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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同人)[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100)+番外

乱流这个东西,是有规律的。

首先第一点,秦蔻母亲这边的血统身上,带着“锚点”,能不定时、不定期地引发乱流。

通向同一个地方的乱流,第一次发生后,一般来说三个月之内一定会再次发生,再次发生之前,天赋异禀的秦蔻可以感知的到,就好像地震局提前预测地震一样,只不过她能提前二十四小时隐隐感觉到。

听起来是没什么问题。

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乱流……对从它里面走出去的异时空旅人是有吸引作用的!

也就是说,这个乱流一定会发生在秦蔻周围,而倘若这些异时空旅人就在她周围,那么乱流有很大的可能性会直接把人给吸进去……就像他们来的时候一样。

秦蔻之所以要把古代侠客们留在身边,大家住在一起,其实也正是因为这个。

给黑户上户口,再加上眼库排队,安排手术,保守估计都得半年……而花满楼根本就没有半年时间,三个月内,乱流就会把他卷回去!

当然只要把秦蔻和花满楼分开,不要接近,那他就可以在这里住到半年以上了。

可行是可行,但同一个乱流发生两次,再发生第三次是什么时候……那就很说不准了,反正秦蔻以前经历过的乱流还没有来过第三回 的。

让花满楼选择为了眼睛永远留在这里,与自己的亲人朋友永别,他会愿意么?他绝对不愿意。

秦蔻是想帮他,不是想让他陷入这种极限选择题。

所以和秦蔻想的差不多,他爸爸愿意帮忙,前提是秦蔻能够学会曾外祖母的绝技,能让时空乱流稳定成通道,两边的人想什么时候串门子就什么时候串门子。

秦建国先生是个老武侠迷,但也是个成熟的社会人士,做事情不可能跟个毛头小子一样,情绪上头就答应。

秦蔻表示:“我这两天都开始练习了!太婆留下的笔记我都看了一大半了!”

秦建国先生:“嗯,听你妈妈说最近你引发乱流很频繁?”

秦蔻说:“是啊,两周不到,三回。”

她爸爸说:“哦,那更要好好练了,不能偷懒啊,把你考大学的那个劲儿用上,什么事都做得好,知道吧,不过劳逸结合四个字也要注意……咱们做事是尽人事听天命,对吧……”

秦蔻不耐烦了:“好了好了,挂了啊!拜拜拜拜!”

她啪叽一声挂断了电话。

秦建国先生:“这孩子白养了!”

然后复而放下手机,躺在酒店床上,一言不发。

片刻之后,成熟的社会人士秦建国先生开始激动地在床上拳打脚踢。

武侠小说的人物!

古龙啊!是古龙武侠啊!

嚯!哈!嚯!

中年人的中二,不能被女儿看到就是了。

第64章

万里长征第一步,虽然前路仍然漫漫,但最起码,有了希望。

今天无疑是值得庆祝的日子。

秦蔻窝在房间里,盘腿坐在床上冥想了一会儿,又跳下来,把头发梳成了两根垂下的蝎尾辫,准备出门和大家一起吃饭去。

今天打算驱车去吃潮汕牛肉火锅。

秦蔻是个爱吃的,基本上某个商圈新开业,她都会去转转,有什么开门的新馆子,也都会去凑凑热闹,上学的时候她还把探店当成一种日常消遣的活动来做,不过毕业之后就很少了,平时和朋友见个面吃个饭也不容易,随便乱探新店,吃到难吃的,心情都不好了。

好在她储备下来的店还是不少的。

秦蔻一边开车,一边跟他们聊天,说起自己以前去潮汕旅游时的经历。

“好吃!”她说,“最大的印象就是好吃,真的好吃!”

各色米粿,糯叽叽的。

作为一个北方人,秦蔻对这种糯米制品的认知一向就是甜品以及主食,谁知道去了一回,吃到了一个花生香菇糯米饭,咬开外层的糯米皮之后,里头裹得是满满当当的咸香……米饭。

当时的秦蔻:“???”

糯米皮子包米饭啊……这……

这种主食包主食的诡异美感,让秦蔻就很莫名地想到了立本人用煎饺当配菜、配拉面吃。

不过再一想,她们这边的人,吃的那个酸菜包子也是一样的。

酸菜是和土豆泥混在一起的,加点辣,包在面皮里上锅一蒸,热气腾腾地咬开,里头的土豆泥已经被蒸的软烂了,颜色是被辣椒所染出的微橘,里头的酸菜还保留着一点脆爽的口感,酸味明快,正是绝配!

就是一种和外地人说起来很奇怪,其实真的吃吃看会很不错的东西。

唯一一个问题,主食吃多了真的容易困,秦蔻早上吃一个那样的包子,吃完原地就困,必须暴风吸入咖啡。

说完,也不知道是不是应景,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副驾驶上的楚留香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只道:“这样的东西,想来是给要做活的人吃的多些。”

秦蔻说:“那倒确实,我之前去江城那边,那边不是有‘过早’么?我就看到有早餐店,大清早买的是把子肉糯米饭,一大块肉,满满一碗糯米里头浇肉汁,那个早餐店的阿姨就说,这个东西以前就是给码头上扛大包的力工吃的,抗饿。”

不过她自己就吃不下了,和当时乐队里的鼓手,她的大学室友王思雨,两个人一起点了一碗,结果都没吃了。打包吧,那会儿他们是住酒店呢,打包回去冷了怎么热?不打包吧,还觉得浪费。

楚留香含笑听她漫无目的地说着这些话。

车内的冷气开得很足,外头的落日有点烈,驾驶座上的秦蔻顺手带上了放在车里的墨镜,墨镜镜片很大,遮住了她的几乎半张脸,显得皮肤愈白、嘴唇愈红——这种装饰品,江湖上是没有的,所以楚留香觉得很有趣。

他还在无聊的时候想过,他的朋友里谁会比较喜欢墨镜。

一点红——他这般冷硬的五官,倒是很适合带墨镜,前两天去逛商场路过墨镜店时,秦蔻还兴致勃勃地帮他挑来挑去,不过最后被一点红阻止了,只说是带不习惯。

胡铁花……胡铁花就算了吧,那人瞧起来像猫,自己也很喜欢把自己当做只懒洋洋的大猫,虽然外号叫做“花蝴蝶”,实则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配饰来,衣服都不好好穿。

姬冰雁感觉会很喜欢,他那个人还挺讲究时新的。

不过要他说,其实他心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高亚男。他很莫名的觉得高亚男如果带着墨镜带着剑,在江湖上闯荡,一定很合适。

楚留香微微一笑,又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上换了大红色的美甲。

若是秦蔻生在江湖之中,应当也是个行走江湖、不羁潇洒的女侠吧。

不过……何必生在江湖?

人在江湖之中,生与死只在一瞬间,楚留香好交朋友,爱与人一同喝酒,把酒言欢、畅谈人生,离别之时,当然也会抱拳说一句“后会有期”。但与他喝酒的人之中,很多人都没能等到这“后会”,就已变成了一抔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