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蔻轻描淡写地放出大瓜:“追你女儿的时候很热烈啊。”
那可不是嘛,还会跑来店里接她下班呢。
秦建国先生:“……”
秦建国先生:“???”
秦建国先生:“!!!”
秦蔻还嫌弃地说:“你看你,这么久都没发现,我妈早就知道了。”
秦建国先生:“啊??你告诉你妈不告诉我!天老爷!什么人啊你们两个!”
秦蔻:“我妈自己看出来的。”
秦建国先生:“什么时候?到底什么时候的事情?!”
秦蔻:“在外婆家那回啊,你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还穿着你练太极的时候穿的那个衣服呢,记得么?”
秦建国先生:“……”
当然记得。
还记得红兄答应了他很无礼的角色扮演请求,现在想想这好像不是因为他很有面子,是因为他女儿很有面子……
秦建国先生陷入了沉思,挂断了视频。
秦蔻:“啊!等等,名字!名字还没想出来呢!”
但是一点红却还蛮喜欢这个名字的。
他指着那个“弘”字说:“这是宏大的意思。”
秦蔻歪着头瞧着他。
一点红说:“这样很好。”
是的,这样其实已经足够了。
在看见秦蔻和秦伯父在为了他落在纸面上的名字打电话时,其实他的第一个想法是:不必如此麻烦,但是他还是没有上前阻止他们。
他瞧着蔻蔻打电话,一直瞧着,听着她和老泰山为了给自己取一个好听的、寓意很好的名字,想来想去、推翻这个取那个……他的心里就涌起了一阵奇怪的情感。
原本他并不觉得名字重要,但现在,他却很喜欢这个落在纸面上的名字。
他很喜欢那个“弘”字,因为这其中包含着美好的寓意,包含着……旁人对他的、美好的期待与爱。他没有过,他从来都没有过。
这个时候,他似乎才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这些年究竟缺失了多少东西,他所认为自己不配拥有的,其实好像……他现在都拥有了。
真好。
又过了几天,事情终于办完,众人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
秦蔻欢呼:“要坐飞机!做高铁,做动车!”
第168章
解决完身份的事情,接下来就是办卡,有自己的银行卡可以储存金钱,才算是安定下来。
一点红抽空回了一趟古代,果然去找了姬冰雁,他半辈子在尸山血海里打拼出来的钱财就这样到了他的手中,换成了成色、样式都一流的珠宝首饰,秦蔻正好有个非常壕的朋友想入手珍珠的首饰,便给一点红的账户带来了一笔七位数的收入。
其他的也就等着慢慢地卖了,秦蔻还说要那位朋友帮她介绍其他的买家。
而另一件有了身份带来的改变,就是悍在脸上的墨镜、口罩和鸭舌帽终于可以摘下来了。
花满楼倒是没什么,他的墨镜完全就是装饰品,自己反正也瞧不见,好不好看的都很无所谓;林诗音就还蛮不喜欢带墨镜口罩出门的……近来为了去进货,她其实在骡马市那附近来来回回转了好多次,这体力活儿做一天,带着口罩那真的是要难受死的。
从今往后就不用这样了,从今往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行走在现代的街道上了。
是现代人了,是她很想成为的现代人了。
至于一点红,他对口罩倒是没什么,也没觉得这玩意儿会影响呼吸,他曾经还和秦蔻提过,以前初出茅庐时,杀人还要着夜行衣、带面巾,那面巾是硬棉布做的,那才叫厚重呢。
他甚至觉得,假如林诗音把这种医用外科口罩给带回古代江湖去的话,什么防病防疫完全就是其次,最有可能的,是蒙面杀手组织齐齐换上口罩去搞暗杀。
他还合理地畅想了一下,认为这种立体剪裁、十分合乎人体面部轮廓的口罩,大概会成为某种神秘的、用来代指杀手的花样和符号吧。
秦蔻:“……”
这真的很黑色幽默。
但他其实不大喜欢鸭舌帽和墨镜,所以毫不留恋地摘掉,因为他觉得这玩意儿挡视线。
二十多年的杀手生涯,早就让他养成了一系列与常人全然不同的习惯,他很厌恶自己的视线被遮挡,拿到身份以前,他出于遮挡面容的需要,经常把鸭舌帽压得很低,视线自然而然就被缩窄,除此之外,晚上带墨镜还真是……
让他非常没有安全感。
秦蔻还挺遗憾的,因为红哥带墨镜真的非常好看。
带墨镜好看的人一般都拥有十分优越的鼻梁和下颌骨,因为在脸上的墨镜会让人的注意力不自觉地往脸上裸露的其他部分去瞧,鼻梁首当其冲会受到审视。
一点红的鼻梁是很挺直的,不经意地一侧过头时,下颌骨的线条便显得十分冷峻、流畅且恰到好处的冷硬,他的嘴唇很薄,薄薄的嘴唇抿起的时候,就似乎会显示出他极硬的心肠,秦蔻坐在他身上的时候,其实也很喜欢压着他去撷他的薄唇。
她很喜欢看他有点湿漉漉的模样,会有一种她好像很掌握了他某个隐秘的人格的感觉。
所以他不喜欢带墨镜还真是让她有点遗憾。
一点红说:“你喜欢的话,我可以继续带着。”
秦蔻摆摆手:“算啦,不喜欢就不要带嘛,还有安全感什么的……”
带着墨镜会因为视线受阻而没有安全感什么的……就好像他一直都在忍受着那种应激的折磨哦,秦蔻恍惚之间觉得这样的他让自己想起了他刚来的那段时间。
看到很多东西都会不由自主地紧绷、需要安抚。
不过……
秦蔻有点怀疑地瞅他,回想了一下,说:“我总觉得你很早就开始带墨镜了诶,我还以为你很喜欢,所以,你那个时候就想留下来了么?”
一点红掩饰性地握拳放在唇边咳嗽了两声,转过头去假装认真切菜。
秦蔻:“不许逃避!老实交代,是不是老早就对我有贼心了?”
一点红:“……嗯。”
秦蔻:o(*////▽////*)q
说到这种话题就很容易让人飘飘然嘛,秦蔻还想继续飘一会儿,就不依不饶地问他:“什么时候嘛?”
一点红的右手握着菜刀的刀柄,修长的食指伸出来摁住刀背,唰唰唰三下,就切完了土豆块。
今天吃咖喱饭。
切完土豆块,他放下刀,双手抱胸,似乎是在思考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垂下眸瞧着秦蔻,说:“……很早。”
早到或许是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吧。
饥寒交迫、奄奄一息的他,来到了全世界最舒适温暖的屋子,见到了全世界最快活温柔的女
孩子,在面对自己从来都没见过的美好事物时,他的心就在那个时候动了一下。
爱情是如何萌芽的,这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它在心里发芽、生根,钻入血肉里,仿佛引起一阵永不停歇的、高热的悸动时,他所感知到的那种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