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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糖(112)

因为季童靠柜台这边站着,女生转过身来骂季童的时候,面向商场,才看到来来往往多少人在看她。

她愣了下,抬手抹了把脸,低声骂一句:“算了,跟你们这种人说不通。”

背起自己的包就往外走,半人高的店门被她用力一摔,吱吱呀呀响个不停。

季童犹豫了下,背着自己的双肩包跟上去:“喂,要不……”

她本想说要不我们一起另外找一份打工,没想到那女生转脸就冲她吼:“别跟着我!”

比上一次声音更大,吼得季童兔子一样抖了下。

女生恶狠狠对她说:“别那副无辜的样子,公主。”

季童一愣。

从季唯民出事以后,秦菲已经很久没这样叫过她了,没了秦菲这个带头的,其他人也没这样叫过季童了。

这称呼现在听起来更像一种讽刺,让季童浑身别扭。

那女生却说:“你觉得我为了一份打工闹成这样很傻对吧?可你知不知道,我再找一份新的打工,从面试到入职,最少也要三四天,一天至少损失七十,四天加起来就快三百。”

她问季童:“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打工?因为我最喜欢的舞团难得要来邶城巡演!我必须在开始卖票那一天之前攒够三千!才能买到前排的票!那是我从十岁开始的梦想!”

“少打三四天工,对你来说不值一提对吧?可对我来说!我就来不及攒够三千了!公主,就算你爸出了事,看你穿的这样子,你爸肯定还是想办法给你留了钱吧?”

这是真的。

季唯民出事,公司账目被冻结,房产全部扣押,但季唯民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不可能一点额外的钱都没有。

那些钱他除了用来请最好的律师,其余全部交给一个信得过的人,按他的规划一笔笔拿给季童,包括学费、艺考费、生活费,至于未来上大学的费用,就算季唯民没能出来,季童也是不愁的。

也许按季唯民的计划,还能给季童买一套小小的房子,等季童大学毕业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她肩上的负担也会比同龄人小得多。

那女生忿忿的说:“我需要的还只是一张票,如果更糟一点,有人是等着这钱买药救命呢?公主,像你这种人怎么会懂人生有多难。”

她说完甩下季童就走了。

季童愣在原地。

她倒不是觉得女生骂她骂得太狠,她一向不在意这个。

只是女生最后一句话,像根针一样扎进她心里——“你怎么会懂人生有多难”。

这话沈含烟也说过。

沈含烟说:“人生,是很难很难的。”

季童背着双肩包,埋头往地铁站走,直到有人从背后拎了一下她的包。

她一回头,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小姑娘,要撞柱子上了。”

季童这才发现自己走路不看路,差点撞在地铁站一根圆柱上,她冲奶奶一笑,小声说:“谢谢奶奶。”

奶奶很慈爱的看着她:“哎呀,你长得像只小兔子。”说完笑眯眯走了。

季童只是一路都在想——喜欢女生对沈含烟这样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更难的工作环境。

意味着学术圈更不容易的晋升。

意味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去打理人际、去考虑养老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ABC选项一样被列出来,季童才发现处处都是矛盾。

她前十八年的人生太过顺遂,以至于想得太少,太不周全,以至于二十二岁的沈含烟出现在她的人生里,明明只比她大四岁,却像一个领先季童很远的成年人一样,让季童觉得连她的背影都遥不可及。

如果说秦菲的一次告白点醒了季童对沈含烟喜欢,那这个女生偶然的一句话,让季童第一次开始思考——

她的喜欢,会成为沈含烟的累赘么?

******

之后发生了一件事,有一天季童和沈含烟在家做晚饭时,有人按响了门铃。

季童去开门,本以为是快递送上门,没想到来人让她一愣:“莫春丽姐姐?”

沈含烟听到了季童打招呼的声音。

她本来是没必要过来的,但她关了火、放下锅铲,走过来问莫春丽:“你怎么来了?”

她站在莫春丽和季童之间,那是一个很微妙把季童隔开的动作。

莫春丽问:“我能进来么?”

沈含烟这才说:“哦,请进。”

她们家其实连客用拖鞋都没有,沈含烟好不容易给莫春丽找了双鞋套。

莫春丽扶着墙一边套鞋套,一边冲季童笑:“季童,你好吗?”

季童缩在沈含烟背后笑了一下。

沈含烟把她引进客厅,给她倒了杯水,又问了一次:“你怎么来了?”

第53章

莫春丽望了一眼厨房:“是不是打扰你们吃饭了?要不你们先吃饭?”

此时的格局是,莫春丽坐在沙发上捧着一杯水,沈含烟坐在她身边,因为沙发太小,季童一个人坐在餐桌边的椅子上,撑着下巴晃着腿。

莫春丽的视线越过她的肩,又从厨房折回来笑盈盈落在她身上。

季童一愣,莫名有种被cue到的感觉。

她本想问莫春丽“要不要一起吃饭”,可看了眼沈含烟的脸,还挺严肃的,丝毫没有邀请莫春丽共进晚餐的意思。

季童就闭嘴了,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之前看的那些纪录片,草食动物对自己的进食时间往往更警惕,周边有其他动物时它们往往不选择进食,因为不确定是否有被攻击的风险。

相较而言,肉食动物则要随意得多,它们会当着一群羚羊蚕食另一只羊,因为很清楚自己站在更高的食物链上。

季童心想,她和沈含烟的进食习惯为什么完全反了过来?不是她是兔子、沈含烟是豹吗?

正胡思乱想,就听莫春丽问沈含烟:“你怎么不接电话?”

沈含烟淡淡的说:“手机坏了。”

嗯?季童下巴从掌心上抬起来一愣。

她到现在才知道沈含烟的手机坏了。

毕竟她和沈含烟的生活,可以说十分规律。她知道沈含烟几点会出门,也知道沈含烟几点会回家。有时候晚那么一点,只要季童在阳台站上没多一会儿,总能看到那个清丽的身影,向着她们共同的家走来。

那时季童粉白的手指,总是轻扫在厨房栏杆上写一个字。

刚开始的笔画是,一点,一撇,一横勾。

过去她在那座三层楼的老房子里很多年都没明白的一个“家”字,在这里好像插进泥土的花,顿时生长出了意义。

原来有温度的地方,才能叫作家。

而季唯民曾带回家的无数女人,她们或长或短、或厚或薄的一条条丝巾,荡涤了那座老宅所有的温度。

季童把注意力放回眼前,因为莫春丽在跟沈含烟说手机的事。

莫春丽:“不能修了?”

沈含烟:“问了,不能。”

莫春丽:“赶紧买个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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