开心?
这样畅快淋漓的笑,究竟是多久都没有过了?
他无视李波调笑的目光,自言自语道:“是吗?我竟然已经这么喜欢它。”
李波被他那痴呆的表情几乎都快吓呆了,拼命在严欢面前晃手道:“喂,你没事吧?怎么像着了魔一样!”
“是着魔了。”拽下李波的手,严欢想,对吉他着魔并不是一件坏事。他在脑海里呼唤老鬼,“JOHN,我想已经找到自己最想要干的事了。我要继续弹吉他,有一天组建自己的乐队。”
“是吗?那就坚持下去,你会越来越爱它。”
老鬼的话一语中的。
摇滚会让所有爱上它的人,都如魔似毒地,再也无法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小科普:
电吉他与吉他。
世界上最早的电吉他,诞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一般吉他是通过木制的共鸣箱发音,而电吉他没有共鸣箱,是通过电磁拾音装置连接扬声器发音,就等于插了个小喇叭一样。
所以电吉他比起吉他薄了许多,表现力更强,渲染力更强。毕竟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嘛~
电吉他也分不同层次和品牌,比较有名的几个厂牌例如Gibson,PRS,Stratocaster,Gretsch等等。史上最牛逼的吉他大师,吉米·亨德里克斯就使用Fender Stratocaster。这位左手吉他大师可是名留青史的人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