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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黑化日常(1204)+番外

琳琅一巴掌呼过去,“别动,我扎歪了!”

小白杨耷拉着耳朵,委委屈屈噢了声。

琳琅下重了手,他嘶叫一声,“轻点儿轻点儿!老子头皮都要被你拽下来了!”

琳琅用眼角余光斜他,“我这还不算轻么?你的粉丝可是恨不得组团套麻袋打你。”

辜不负:“……你讲道理,不是你要看绝世虐恋的吗?再说,那都是虚构的,当不得真。”

贯彻女友中心命令还有错了?

琳琅歪了下头,突然伏耳下来,悄悄说了一句。

“你真觉得那是假的吗?”

她勾连缠绵的呼吸,一字一顿地唤,“我的道爷。”

男人倏忽一个激灵。

记忆断裂的痛楚重新涌上,他的血红视角里仿佛掠过了一只蝴蝶,幽幽如冥火。

没有预兆的,毫无缘由的,辜不负红了眼眶。

他茫然又无措,嗓子低哑,“我,我是不是忘了什么?”

琳琅很少见到他这副模样,才子哥哥向来是意气风发的,除了在她这边屡次受挫,像是孟婆汤喝了一半的冤魂,戾气未消,执着找寻那一点属于自己命运的蛛丝马迹。

他若不忘,就要随她一起死在那片血海里。

“啪——”

琳琅捏着橡皮筋,猛地弹了他的脑门。

“忘不忘的,重要吗?”她曲下颈,牙齿惩罚性咬了他下唇,“重要的是,今天可是圣诞节,你最重要的任务呢,就是哄女朋友开心。”

辜不负神色晦涩,情绪低落。

见状,琳琅又将黑筋圈儿套回他手上。

“喏,你戴着我的皮筋儿,一辈子都是我的小男孩啦,永远都不会走丢的。”

“你……保证?”他低下头。

“我保证。”

琳琅安抚般捋了一把狗头,发现他肩膀抖动,凑近一看,眼睛弯成了月牙。

“你个混蛋腿毛,你骗我!”

琳琅气得飞起一脚,在他的裤子上落下“辉煌功勋”。

女朋友气呼呼跑远了。

辜不负拍了拍裤腿,插着口袋,慢悠悠悬在她后边,他心里想着,臭狐狸,慢点儿,现在不是四条腿了,你小心摔。

你要我活,那我就活。

你要我混沌蒙昧,那我就装作不知。

人潮,车声,灯树,雪絮,与那时的一路长街红烛隐隐重合,他脖子上戴着她,招摇过市。

如今王朝更替,沧海落灰,他们的命运竟然又奇异重合。

辜不负稀罕摸了摸自己的皮筋儿。

手指微凉。

琳琅转头,男人竖起了毛衣的高领,遮住了大半的脸,一双眼睛游弋着星光。

他不看她,却使劲戳她的手,小动作搞得一套套的。

琳琅没好气,“干嘛?”

“要牵!手手!我会迷路!”

发言人的声音自信且洪亮,顿时引起了一众围观。

琳琅:“……”

她丢不起这个脸,赶紧将人牵走了。

“像个小孩子,又哭又闹,你幼不幼稚?”

“你刚刚不是还说我是你的小男孩?”

“对不起,我嘴贱,请你忘了。”

“……”

哼,臭狐狸,想得美,小爷才不会忘呢。

第725章 来自尼罗河的第一封情书·法老(上)

当第一缕日光降临到方尖碑,金色国度由此苏醒。

年幼的我尚且不知——

命运的野兽早已盘旋在我的身边。

我出身埃及王族,继承了祖父拉美西斯一世的之名,意为“太阳神之子”,光辉,斐然,勇猛,聪慧。

祖父寄望深厚,希望我能牢牢握住统治者的权柄,统一上下埃及,披覆恩泽,让埃及如黄金般熠熠生辉,永垂不朽。

不同于父王悉心栽培长子,祖父格外偏爱于我。

也许是因为我生着与祖父一模一样的血统金瞳。

金瞳在上下埃及并不多见,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多是黑色眼珠。

异瞳,要么是异类,视为瘟疫不详,被驱逐出境。

要么,是“神”。

于是,在一代代祭司的鼓吹之下,黄金之色,即为“神祇之躯体”,而白银之色,则化作“神祇之骨骼”。这一切存在的真相,无非是为了巩固统治,在平民与贵族之间划下一道不可逾越的禁忌。

生于神明所庇佑的国都,我却从未有过敬畏之心。

祖父为此斥责我,说我缺乏奔赴的信仰,正如丢失的荷鲁斯之眼,是不完整的。

我不需要这虚无缥缈的“祈求”。

我的命运,也绝不受控——幼年的我,无数次笃定这个事实。

祖父那双鹰隼般的犀利眼珠,好像能一眼看出这具单薄幼小身躯下的野心。

起初,那只是一粒不起眼的种子。

我的母后原是战车队官员的女儿,英姿飒爽,不少权贵将军为之倾倒。然而,自从她入了白城孟斐斯之后,高飞的本奴鸟囚于笼中,日渐枯萎,等搬到了底比斯,她的病更重了。在阿努比斯召唤她之前,母后将四个儿女传唤到身前。

她病得严重,近乎无法目视,声音也嘶哑不清,唯有那双细瘦的手,仍有余温,紧紧握着我们不放。

我是最后的。

像是一个悖论,我是幼子,却不得母亲宠爱,往日的欢声笑语,母亲宁可与兄弟姐妹独处,也不曾与我分享。

我幼年之期常常感到困惑,便直面问了缘故。

母亲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直白,怔在原地。

她鲜花般的脸庞浮现出复杂的神情,我后来才辨别,那是怨,是恨,亦是愧疚。

唯独没有爱意。

她说我这双眼跟祖父太像了,盲目崇拜赛特,奉行王权与野心,那是刻在血液里的冷淡与傲慢,为了巩固政权,无所不用极其。这个女人控诉着她是权力的牺牲品,束缚在王城之中,丈夫又痴迷战争,对她不闻不问,像腐肉一样烂在莲花池里。

于是,她转移了对象,对两个男人的怨恨全部宣泄在幼子的身上。

相较而言,我并不恨她。

这只是一个无法掌控自己命运的可悲傀儡。

我如此想自己的母亲,很冷血是不是?

我可能天生欠缺悲悯。

子民们避之不及的鲜血、死亡、战争,对我而言,是最高级的玩具。尼罗河母亲孕育了我的成长,却唯独忘记赋予我相应的仁慈、善良、同情。

直到,我的视线落在了我的王姐上。

她的身上有着**的气息,那是神的烙印。

她比神更美。

嫩芽般的纤细心脏膨胀出了占有。

我开始追逐她炽烈如血的裙摆,自发地执行这种狂热、盲目、不可思议的信仰。

是的,我竟有了信仰。

大祭司说,最公平的神,也有最偏爱的信徒。

在长兄摩斯的光环之下,她从不肯将爱意施舍于我,令我心中绿洲无限凋零。

所以,长兄摩斯退场了。

我疯狂妒恨她所钟爱的一切,即使对象是我亲手养的银猫葡萄。

法老。

我要成为最光辉的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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