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庆幸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一边又暗骂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
她板着脸,继续说回他的刀:“我们这里不能带刀出门,会有大麻烦。”
傅红雪的喉头滚动了一下,仍不说话。
到现在为止,面对这屋子里、以及透过窗户看到的外头的种种异象,傅红雪都没多瞟过一眼。他这个人好像活的很压抑很压抑,他身上所有的好奇心,早都已经被磨得干干净净。
所以他瞧起来根本没打算问这是哪里,也好像没打算问秦蔻那“天书”是怎么回事,更不打算了解“不许带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秦蔻叹了口气。
她说:“你要带着刀,当然也可以,不过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傅红雪缓缓抬头,那双黑漆漆地眼睛又凝视住了她,苍白的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一字字道:“我不会滥杀。”
秦蔻噗嗤笑了,说:“谁说我要你答应我这个?”
傅红雪又闭上嘴了。
秦蔻笑了,说:“我当然知道你不会滥杀,提着要求等于白说,我不过是要你,多带一件东西出门,你答不答应?”
傅红雪慢慢道:“你说。”
秦蔻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片刻之后,傅红雪提着刀、拎着垃圾袋出门了,漆黑的刀柄之上、黄澄澄、喜庆庆的穗子随风摆,廉价的要命,瞬间把那柄魔刀的威慑力下降了一百个点。
一点红:“……”
秦蔻:<( ̄︶ ̄)>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竟然赠他剑穗?”
秦蔻说:“不懂了吧。”
一点红的学习能力和观察能力都很强,刚穿来时,不动声色,也不知道是怎么瞧出她不想让他带剑出门的,刚来第二天上街逛逛,就能非常自觉主动地把他的剑放家里,让秦蔻那准备了好一阵子的说辞都没说出口。
不过嘛,他的学习能力再强,有些事情还是没有本地人熟悉。
秦蔻毫不藏私:“我们这里啊,早上有去公园晨练的,那都是拿的大刀片子,再配个黄澄澄的穗子,要是单带把刀出门,被人瞧见了指不定就报警了,可加上那个穗子,顶多人家就觉得这武术生有毛病大中午出门去公园。”
而且,这穗子当然是越廉价越好、颜色越鲜艳、越让人牙酸越好。
一点红挑了下眉,示意自己知道了,却又问:“你专程为那小子准备?”
秦蔻说:“那哪能啊,那玩意儿一开始是给你买的。”
就是他和楚留香穿越来的当天咯,晚上秦蔻刷淘宝,顺便就买了几个,以防要用,不过一点红太上道了,这东西一直都没有用武之地。
一点红怔了一下,下意识垂眸看她,又见秦蔻冲着他笑,面颊之上浮出两个酒窝来,忍不住心中一动,伸手替她理了理鬓边的碎发,低低道:“你有心了。”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我那里还有呢,你要么?”
一点红:“……”
……他不想要。
他还是很宝贝他的剑的,平日里连其他的剑穗都不肯上,而那个……金闪闪、看起来五块钱能买三个的剑穗……它真的……很掉价。
只有傅红雪那傻小子,才会莫名其妙地被秦蔻忽悠着带上大金穗子。
一点红钢铁直归钢铁直,他的眼睛可没问题好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一边笑,一边溜去厨房了。
厨房里,陆小凤刚把所有的碗都塞进洗碗机,打开开关。
他们家里,做饭的活儿莫名被一点红给包了,收拾碗筷的活儿自然有别人来干。
一点红话不多,人却很好打交道。
对于会做饭的人来说,做菜不是问题,想明天吃什么菜才是问题,一点红才懒得想这样的问题,故而秦蔻才会每天点菜,其他人算是沾了秦蔻的光,过来来点个菜,一点红当然无可无不可。
但他可不是那种任劳任怨、随叫随到的人。
秦蔻若不在家吃,那他基本上懒得进厨房。假如有人要吃宵夜,想喊一点红起来做……呵呵,找死是吧?
当然,住在这里的大家,都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朋友之间,哪里会把对方所做的事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呢?
陆小凤和花满楼晚上喜欢出来煮夜宵吃,经常顺便给其他人也煮一点,经常性的喊一点红出来吃。
主要是陆小凤想吃,花满楼完全是个佛系饭搭子。
至于吃的东西嘛,陆小凤的手艺和秦蔻差不多,七个字足以概括——半成品厨房大师,夜宵最常吃的是各种口味的泡面。
而且他尤其喜欢吃火鸡面,就是那种辣的很工业的玩意儿。
作为江南出生的人,他意外很能吃辣。
楚留香也挺能吃辣的,不过他不太喜欢这种带点甜的辣,他更喜欢牛油火锅或者烧烤那种辣。
花满楼……花满楼吃辣很菜,但是居然对火鸡面格外放不下,每次都辣到眼眶通红,每次还要过来凑凑热闹,小心翼翼地倒调料包,生怕倒多一丢丢。
一点红呢,他太有自知之明了,根本不碰,实在想吃两口,那都是打一碗清水,涮一涮再吃。
秦蔻:“……”
还真是,标准坐小孩桌的吃法。
秦蔻小姐呢,作为一个女孩子……经常性的吃夜宵,还是蛮有心理负担的,不过陆小凤一叫她,她就完全没有抵抗力了。
她作为半成品达人、现代老土著,还慷慨地教了陆小凤一些新鲜泡面吃法,比如说加芝士片、低配版的加奶粉、以及非常神仙的延边啤酒锅!
美味!\\( ̄︶ ̄)/
三周不到,陆小凤瞧起来是一点变化没有,秦蔻地脸圆了一小圈,伤心的她好几天没下楼吃宵夜,要陆小凤三催四请,花式夸奖才行。
总之,大家其实都会自己动手弄吃的,厨房里的各式小家电也都会使用。
陆小凤三下五除二地把碗筷收了,扔洗碗机里,然后想起……诶,不对啊!
今天不是端午节么?说好的吃粽子呢?
然后发现,秦蔻把粽子放碟子里之后忘记端出来了,在厨房里呆了一中午。
陆小凤:“……”
陆小凤喊:“蔻蔻,你吃粽子么?”
秦蔻刚吃饱了饭,丝毫没有一丁点健康意识,直挺挺地就躺在沙发上,吃饱了节日豪华金枪鱼猫饭的大橘也非常没有体重管理意识的往她身上一窝。
听见陆小凤的话,一人一猫,齐齐伸了个相似度极高的懒腰,她懒洋洋说:“哎呀……不吃。”
陆小凤噗嗤一声就笑了,从厨房探出头来,故意板着脸对秦蔻说:“你是不想吃呢,还是不愿意剥粽叶呢?”
他早看穿秦蔻了!
吃小龙虾都很排斥、去自助餐厅吃南极冰虾时,一点红替她剥的皮,可把她开心得吃了好多。
这个人就是……陆小凤都不免惊奇,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老饕么?为一
口吃的,能开车开三四十公里找路,排队排几个小时,肚子都叫唤了都不肯走,这么不怕苦,结果偏偏就怕自己动手剥东西,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