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非故?!”贺桢脖颈间的青筋暴起,“我乃是她,我是她……”
“嗯?”谢均微扬唇角,眸中一寸淡淡笑意,“贺朝议,你是秦三小姐的…什么人?”
“……我……”贺桢的唇开了又合,终究是没能理直气壮地说出“夫君”来。最终,他只得露出衰颓神色,道,“秦三小姐,曾是我的妻子。如今我二人已和离了。”
贺桢这一衰颓,便好似老了七八岁,清俊风华也消减不少。
谢均散漫点头,慢条斯理道:“原是已和离了。既然已经和离,那便是毫无关系了。毫无关系者,何必问及三小姐?”
贺桢眸中带出一丝不甘来:“我曾是她夫君,这又如何落得‘毫无干系’一词?相爷真是说笑了。”
“哦?我说错了?”谢均眉心蹙起一道浅浅川字,疑道,“贺桢,旁人都道,你是碰上了迎娶长公主的大运,这才和了离。可那和离真正的原因,料定你心头定然清楚。你以为,秦三小姐还愿意与你……有所牵扯?”
末了的话,带着一缕淡嘲,似笑又非笑,飘散于风中。
贺桢听着,面色瞬间变得难堪。再抬头看谢均——他虽不怒不冷,笑如春风,只随意地站在那处,可偏生却叫人觉得威慑过人,直想退后低首。
他为何放秦檀和离?
那自然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认错了人,自知此生再无脸面面对秦檀。
“相爷,可是……”贺桢仍有不甘。
“贺朝议,”谢均忽而道,“你为下官,我为宰辅。你见了我,竟是不行礼的?”
听谢均这么一说,贺桢陡然忆起,面前这男子是如何的权势滔天。方才谢均言笑温柔了些,险些叫他记不得这些事了。此刻回想起来,只觉得一身冷汗。
“规矩”二字压下来,便皇天都要厚重。便是这男子与秦檀有万般纠葛,他贺桢也得强笑着咬牙和着黄莲吞了,不得有异议。
“下官……见过谢大人。”贺桢咬咬牙,行了礼,“扰了谢大人踏青的兴致,实乃无心之过,还望大人见谅。”
没错,他贺桢在谢均面前,从来都只有低头的份。
谢均眸光淡淡一转,道:“虽是扰了我的兴致,但也不算什么大过。我只要你做一件事,日后,莫要再惦记着秦三小姐。”他微阖眼,居高临下看谢均,“她已与你毫无关系了。”
见贺桢如遭雷劈的姿态,谢均满意了,对车夫道:“走罢。”
车轮子刚轱辘转动起来的时候,秦檀半打起车帘,打着呵欠探出头来:“谢均,从方才起就听见你叽叽咕咕的,你在同谁讲话?”
她披着谢均的披风,眉目惊艳一如往昔。
“没有谁,不过是个同僚,如今已走了。”谢均笑道,随手替她掖正了披风,“裹紧些,省得着凉。”
秦檀没注意到贺桢,还道那“同僚”真的已走了,当即在谢均的手腕上打了一记,低声嘟囔道:“谁准你碰我的?真是个居心叵测之人。”
贺桢被抛在马车后,远远见得他二人言谈熟稔亲昵,心中满是惘然。
不知在风中独自立了多久,贺桢忽听得一道女子声音在耳畔响起。
“大人,我早与您说过,这秦氏与谢均不干不净,首尾有染。您偏偏不信,如今倒好,岂不是捉了个正着?”这声音带着浓浓的怨意,犹如个女鬼似的,已算不得“动听”。
贺桢侧头,见到方素怜瘦削的身子便在自己身后。
他蹙眉,斥道:“素怜,我念着你郁结于心,身子有恙,才准许你出门散心。你偷偷跟着我也就罢了,如今怎敢对着檀儿指手画脚?”
方素怜已被送去佛堂上好一段时日了,整日经书青灯为伴,日子过得如一潭死水。这一回,她借着身体不好的由头,好不容易才得了个出来散心的机会。
她如今瘦骨伶仃的,如一具空皮囊挂在骨头架子上,风一吹便会散架的样子。这般瘦削,往日尚可称的上苗条纤细,今日却只剩下病态可怖了,仿佛一个行将就木的死人。贺桢纵是对她有怨恨,可念在她体弱的份上,也只是平淡以对。
“‘檀儿’?大人,您何必喊的如此亲昵!”方素怜嗤笑了一声,定定看着贺桢,怨恨又不甘道,“您与秦檀和离之日,素怜蒙受奇耻大冤。依照素怜的性子,素怜本该一死了之;但素怜却苟且偷生,活了下去,便是为了让大人看清这秦氏的真面目!”
贺桢摇摇头,道:“我知道檀儿的性子。她为人高傲,若是当真欢喜上了谁,断不会有所遮掩。若是遮掩了,那便是不会去喜欢。你不必捕风捉影,我相信她。”
方素怜闻言,仰天哈哈大笑起来:“大人,您可真是会自欺欺人!您等着瞧吧,我不日就会找出她与谢均有染的证据!”
贺桢却只用冷漠的眼光瞧她,道:“方姨娘,你身子不好,我这就让下人送你回佛堂里去。以后,你莫要出来随便走动,免得病情愈发。”
方素怜冷笑道:“我自己便是医者,我的病,乃是心伤。这心伤之症,便是养十年、二十年,也不会好。”说罢,她便转身离去。
一边走,方素怜一边暗暗思忖着什么。
——唯有那夺走她一切的贱人秦檀身败名裂,方能解她这腐骨蚀心、日夜颠倒之恨。
贺桢永远,永远也不会懂这个道理。
***
京郊,另一处。
花神的华台在大道上转了一圈,仪仗终于要散了。殷家二小姐殷摇光扶一扶沉重的发髻,对上来搀她的丫鬟道:“不成,本姑娘这发髻,还不能拆了。”
丫鬟草木劝道:“小姐,这发髻里头掺了那么多假发丝,怪沉的。不若奴婢替您拆了,再梳一个更好看的望仙髻吧!奴婢怕您一会儿脖颈酸!”
殷摇光拿袖口扇一扇风,目光朝四下逡巡着,道:“不成,还不能拆。……等皓泽哥哥看过了,再拆了这发髻。”
仆婢见状,也不敢再说话,便打了伞、支了高椅桌案,在树荫下陪着殷摇光干等着。殷摇光的脾性与姐姐殷流珠恰恰相反,半字沾不得“温柔”,反而劲辣十足。便是今日扮这京城贵女人人渴求的花神,她也在靴子里藏了一卷鞭子。
在殷摇光的翘首期盼下,终于,小道的对头,出现了一个人影。殷摇光的眸光一亮,神情雀跃起来:“皓泽哥哥!”
伴着踢踢踏踏的轻响,小径对面行来一牵马男子,着鸦青色袍服,身无几饰,发髻以一支木簪固定。他一手牵着缰绳,另一手提着酒囊,神情懒洋洋的,口中还哼着断断续续的调子。
“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荣绊此身?”
仔细一听,唱的原是杜子美的曲江诗。
“皓泽哥哥!”殷摇光原地蹦跳两下,扯着裙摆朝前笔直冲去。她的发髻重且繁,这一快跑,竟整个儿散了开来,一柄发钗轱辘滚到了地上,停在了李皓泽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