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她还是听不懂。
甚至于这都不是姑苏话了,而是姑苏口音极重的官话。
至于店中的人呢,倒还真的是蛮有武侠风味的,东边一桌,有劲装疾服的镖师们,粗着嗓子,操着一口西北口音极重的话,吃着黄澄澄的蟹粉面,大声的说笑着,说着一些“刀口舔血”的经历。
怎么说呢……秦蔻一下子就幻视了那种在饭桌上大谈政治的中年男性。
她正好就坐在靠栏杆的一侧,头一探,就看见了那几个五大三粗的镖师。
不过比起大谈国际政治的中年男性……这几个镖师还是更有趣一些的。
他们讲起昔年大破什么太行五虎、秦岭八杰时,那语气是抑扬顿挫,该强调的地方强调,该放轻的地方放轻,说到打斗的部分,那象声词用的,画面感极强……秦蔻感觉整个大厅里吃饭的人都在听他们讲故事,连几个店小二都被吸引了。
秦蔻很中肯地评价道:“他们以后当不成镖师的话,当个说评书的,粉丝肯定也很多。”
就比如说单田芳老爷子,秦蔻有一段时间就是听着那个乞力马扎罗听书app里的《五鼠闹东京》来助眠的……就是这老爷子说话怎么总觉得喉咙里卡了口痰呢?
这几位镖师大哥就很好的规避了这个秦蔻不喜欢的问题。
她真心实意的如此评价道。
在现代,这种评价其实是很友善的。比如说路上碰见一个长得好看的,就夸赞说可以去当明星,看到个业余爱好为摄影师的人,就夸奖说你这个摄影水平都能去当摄影师啦。
但很显然……古代人并不这么认为。
而且她还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她总是习惯性的以现代房屋的隔音程度来说话,殊不知这种木头屋子……真的很不隔音。
况且习武之人的五感总是比普通人要敏锐很多。
所以,这句话就这么准确无误、字正腔圆地钻进了几个镖师的耳朵。
几个镖师登时就很不高兴,凶狠不善的眼神直冲冲地射向三楼的那一桌人。
正好这时,店小二端着菜上来了,秦蔻无知无觉地收回了视线,避开了这几个人凶恶的目光,饶有兴趣地看着摆上桌的菜。
蟹粉面当然是少不了的,这个
季节的蟹肚儿滚远,蟹膏蟹黄饱满得要溢出来一样,即便蟹粉面吃过一百回了,现在也必须吃第一百零一回 ,蟹肉和蟹黄同混,加黄酒姜丝去腥,面是苏式的细面,根根细面上沾着的都是极致的鲜。
蟹粉豆腐当然也是少不了的,热腾腾的上来,用勺子一舀,寡淡软嫩的豆腐也有了销魂的鲜。
再来,就是大名鼎鼎的太湖三白了。
——白鱼、银鱼、还有秀丽白虾。
白鱼拿来清蒸,说清蒸就是清蒸,连一般在酒楼里会见到的酱色调味汁子都没有,只用葱姜调味,一层油光浮在白鱼表面,于是它的细麟便在盘中闪着银色的光,鱼肉洁白、细嫩,含在嘴里慢慢融化,鱼味十足,但吃不见一丝腥气。
说起来昨天,花家的丫鬟们就是用这个白鱼来喂大橘的么?
大橘一猫独占一坐,对桌上的人类食物倒也不感兴趣,它慢条斯理地舔舔爪子,往下一趴,伸爪去抓秦蔻的披帛。
秦蔻:“……”
蠢猫,山猪吃不了细糠,浪费。
另一头,那几个镖师已然目光不善,瞧见了这个出言不逊的女孩子,正要教训教训她,却忽然被一束阴森森、冷冰冰的目光给盯住了。
长年累月刀口舔血所练出来的危险雷达在一瞬间被激活,几个镖师登时觉得头皮发麻,寒毛直竖,连脖颈都僵硬地动不了。
甚至都没敢看这束目光的主人,他们便立刻闭上了嘴,眼观鼻、鼻观心,火速带上家伙事儿圆润地跑路了。
直到跑得距离临江仙过了三条街,这几人才停了下来,捶胸顿足地表示早知道刚刚就不说那么多废话了,连蟹粉面都没吃完就被人赶出来了,浪费啊!!!
——蟹这种东西自古以来就不是便宜的吃食呢,镖师在江湖之上也不属于很风光的人,赚的钱也是辛苦钱和卖命钱,好不容易走了趟镖,意气风发,来吃一口奢侈的,还没吃完……
只是喜欢吹牛的镖头垂头丧气,道:“得得得,附近还有一家好饭铺,咱们兄弟同去,同去,再要二两黄酒,去去煞气,刚刚那人……杀气好重。”
哥几个心有余悸,再次感到江湖上真是卧虎藏龙,然后就一块去吃第二顿了。
而此时此刻,秦蔻一面捧脸,一面吃着极其细嫩清淡的白鱼鱼肉,说:“诶,红哥你看什么呢?快来吃鱼。”
然后夹了一块鱼肉放他碗里。
一点红收回目光,拿起了筷子,淡淡地说:“没什么。”
第208章
这小小的、因为口角而起的冲突,消弭于无形之间,全然没有被秦蔻注意到。
一点红非常淡定地收回了自己冷飕飕的目光,与她说了两句小话,也全然没有要提醒一下的意思。
江湖上的人,当然动辄就是把“江湖规矩”挂在嘴边的,一点红走南闯北十多年,什么人都见过、什么话都听过,对这“江湖规矩”却不屑一顾。
什么叫江湖规矩?
秦蔻的发言,的确惹到了那几个镖师,因为说评书显然在他们眼里是供人取乐的玩意儿,但叫一点红说,大家都是乙方谁比谁高贵呢=。=
况且,难道真的彬彬有礼,说话像抹了蜜一样的人,就能在江湖上受到礼待了么?那怎么可能,每年死在刀口之下的人,那可是有极多都是连武功都不会、一瞧见江湖人就唯唯诺诺、恨不得跪下来喊一声亲爷爷的普通人。
说到底,江湖上的规矩其实就一条,也是最简单地一条——那就是看谁的武功好。
谁的刀快、谁的剑利,谁杀人的技术更高超,谁的话就是规矩。
一点红自己就是个飞扬跋扈的主儿,雇主花钱要他杀人,得恭恭敬敬地请他,他不乐意出手时,谁都没法子要他出手,谁若是出言侮辱于他,那不好意思,管你是谁,拿命来吧。
这就是他的规矩,也就是秦蔻的规矩,该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收敛?收敛个屁!
桌上的其他人当然也是这么想的。
傅红雪在现代看着再纯良、再自闭乖巧,像是个沉默寡言的男大学生,他也是那个能在狂怒之下一刀削断人耳、把人压在桌子上一字一句地问“你服不服?”的残酷刀客;
阿飞喜欢吃薯条炸鸡,在家还会乖乖拖地扫地、抢扫地机器人的活干,但千万莫要忘了,在原书之中,他十八九岁第一次出场时干了什么。
——他要一个人,用五十两银子,买那人自己的命。
那人是个气焰嚣张的恶人,乃是在黄河一带作恶多端的“碧血双蛇”中的白蛇。阿飞初出茅庐,凡是都透露出一股一板一眼的、属于执拗少年的认真来,但他的认真却也透露出一种惊人的、冰块一般的残忍,因为他问的是:“你的脑袋值几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