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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黑化日常(954)+番外

雷家组训有言,家主们只娶一妻,一生一世一人,即便妻子过世,也不得另娶。

正如他做了决定,便绝不负她。

“恩人姑娘,我……我信你。”四师兄涩声道,只是内心狂澜已起,他隐隐感觉到绝望。

她怎么可能会是长公主?

她不会的。

到了如此地步,四师兄还执迷不悟,这一幕,与当初的大师兄是何其相似。

李千机眉头一扬,“四师兄,你怕不是忘了,当初大师兄信了她,是什么下场。如今我信了她,自己又是什么下场。长公主她心里装着千山万壑,装着盛世锦绣,唯独,装不下卿卿我我的儿女私情。区区男欢女爱,对长公主来说,无非是棋局上的一枚小卒,有用则利之,无用则弃之。”

她啊,很好算计,殷勤哄着小卒过了危险的河,助她斩将夺帅。

再然后,弃如敝履,不值一提。

“长公主,您评评理,比起四师兄的优柔寡断,小五说得的话可还中听?”

李千机卧蚕弯弯,笑容极其无害。

“小五,你翅膀硬了。”琳琅没有继续隐瞒下去,她抖了抖四师兄弄皱的衣角,“虫环一经损毁,你体内同样遭受反噬,经脉碎裂,血液逆流,你居然没痛晕过去,还有闲心同我挑拨离间,真是嫌命长了。”

“小五命硬,让长公主见笑了。”

琳琅正欲回答,被一只粗壮的手掌扼住了腕口,语气惊疑不定,“你……你会说话?师娘?这……这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骗我?”

四师兄胸口起伏,呼吸急促,额角冷汗涔涔,盘了狰狞青筋。

她骗他?

她竟骗他!

“我没骗你。”长公主的声色是罕见的温柔,“小四,我很抱歉,那日事发突然,害你重伤失明。我们立场不同,在各国细作的眼皮子底下,不好明目张胆放走你,于是就来了一出瞒天过海。”

她将另一只手搭在他的手背上,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我知道你是个正直又有原则的孩子,不愿意接受敌人的帮助,深思熟虑之下,只好隐瞒身份,为你寻医问药。”

长公主仰着头,颊泛红晕,尽管四哥哥看不见,她依然在卖力演出,毕竟,在场的又不止他一个人。

“我是真心实意想你好起来的。”

琳琅的语气又低落下来,“当然,你放心,有些事我是不会当真的。你我身份有别,年龄有差,怎么……怎么可能呢?”

她神色多了一丝哀思,听得人柔肠寸断,“本宫出身尔虞我诈的宫廷之中,为了生存勾心斗角,有谁知晓,我宁可做那炊烟上的自由云雀,也不愿意囚禁在冷冰冰的金笼里。”

“如今,竟是无一人肯信我。”

泪珠滴落手背,灼伤了四师兄的刚硬心肠。

“长公主,你、你莫哭了……”

大男人颇有些手足无措。

木头开花之后,便是冰山融化。

李千机胸口堵着一口闷气,他上前一步,直接捏紧了琳琅的腕骨,“长公主,你这样耍着我们师兄弟玩,就不担心遭了天打雷劈吗?你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催人泪下,就能掩盖你的狼子野心了吗?”

“我不过是失个忆,你连哄带骗,昧下了我的千金阁与天上楼,让我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如今,你又借着四师兄的伤势,扣押了犀奴国攻无不克的上将军,无非是拖延时间,让秦国的兵马加快吞并犀奴。”

李千机冷笑,“四师兄让你发的家书,想必全部献身给了您房间里的蜡烛吧。”

“……什么?”

四师兄浑身发抖,他扯住琳琅的衣角,力度之大差点要撕裂开来,“前方战事竟到了如此糟糕地步?你为何不告诉我?!你明明说,明明说,吾之犀奴一切尚安啊——”

犀奴,那是他的国,他的家啊。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当立不世功。而他,被国君委以重任,被家族寄以厚望,以寒甲铁马,擦拭暗淡的王朝星辰,重耀于世。这一刻,他的国家陷于水深火热的危难之中,他却爱上了罪魁祸首!

四师兄怒急攻心,生生喷了一口血,他甚至不顾自己双眼失明,踉踉跄跄往外边走去,随后一脚踏空,整个人往阶梯摔去。

琳琅牵住他的手,拉他回来。

“你去哪?”

“去我该去的地方。”

男儿报国,马革裹尸亦不悔。

“你的眼睛还没好,现在去,送死罢了,还是留下来,好好养伤。”

四师兄怔了一瞬,随后,拆开她的手指。

“长公主,我不是狗,你给一根骨头,可以忘记所有伤痛。你当初就该杀了我,以绝后患。”

他闭了闭眼,嗓音低沉冷漠。

“今日一别,恩断义绝。他日相见,不死不休。”

他步入滂沱大雨,脊骨直得锋利。

“长公主,好狠的心肠啊。”李千机目送着四师兄远去,“师兄双目失明,又是淋着大雨,恐怕一出门要烧成傻子了,你就不担心吗?”

长公主淡笑,“我昨日收到了阿弟的飞鸽,秦国大获全胜,上将军再英明神武,也挽救不了颓势,随他去吧。”

所以说,四师兄这枚棋子已经无用了,可以放弃了?

李千机深吸一口气,将琳琅按在了淋湿的柱子上,“那我呢?在长公主的心里,我算个什么级别的卒子?亦或是,像师兄一样,只是您养着玩玩愉悦身心的小宠物?”

他眼睛血红,杀心渐起。

第595章 师娘前女友(37)

“疼不疼?”

始料未及的是,她问了一句他没有放在心上、更不奢望她会问出口的话。

疼不疼?

他不知道。

袖口滑出玉手,她偏过头去瞧他受伤的耳朵。

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琳琅暗道,一二三四五都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狠人啊,而且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

大盛的血衣密探共有七十五人,从血虫的种下之日起,对王朝忠心耿耿,从无二心。然而,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多了,难免产生金盆洗手的念头,可是无一例外,他们全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多不胜数,特殊的一点在于,他们抵挡不住对血虫的依赖,承受不了碎骨断筋的疼痛,尤其害怕一身修为从此荡然无存。习惯站在高处俯瞰的人,是无法甘心自己与凡夫俗子混为一谈。

这个少年在过去二十年里,总是嬉皮笑脸地混日子,斗鸡遛狗,吊儿郎当,将纨绔公子的架子学得七八分。身段软,脸皮厚,嘴上仿佛抹了油似的,你总疑心他是风月场所里的常客老手,没有半点值钱的真心。

偏是不正经的人,脊骨却比寻常男儿要硬上三分。

李千机垂眸凝视她。

长公主今日别致风流的惊鹄髻是他亲手绾的。除了他醒来那次,她为了哄骗自己而精心穿戴过,其余时间,她仗着自己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懒得梳妆打扮,发髻总挑最简单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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