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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糖(150)

季童想了想:“宅家睡觉?”

同事劝她:“你工作太拼了,趁放假出去旅游吧,多走走看看,还能有新的设计灵感。”

她报出一个小镇的名字:“我家就在那边,风景很美,你要是来玩的话可以到我家吃饭。”

季童笑着道谢:“值得考虑。”

她平时工作的确很拼,拼到她是所有新员工里最年轻的一个,却也是进步最快的一个。公司里同事都在猜,圣诞节后,季童很快就要有独立设计的资格了。

季童自己也不谦虚的这么觉得。

她倒并不认为这是自己天赋过人,她自己很清楚,她是把别人社交和休息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工作。

毕竟除了工作,她也没别的事可做,她不敢让自己闲下来。

闲下来的大脑像一间不设防的屋子,某个人手无寸铁,就可以轻轻松松的闯进来。

其实季童平时倒没觉得多累,只是一放假突然工作量锐减,才发现自己头和四肢都发沉,她不禁开始认真考虑同事的建议,要不要到附近风景如画的小镇走一走。

说不定还可以看到小松鼠。

季童坐在阁楼倾斜的屋顶下,打开电脑开始看机票——大学毕业后,她从以前寄宿的小阁楼里搬出来,却又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阁楼,小小的带给她些许安全感。

明明是想看飞往小镇的机票的。

手却不听大脑使唤,抖两抖,就在回国机票那一栏点下了“确认购买”。

她连夜开始收拾行李,天不亮就拖着行李箱赶到机场,走得太急,一条横条纹的围巾还拖了半条在行李箱外,托运的时候她才发现,忙不迭的又塞进去。

直到坐上飞机,她心里还有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搓了搓自己的手心,全是汗。

飞机轰鸣着带她飞上蓝天,把这座她生活了四年的城市甩在脚下。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告诉自己:我只是回去看一眼沈含烟有没有出什么事。

没有的话,我马上就走。

******

如同季唯民到英国并没有告诉季童,季童没有回季家那栋三层的老宅,也没告诉季唯民一声说她回来了,直接拖着行李箱,从机场打车去了酒店。

坐在出租车上,她望着窗外街道的夜景,发现这座城市变了的有很多,没变的也有很多。

她默默把粉白的手指贴在车窗上,好像在触摸车匆匆掠过的那条马路。

她心想:或许沈含烟有那么一刻,也曾路过这条街么?

******

说来好笑,季童回国后的第一天,怂怂的在酒店窝了一整天,连吃饭都是直接点到房间来的贝果三明治。

酒店楼下是一个很新潮的购物商场,季童咬着贝果站在窗边,望着那商场为两天后的圣诞节大肆预热。

哦妈的,她在心里骂,然后看一眼自己被咬红的手指——吃个三明治都能咬到手,她真是服了她自己。

主要是她一直走神,看任何一个黑头发、白皮肤、个子高挑的年轻女人,都觉得那是沈含烟。

就像她一直躲在房间里,就是觉得出去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偶遇沈含烟。

第二天,季童待不住了,她一大早起来洗头洗澡,又给自己化了个裸妆,裹上大衣和围巾,终于走出了酒店。

走到任何一个地方时,她都在想会不会遇到沈含烟。

在街边小摊买油条时,她觉得沈含烟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买豆浆——哦妈的,刚出锅的酥脆油条太好吃了,许久没有回国的季童,咬第一口的时候几乎想落泪。

在书店买杂志时,她也觉得沈含烟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买名家精选。

事实上大半天过去了,季童连半个沈含烟的影子都没看到。

第67章

季童就这样游荡了大半天,每到一处都浑身肌肉紧绷,只待看到沈含烟的那一刻立马拔腿逃跑,然后躲进角落把沈含烟细细看清楚。

直到浑身都开始酸痛时,季童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可笑——邶城有多大、交通有多糟,出国四年,是彻底忘了么?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花去三四个小时不在话下。她不知道沈含烟现在住哪,只知道沈含烟在K大任教,所以选酒店的时候,刻意选了跟K大完全相反的城市另一端。

简而言之,这里应该远远超过沈含烟的日常活动范围了,她凭什么觉得会偶遇沈含烟?

想通了这一层,季童的胆子就大起来。

知道遇不到沈含烟,反而更想遇到沈含烟。

她走进地铁站,研究了一下线路,大着胆子坐上了开往K大方向的地铁,转了两条线后,在距离K大还有两站的地方下了车。

她在心里说:出息了啊季童。

本来想坐到离K大还有五站的地方就下车的,没想到一坐,就大胆坐到还有两站的地方来了。

其实这附近的学术氛围已经很浓了,有很多专业书店,卖的都是别处不常见的专业书。

季童随便推开其中的一扇门走进去。

她在其间流连,其实里面的那些书她都看不懂。她浑身的每一块肌肉又开始紧绷,传来阵阵酸痛,最后连带着胃都痛了。

眼神不经意掠过书架时,猛然一滞。

在那化学方面的书架前,立着一个纤长的身影,正背对季童。

黑发,垂到后背一半的位置,发尾做了一点点卷,穿着一件很有格调的黑色长款大衣,腰带没系,松松的垂在身后,脚上一双浅棕色的短靴。

季童的胃由隐隐作痛,变成了一阵剧烈的抽痛。

她站在原地咽了咽唾沫。

她知道自己应该躲开,躲到女人看不到的地方,可她双腿像生了根一样钉在原地,一是因为她双腿发僵几乎忘了该怎么走路。

二是因为她近乎贪婪的,想对着女人的背影多看一秒,哪怕就一秒呢。

于是她呆呆站在原地,直到书架前的女人选好了书转身,季童绝望的闭上了眼:完了。

她要出现在沈含烟面前了。

那她四年的忍耐算什么。

那她捱过了每一个想念到胃痛的夜晚算什么。

那她想变成养两只猫孤独终老的老太太的决心算什么。

不都为了兑现她对沈含烟的那个承诺——她会放过沈含烟,再也不去打扰吗?

她这样出现在沈含烟面前,不就把这么多年的坚持通通击成粉碎了吗?

她绝望的闭着眼,觉得沈含烟清冷的声音随时就要在她耳边响起了:“季童?”

沈含烟应该还是会跟她打招呼的吧。

毕竟沈含烟在两人分别以前,还愿意那样形容她的名字——“童话的童”。

就为了那一句,她可以远渡重洋,一个人忍过无数个孤独的日日夜夜。

然而,想象中那个清冷的声音一直没在她耳边响起。

她睁开眼,书架前的女人早已消失不见了,她惶然转身,看向收银台,又是一愣。

随即笑了,几乎有点凄然——

是啊,邶城有多大,K大附近的书店有多少间啊,怎么可能她刚好走进了其中一间,就真的偶遇了沈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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