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菲:“好像还不错,有场同学聚会见过他们一次。”
季童默默无言。
全世界都很好,只有她好像被神祇抛弃。
秦菲小心的观察了下她的脸色:“你呢?你现在过的怎么样?”
沈含烟之前是火出圈的年轻教授,她突然离世这事也上了新闻,人人都知道。
其实季童有点痛恨这一点,但她也只能说:“还好,谢谢关心。”
只要假装沈含烟还在,她就能够活下去。
两人又寒暄了一阵,季童扶着秦菲的手臂送她出去:“这儿地挺滑的,你小心点。”
秦菲:“你真的喜欢了沈含烟这么多年啊。”
季童毫不犹豫:“对。”
秦菲:“后悔过喜欢她么?”在发生了这样的事后。
季童摇摇头:“一秒钟都没有后悔过。”
季童最后望了一眼秦菲离开的背影,独自一人返回了餐厅。
餐厅很暗,每张餐桌上放着一支小小蜡烛,她对面的座位虽然空荡荡的,但烛光下好像有个清秀的影子投在墙上不断摇曳。
好像有个清冷的声音在向她发问:“你傻笑什么?”
季童是真的在笑:“无论如何,爱你依然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好的事,沈含烟。”
第98章
季童还记得,第一次见沈含烟的那天,是暑假快结束的一个普通日子。
她坐在外婆房里剥花生米吃,中风的外婆躺在床上无意识,只能听到沉重呼吸的声音。
老人身上散发着与死亡相近的气味,总是令人本能的心生恐惧,更何况老人意识清醒的时候并未曾善待于她,但十七岁的季童仍喜欢待在这里。
季唯民总是不回家,若非待在外婆身边,这爬满常春藤的三层老宅里,好似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太静了,也太空了。
忽然,楼下大门处传来响动。
季童一惊——季唯民怎么会突然回来?
在此之前,他满世界出差,回邶城后也在忙他的各种生意交际,季童已经许久没见过他了。
她趿着拖鞋蹬蹬蹬下楼,看到季唯民身边站了一个人。
一个女孩,或者说,一个年轻女人。
叫“女孩”是因为她年纪尚轻,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叫“女人”则是因为,她身体饱满的曲线、清冷中透出成熟的神情,无疑与还在穿粉红兔子拖鞋的季童拉开了巨大差距。
季童妈妈病逝的早,在她生命中,成熟的、青春的、美丽的女性形象一直是缺位的。
她本能停下了脚步,站在楼梯还剩两阶的地方静静看着,表情带着一点怯。
女人望向她时,她想躲,因为女人的目光落在了她白色宫廷风睡裙的领口,那儿透出一小块灰色的胎记。
季童从小简直不能理解,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胎记,灰灰的,飘渺的,印在她粉白的肩头,像一阵烟。
这样的丑陋与女人优越的脸、光洁的皮肤形成了过分鲜明的对比,季唯民此时开口:“记得奚玉阿姨吗?这是她女儿沈……”
女人开口,轻轻打断季唯民:“季总,我自己来介绍吧。”
她的声音也和面容一样冷,像照在蔷薇花枝上的月光,可那月光又仿若被蔷薇染香。
季童一边想躲,一边又禁不住的被吸引。
女人再次看了看她那一小块灰色的胎记,抬眸,目光落在她脸上:“我叫沈含烟。”
季童心里一跳。
她分明没听过这个名字,甚至也没有认识的谁名字与此相近,为什么却无端生出一股熟悉的感觉。
就像女人看她的神情分明没笑,眼尾却微微弯着,透出一股温柔。
像要跟第一次见面的晚辈拉近距离一般,礼貌而克制的碰了碰她的脸,然后垂眸,看了眼自己微蜷的指尖。
季童:“你、你来我们家干嘛?”
“从今天开始我要住在这里。”
季童弱弱的问:“来监督我学习吗?”
“那只是一方面。”沈含烟居然笑了。
季童呆呆看着,作为一个学画的人,她大抵想象过冰川初融、清溪奔涌、滋养一整个徐徐绽放的春,却没想过这样的景致会被一个人的笑容写实。
沈含烟笑着说:“更重要的是,我来陪你。”
那时的季童尚不明白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但沈含烟说:“以后都有我陪着你,所以,记清楚我的名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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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开学后,课业压力很大,尤其数学,季童睁着兔子样迷茫的眼,看着讲台上的老师像在讲另一个星球的语言。
她决心放弃,彻底摆烂。
可当她下了晚自习,窝在自己卧室塞着耳机看漫画时,门忽然被推开,沈含烟一张清冷的脸出现在门口。
季童一下子坐起来,拉了拉睡裙领口,不想让那丑陋的灰色胎记露出来。
可沈含烟好似浑不在意,问:“你干嘛呢?”
她是季唯民派来的“间谍”,季童当然不可能说实话,转了个话题弱弱抗议:“你进我房间怎么不敲门?”
“我敲了很久。”沈含烟淡定道:“但你没反应。”
哦妈的,耳机音乐开太大声了。
“有什么事吗?”
“你今晚没作业?”
“没有!”
沈含烟迈步进来,走到季童面前,微微屈膝,双手撑在膝头。
那是一个跟小朋友说话的姿势,可她这样做的时候,刚好与季童视线平齐,季童对着那双眼,表面是一潭清寒的水,可期间很不经意泛起的些许温柔,像一片片飘在潭水上的花瓣。
季童心底震撼:那竟是一汪桃花潭。
然后桃花瓣往下落,落在秀挺的鼻尖下变成润泽的唇,微微透着粉,好似诱着人亲上去。
季童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如果季唯民和奚玉结婚,那沈含烟就是她的继姐,她怎么会产生如此“大逆不道”的想法?
此时的季童尚不知道,她日后会做多少“大逆不道”的事。
沈含烟的神情这样勾着她,嘴里的话却是正经:“我才二十二岁,大四,你当我把高三生活全忘光了?怎么可能没作业。”
她对季童摊开莹白掌心:“走,跟我去书房。”
季童当然是不想学习的,可那只手对她产生了奇异的吸引力,若世界上有功效类似于“猫薄荷”的“兔薄荷”这种东西,那只手大概就是。
她把自己的手塞了进去。
沈含烟把她牵到书房,明明是通往自己最讨厌的书桌的一条路,季童却发现自己心里绽开了一朵一朵的小烟花。
沈含烟的手好软啊。
哦妈的,季童你好色啊。
但因为“兔薄荷”而兴奋不已的兔子,被数学题按在书桌上无情摩擦一阵后,很快蔫了,按着自己的太阳穴说:“姐姐,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讲。”
“就是,那个,”季童小心翼翼说:“季唯民挺有钱的,我大学想考B服学服装设计,其实他可以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