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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糖(216)

他说百分之三十,那就是最乐观的估计了。

季童点点头:“我知道了,我能回去跟我姐商量一下么?”

医生:“当然,病人自己也在考虑。”

“不过你们要抓紧,如果想做手术,一周之内就得决定然后马上上手术台,不然她的身体状况继续恶化下去,很可能没办法承受这么大的手术了。”

******

季童回到病房,沈含烟还是和先前一样,扭头看着窗外的风景。

沈含烟不缺钱,所以病房是独立一间,很安静,窗外能看到枝头的一点绿意,还能偶尔听到一阵清脆脆的鸟鸣,好像是一种季童在邶城从没听到过的鸟。

季童走到窗边看了看,楼下风景不错,有个小花园,开着淡粉白色的月季,还有很小的白色蝴蝶绕着花丛飞着。

阳光明晃晃,再往远处望去的话,能望到医院外面有火锅店,麻辣烫店,锅盔店。

季童回到病床边坐下,手里拿着她从包里掏出来的杂志:“你是天蝎座对吧?和我一样。”

她翻到星座运程那一页开始念:“稍显低迷的运势,前进的步伐会越来越吃力,生活方面建议主动做‘断舍离’……”

她放下杂志,说:“我呸。”

沈含烟静静看着她。

季童:“关于治病你是怎么想的?要不要做手术?我告诉你,我很想吃医院外面那家火锅,三嫂子老火锅。”

沈含烟口齿含糊的说:“我会做手术的。”

季童吸吸鼻子:“是因为我找来了吗?是因为你不想在我面前显得胆小没面子吗?”

沈含烟慢慢摇头:“因为……我想活下去,因为……你还活在这世界上。”

季童:“如果我不来,等你治好了病,你会回去找我么?”

沈含烟扯起嘴角很艰难的笑了一下:“会。”

季童不管不顾的到来,终于冲破了她的最后一道防线。

季童趴在沈含烟的床边,把沈含烟的手放在她脸上。

她那么年轻,才二十三岁,脸上饱满的肌肤充满胶原蛋白膨膨的,而沈含烟也年轻,才二十七岁,胳膊和腿却都已变得沉甸甸的,像垂老的暮年人,深受高血压和头疼呕吐的折磨,连视力眼也开始受到影响。

季童想,要是沈含烟能像妖精一样,从她身上吸/精血就好了。

她是不是就能把自己的生命力渡给沈含烟?

但如果不能,她就一直这样守着沈含烟,陪着沈含烟。

如果沈含烟在人间,她就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类。如果沈含烟去地狱,她就做永世不超生的恶鬼。如果沈含烟上天堂,她就做沈含烟天使翅膀上的一根羽毛。

她的嘴在沈含烟的手下一张一合:“沈含烟,你都决定做手术了却拖着不告诉医生,是不是怕自己死了?”

“我告诉你,你别怕,你死了我还活着,我一辈子记得你,你就不算真的消失。还有你的墓碑上,我会刻上‘妻:沈含烟’,另一边就刻‘妻:季童所立’,等我死了,我就跟你葬在一起。”

“在我死之前,我会拼命吃拼命喝拼命看书拼命旅游,你喜欢看名著是吗?你还有哪些想看没看的,有多少统统告诉我,我用一辈子慢慢看,所有这些你没来得及看没来得及体验的,我都攒在心里,等我去地狱或天堂讲给你听。”

“所以沈含烟,有我在,你别怕。”

******

季童把沈含烟要做手术的决定告诉医生,回到病房后,沈含烟手机响了。

季童接起来:“喂。”

中介的声音传来:“沈小姐,好消息,你的房子卖出去了。”

季童心想妈的,对哦,之前怎么就忘了中介肯定有沈含烟的新手机号呢?

虽然沈含烟肯定不会接她电话的。

季童:“我不是沈小姐,我是她妹妹。”

中介:“哦哦对,上次见过的。”

后续的事情,就统统由季童处理了,沈含烟不需要再操心。

季童发现,沈含烟早已委托了一个律师,把卖房子的钱全留给她。

她回到病床边,病房冷气开得足,她给沈含烟掖掖被子:“你把房子卖了也好,等你好了,我们重新买个更大的,不过我不需要你的钱,我现在很有钱了你知道吧?公司是我的了,季唯民所有的钱都是我的了。”

沈含烟,这不就是你想要的么?

在你死之前,把所有你能想到的人生障碍全部帮我扫平,希望我未来的人生一片坦途。

可我告诉你,我比你还要贪心。

我不止要这些,还要你活着,活着跟我一起享受。

季童从十八岁开始,以为她是跟奚玉抢沈含烟,二十二岁时,以为她是跟季唯民抢沈含烟,再后来,以为她是跟一个很重要的“朋友”抢沈含烟。

到头来她发现自己错得离谱,原来,她一直是跟死神抢沈含烟。

可是没关系,这么多年她都习惯了,跟谁抢她都不怕,就算沈含烟到了地狱,她也会挥舞着刀枪冲进去,牛头马面算什么,魑魅魍魉又算什么,就算双目血红的饿鬼逼上前来,她也会把沈含烟抢回怀里,带回人间。

从前她是个很胆小的人,却也是个什么都不怕的人。

现在她是个很勇敢的人,却也是个心怀恐惧的人。

她所有的勇气、拼杀、怯懦、眼泪,都是因为——沈含烟。

她紧紧握着沈含烟的手,沈含烟费力的说:“你回一趟邶城。”

季童:“别想支开我。”

沈含烟:“不是,是……日记。”

******

季童给沈含烟请好护工,坐上了回邶城的飞机。

蜀城飞邶城三个小时,季童一早走,下午就可以回来。

她先去找中介拿沈含烟家的钥匙,打开门,房子还跟她最后来的那一次一样。

她走进卧室,打开衣柜,找到最深处的一个小小夹层。

那夹层有多隐秘呢?要不是沈含烟亲口说出来,无论是季童,还是后来买房子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发现这一所在。

季童把好几本日记找出来。

这些日记本沈含烟舍不得处理,却也带不走,若不是季童这么执着而莽撞的追过去,沈含烟大概本打算让它们被遗忘在时光深处吧。

直到发现不可能甩得掉她时,沈含烟才愿意让她知道全部的真相。

按沈含烟本来的想法,也许很多很多年后,会有顽皮的小孩子捉迷藏时,无意发现这些日记,好奇的从衣柜夹层掏出来。

到那时,纸张都已泛黄,字迹都已模糊。

却会被后世的人知晓,在很多很多年前,有人那样深刻的、绝望的、无可挽回的爱过一个女孩。

季童拿着日记,她不敢坐沈含烟的床,哪怕沈含烟不在她也觉得那是一种亵渎,于是走到客厅,蜷腿坐在沙发上,颤抖着手指翻开了日记。

沈含烟的字可真好看哪,如她整个人一般清隽。

“2016年8月18日,晴。

今天天气热,而邶城的地铁总是人多,到季家时出了一身汗。世界上怎么会有那样的小女孩呢,眼睛像玻璃珠一样,整个人像只小兔子。她看上去有点怕我,其实我也有点怕她,总觉得自己一身汗味,靠近她都要把她弄脏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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