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人一心软,事情就会好办许多。
一开始,他对琳琅是单纯的占有,不想她死,完全是因为自己变态的控制欲。可是后来,他已经习惯了将她放在第一位,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摸旁边,确认她是否还在。
一个人只要上心了,沦陷是必然的。
他却还不自知。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们所停留的小镇举办了花灯节。
灯火通明如昼,男女结伴而行。
是一场难得的盛会。
“夫君,我想要那一盏莲花灯。”身边的人突然说。
未央有些惊喜看着她,她近日素来沉默,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这样开口要求他,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你在这里等我,夫君给你要过来。”
前边的人流比较拥挤,还有几个粗膀子的壮汉,在凶神恶煞盯着旁边的年轻少女,未央看了就觉得不太舒服。
“好。”
琳琅点点头。
他正准备走过去,袖子从后头被扯住了,他回过头来,看她低垂的精致眉眼,温声道,“怎么了?”
“未央,谢谢你。”
“如果有下辈子,我还是想同你在一起。”
她冲着他一笑。
男人恍惚想起了初次相见时,她那嫣然的笑容,惊艳了夜色与灯火。
撞进了他的心口。
“傻瓜,你我同是夫妻,这么客气做什么?”
他轻轻亲吻她的额头。
照顾你,是我一辈子都心甘情愿的事。
他将人好好安抚一番,才匆忙去买花灯了,挑的是一对鸳鸯迎春的花灯,意趣谐明,被摊主打趣了一番。
“夫人,你看,这鸳鸯……”
他抬头一看,人却不见踪影了。
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
他搜遍了附近所有能藏人的地方,没有。
她去了哪儿?
她又会去哪儿?
未央突然想到她消失之前说的那句话,狠狠骂了一句,立刻向湖边飞奔过去。
夜色阑珊,湖边的水沉沉的,像是化不开的浓墨,冒着阴冷的寒意。他隐约看见有个人影,水波已经没过了胸口。
有一种恐惧涌上了心头。
他几乎是想也不想跳了下去,想要将人给拉回来。
“咕噜——”
冰冷的水从四面八方涌来,灌进了鼻子与耳朵,完全无法呼吸。
他其实很怕水。
那个狠心的女人曾经将他整个脑袋都按进水缸里,他还差点被淹死,昏迷了好些天。
他的娘亲被外界的压力逼疯了,所以也要逼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身体里住了两个灵魂,一个干净,一个肮脏。
他将另外一个人杀死了,只留下一副毒辣心肠。
冷血,无情,是他一贯的处事方式。
可是始料未及的是,有一天,他居然为了一个女人,不怕死跳了湖,甚至要搭上自己。
未央的意识开始变得混沌,隐约听到岸边有人在呼叫。
昏迷过去的前一秒,男人声嘶力竭,哭喊。
“求你,先救我夫人!”
人生第一次服软,也是为了她。
求你们,一定要救她。
她才十八岁,不应该就这样死去。
若是非得死一个人的话……就他吧。
第78章 哥哥前女友(11)
他似乎睡了好久。
梦里一片桃夭灼灼,身上的衣裳都沾染了馥郁的香气。
是死了吗?
未央伸出手,接过飘落的花瓣。
掌心里是一抹夺目的红。
美丽、鲜艳。
像极了她裙摆的颜色。
这样也好。
男人闭上了眼,意识逐渐模糊。
“未央!”
他陡然惊醒过来。
眼前的视线还未清晰,柔软的身体便贴了上来,脖子上淌过的是她温热的眼泪。
“你这笨蛋,干嘛跟过来,我以为你再也醒过来了……”
她哭着说。
因为舍不得。
舍不得让你一个人。
他张了张嘴,发现喉咙痛得厉害,只好勉强扯了扯嘴角,示意自己无事,不用担心。
劫后余生,他突然觉得一切事情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只有眼前这个人,能让他念着疼着。
幸好,她还好好的。
他紧紧抱着琳琅,对着那晚救她上来的人无比感激。
缓过神后,未央特地上门,将自己带过来的一半盘缠当作酬礼,并且表示再三感谢,倒把那个壮实的铁匠汉子夸得满脸通红。
他向来视人命如草芥,也从不在意他人的生死,可此时此刻,他却无比珍惜这脆弱的生命。
未央开始收敛了自己的獠牙。
在外人面前,他是一个温和可靠的丈夫,妥帖细心打理着路途中的琐事,琳琅只要跟着他就好。
而私底下,他更喜欢同妻子撒娇,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孩,经常吵着让她摸摸抱抱。
这个杀人如麻的男人用自己的笨拙方式向琳琅求爱。
半年来,他们游历了不少的名山大川。
琳琅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她在看风景。
而他总是在看她。
“你能不能不要像变态一样盯着我看?”
琳琅有时候很无奈,伸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男人细长的睫毛如蝉翼般颤动着,唇若涂朱,美得极了。
他的胸膛伴随着笑意起伏着,鲜红的舌尖轻绕着,有一股魅惑的味道,“变态么?我喜欢呢。”
“既然夫人都这么说了,为夫便不客气了。”
他捉住了对方纤细如柳的腰肢,弯下腰做出一副要亲吻她的架势,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公然要耍流氓。
对方比他想象中要害羞,尖叫一声,连名带姓喊他的名字。
“祝未央,你还要不要脸了?”
琳琅气鼓鼓拧着男人胸膛前的红梅。
嗯,公然袭胸。
明明就是她更流氓好么?
不过男人已经很淡定了,还顺手撩拨了她一把,“夫人,干掐着多没意思,不如我们回去,我脱了衣服,让你趴着随便咬?”
“真乃卑鄙无耻下流之小人。”琳琅斜睨了他一眼。
“多谢夸奖。”他笑着说,“夫人放心,为夫虽然是小人,但尺寸与宽度必还是令夫人满意的。”
猝不及防的,琳琅又被他逮住亲了一口。
这个人还特别喜欢用双掌捧着琳琅的脸来索吻。
他的手,是专门拿剑的,杀过人,染过血,叫人颤栗恐惧,冰冷得不能再冰冷了。
如今,他却用在了百般温柔上。
替她画眉、梳发、穿衣。
那些小女儿家的玩意儿,他也从来是不屑一顾的,可为了讨人欢心,他每次出去都得去那些首饰店、胭脂铺逛几圈,要不了多久,都成行家了。
“这是新出的胭脂,是比较独特的蕉红,还有一股儿栀子花的香味呢。”他用尾指沾了些,轻轻抹到她的唇上,渐渐晕染开来。琳琅的唇形本就纤薄,再衬上着红润鲜美的颜色,像茑萝花,格外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