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我愕然,我从没见过卡拉这样做。
“她出道的时候就是这样。”
“很厉害!”我不得不说。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双手。”他捉着我双手说,“要信双手的感觉。你要亲手摸过自己做的衣服,一吋
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学不到这一点,跟着卡拉多少年也没有用,她没教你吗?”
我摇头:“谁会像你那样,什么都教给我?”
我忽尔明白,他那样无私地什么都教给我,是因为他真的爱我。
“谢谢你。”我由衷地对他说。
“你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作品。”我关心他。
“我的灵感愈来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脸,情深地望着我。
“不要这样--”我垂下头。
他沮丧地站起来,拿起大衣离开。
“谢谢你的晚饭。”
“你要去哪里?”
“到处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师重道吗?”他冷笑。
我没回答他。
“再见。”他说罢径自离开。
他走了,我静静地看着自己双手,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当他捉着我双手时,我没有爱的感觉,也许
不是没有,而是太少,少得无法从掌心传到身体每一部分。他拥有一切应该被一个女人爱着的条件,可是,却
遇上了我。是他的无奈,还是我的无奈?
他走了之后,没有再回来。
一天,我从工作室回到家里,发现门外放着一个精致的藤篮,篮子里有五只复活蛋,还放满了一双双羊毛
袜,有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格子的。篮里有一张卡,卡上写着:
“篮子里的羊毛袜都很暖,别老是穿著那一双。复活节快乐。”
那是杨弘念的字迹,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笔写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为什么经常穿著那一双袜。
我把篮子拿进屋里,他还在纽约,不是说好要走的吗?
以为他会出现,他偏偏没有。到了夏天,还见不到他。他总是不辞而别。
九月中,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律师行让我成为合伙人,以后我可以拿到分红。
熊弼在大学里教书,他大概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学校。
虽然已经不爱他,却不知道怎样开口,所以,我还是没有开口。
我跟一个律师来往。你一定会骂我的,他已经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许这样最好,谁也不欠
谁。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东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为没有要求,
我们很快乐。原来所有的烦恼都是来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因为内疚,我对他比以前好了一点。我开始发觉,我是不会离开他的。即使将来
我又爱上另一个人,我仍是离不开他。他是我的枕头,是疲倦的时候的一点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习惯。
爱情就是这一点可悲。
我开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够一个人生活,竟然能够首先退出。
以雅回来了,她说,跟哥哥分开了那么多年,现在好象重新恋爱。
原来我是你们之中最不忠贞的。
你记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给我吗?跟你那件一模一样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环走着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后面跑上来叫我,我回头,你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
是徐文治,他以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后两天,杨弘念突然出现。
那天晚上,他拿着一束红玫瑰来找我。
“你去了哪里?”我问他。
“一直在纽约。”
“你在纽约干什么?”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
“什么?”我吓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车,从不知道他就住在旁边。
“你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我喜欢可以每天看见你在巴士站等车。”他深情地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哀哀地问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里?我替你把花插好。”
我把一个玻璃花瓶拿给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里,说:“这样比较好看,你干嘛这么紧张?”
“没什么。”
“有没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里拿了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你一直为我预备这个吗?”他乍惊还喜的问我。
“不,只是我也爱上了这种口味--”我淡淡的说。
他显然有点儿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插得很好看,放在饭桌上。
“我从来不知道你会插花。”我说。
“还有很多关于我的事情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爱上红玫瑰?以你的个性,你不会喜欢红玫瑰,玫瑰毕竟是一种太普
通的花,而且是红玫瑰。”
“你知道玫瑰为什么是红色的吗?”
“难道是用血染红的吗?”我打趣地说。
“是用夜莺的血染红的。”
“夜莺的血?”
“波斯有一则传说,每当玫瑰花开时,夜莺就开始歌唱,对它倾诉爱意,直至力竭声嘶,痴醉于玫瑰的芳
香,随即倒落于玫瑰树枝下。
“当夜莺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为花之女王时,它非常高兴,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飞了过去,就在它靠
近玫瑰时,玫瑰的刺刚好刺中它的胸口,鲜红的血将花瓣染成红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当夜莺彻夜啼叫,就是红玫瑰花开的时候。”他痴痴地望着我。
“夜莺太笨了。”我说。
“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吧,明知会流得一身血,还是挺起胸膛拍翼飞过去。”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甘心情愿化作那可怜的夜莺。
他轻轻地摩挲我的脸,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别这样,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我喜欢这样抚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里有没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泪。
“别哭。”他抱着我。
为什么会是他?
为什么总是他?
难道他才是我厮守终生的人?在时间的洪流里,在我们无法控制的光阴里,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纽约,在寂寞的日子里,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绝这多情的夜莺。
杨弘念仍旧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里,我们再一次相依。他在洛杉矶有一丬以自己名字为名的时装店,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