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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童幼崽奶呼呼/天才崽崽是科研大佬[年代](303)

阿宝和叶蓓蓓在书房,听到动静跑了出来,高兴地看着师兄姐们,“李师姐,蒋师兄,曹师兄,你们都来啦!”

李丹丹率先脱了鞋子,踩上了木地板,蒋云飞还从来没有在谁家只穿袜子过,也挺新鲜,跟着脱了鞋。

曹林松见他们都脱了,自己也脱了。他爱人李凤仙却站在原地踌躇,迟迟不肯脱鞋。

曹林松本来要催促他爱人脱鞋,突然有想起什么,脸色突变,神情僵硬了起来。

柳烟凝见他们愣愣地站在门口,催促道:“快进来吧,家里还开着暖气呢,光脚也不冷的。”

曹林松尴尬地对着柳烟凝笑了笑,“不是,柳女士,你能给凤仙拿双鞋吗?她怕冷。”

柳烟凝哦了一声,“行,她不习惯光脚的话,我给她拿双鞋。”

家里有些毛线鞋,是秦姨没事的时候做的,有的是给自己穿的,有的是给客人穿的。

柳烟凝将鞋放在李凤仙面前,“试试吧,要是小了,还有别的可以换的。”

李凤仙连忙说道:“可以的,可以的。”

柳烟凝听懂了,她站在一旁,李凤仙迟迟不脱鞋,表情越来越尴尬。

到这时,柳烟凝才意识到什么,笑道:“我去给你们泡茶。”

柳烟凝转身往厨房走,曹林松松了口气,对李凤仙说道:“赶紧换吧。”

李凤仙赶忙脱了鞋,白色线袜,穿在她脚上有些大了,不知道穿了多久了,脚指头的位置都缝了好多次,大脚拇指露在外面,还没来得及缝上。

曹林松认出来,这是他的袜子,他去年过年回家的时候,因为袜子缝了两次还在破洞,一气之下扔在了家里,被李凤仙捡来穿了。

曹林松没好气地说道:“这袜子你捡来穿什么,回家去买个新的!”

李凤仙朝他笑,“新袜子留给你和伢儿穿,我穿旧的就行嘞。”

曹林松看向柳烟凝的家,沙发,电视机,厨房门口摆着一个大家伙,曹林松认识,他去商场的时候见过这玩意,叫电冰箱,光是这么一个玩意,他们全家不吃不喝三年都买不起。

一瞬间,曹林松的所有气血冲向了他的脸颊,他一向认为自己是荣辱不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直是他人生的座右铭,但是这一刻,在他妻子露出大脚拇指的时候,曹林松的骨气就像是充气到极致的气球一样,毫无预兆地破了。

第97章

秦姨今天准备做好几个大菜, 红烧排骨,黄焖鸡,大刀肉。

李丹丹几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李凤仙在客厅晃了晃,就钻进厨房要帮忙。

秦姨一个人忙活这么多菜确实有点累, 但也不能让客人帮忙, “没事没事,你去看电视吃水果, 我一个人忙活惯了。”

沈牧在家的时候, 沈牧还能帮帮她, 沈牧不在家,柳烟凝母子两是指望不上的。

李凤仙笑道:“姨,我是忙活惯了的, 坐着就不自在,你就让我帮忙吧,我茶饭办得不好, 但是打打下手还是可以的。”

李凤仙坚持要帮忙, 秦姨一个人忙着确实也够呛,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柳烟凝将家里的零食水果都拿出来招待客人了,李丹丹想起阿宝说的他们家有他在北京卫视元宵晚会上表演的DVD影碟,笑着让阿宝放给他们看。

阿宝在演播厅那么多观众面前表演都没有害羞,今天在李师姐他们面前,倒害羞起来了。

柳烟凝鼓励地笑道:“让师兄姐们看一看吧。”

叶蓓蓓也睁大了好奇的眼睛,“阿宝, 你表演什么节目?我也想看。”

阿宝将他珍藏起来的记录影碟取了出来, 放进了影碟播放机。

众人坐在沙发上,柳烟凝突然想起李凤仙没有来, 让阿宝先别忙放,走到厨房叫李凤仙,“凤仙,快别忙了,快来看阿宝的录像带。”

李凤仙局促地直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就跟姨忙活饭菜,你们看你们看。”

秦姨推了推李凤仙,“去吧,去看看,阿宝钢琴弹得可好了。”

李凤仙推不掉了,只好跟着柳烟凝来到客厅,她看着干净漂亮的沙发,生怕自己坐上去就会留下一个黑屁股印子,不敢坐,左右看了看,找了个阿宝平时坐的小凳子坐下了。

柳烟凝说道:“凤仙,你坐沙发呀。”

李凤仙笑得淳朴又尴尬,“没事,庄稼人,坐沙发屁股疼,我坐硬凳子习惯了。”

柳烟凝愣了一下,微笑道:“那行。”

阿宝按下了播放键,电视上出现了片头,他跑回沙发边,坐在了叶蓓蓓身边。

一场表演就四分钟多一点,叶蓓蓓瞪圆了眼睛,在舞台上看到了阿宝,他穿着一袭白色的西装,坐在一个漂亮大姐姐身边。

“阿宝.”叶蓓蓓呢喃地叫了他一声,抓住了他肉乎乎的手。

李丹丹“哇塞”的一声,“阿宝真好看啊!就问咱们的阿宝还有短板吗?才艺超群,长得也这么好看,天呐!”

李丹丹看着阿宝的眼睛几乎亮得要冒出火星来了,她扭头看向柳烟凝,“柳姐姐,你到底是怎么培养的阿宝的啊,传授我们一点经验吧,以后我们也养个像阿宝这样的孩子。”

曹林松看向阿宝,阿宝身上穿着一件橙黄色的毛衣,下半身是灰色的灯芯绒裤子,看着精致可爱,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的孩子,比阿宝小两岁,也已经上学了。

他看向李凤仙,李凤仙看着电视机里的阿宝,眼睛里流露出羡慕的光芒,她的孩子还在农村玩泥巴呢,城里的阿宝就已经坐上了北京卫视的晚会上弹钢琴,这种落差感让人感到深深的心酸和无奈。

曹林松突然感觉到李凤仙坐在小凳子上的样子很可笑,他和李凤仙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曹林松刚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家里长辈就做主让他和李凤仙完婚了,因为家里人给他算过命,他是金命,李凤仙是水命,他们俩结合在一起,水能生金,李凤仙的命格和他的命格相生相辅。

曹林松也挺喜欢李凤仙的,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考上大学之后就要将李凤仙抛之脑后做陈世美,所以家里人这样安排的时候,曹林松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婚后第一年,李凤仙就给曹林松生了儿子,她生产的时候,曹林松为了节省路费,都没有回家。

那时候的李凤仙还很年轻,虽然是农村女孩,但是依旧有年轻姑娘的青春靓丽,几年过去,李凤仙的身材早就因为怀孕哺乳再加上繁重的农活压粗了腰肢,提前结束了青春。

她坐在小凳子上,腰上的肉挤在一起,变得越发的粗壮了,很难看。尤其是在青春靓丽的李丹丹和风韵美丽的柳烟凝面前,李凤仙真的像村里的牛屎一样难看。

李丹丹就不说了,她还没有结婚,漂亮是应该的,可柳烟凝的儿子比他的儿子还大,也经历了生育和哺乳,人家的身材依旧苗条得像十八岁,是李凤仙太懒惰了吧,亦或是她根本就不知道美貌和身材对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太愚昧了,根本就不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