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18)+番外
他接过,“呃……你怎么知道我饿了?”
“你的琴告诉我的。”我指指耳朵,哎,看你一脸风餐露宿所带来的死白肤色,没吃没喝很久了吧。比我捡回家的那只还血气不足,至少家里那只是有的吃营养不均而已,而你一看就是没吃没喝睡不好的凄惨模样,梦想也不是那么好追的。
“原来琴声也可以反应生理状态,我实在太失礼了,要是我的琴其实一直唱着‘我饿了,我饿了’那真是丢死人。”他抓着面包一副世界末途,满目无光的颓废样。
“骗你的,听不出来。”我无言,连玩笑话都信,你怎么出来混?
他低声笑出来,“米露小姐开玩笑的时候一点都不像。”
原来不是他听不懂玩笑话,而是我不会说,惭愧。“下一个城市你要到哪里?”
“我想先回老家一趟,我的老朋友叫旋音,也是个搞音乐的,我们是同一期的猎人,都选择了当音乐猎人,感情很好。他有个妹妹叫旋律,音乐天赋杰出,旋音希望我能教她小提琴,我想回在老家待一段时间,偶尔休息一下是为了走更远的路。”
他一脸向往与希望,要回到熟悉的家乡对浪子而言是很美好的事。
“雅明你原来是猎人,真是了不起,不过……”猎人协会落没了吗?怎么猎人穷到露宿街头没吃没喝,只差要去乞讨?
“可是猎人执照不知掉到哪里去了,又不给补办,考完后拿到证件的第三天,过马路扶了一个老奶奶后就不见了,所以只能算半个猎人呢。”
我一脸可怜地看着他,那不是不见那是被骗走了,你的猎人执照可以卖一亿,还可以拿去做一大堆坏事。
“我先走了,祝你好运。”我将一大包食材抱在怀里,另一包提在手上,其实可以打车,但是我晕车,晕得比上辈子严重好几倍,那滋味我宁愿被压死也不去坐。
“恩,也祝米露小姐好运。”雅明傻兮兮地挥手送别。
我艰难地踏出一步、两步、三步……刚才,我忘了什么?哦,一个叫旋律的妹妹,真熟悉的名字。旋律——啊!土拨鼠,黑暗奏鸣曲……我都怀疑自己怎么还记得那么清楚,那不是剧情人物么?
剧情人物等于剧情,剧情等于麻烦加三级,麻烦加三级等于变态满地跑,变态满地跑等于秒杀……
刚才他有说什么谁的妹妹吗?没有,我啥都没听到。
“米露小姐……”
身后那有为青年,傻子猎人匆匆跑来。
我立刻炸毛,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力量,又拖又抱着袋子拔腿就跑,跟剧情人物认识的家伙别粘上来,我不认识你。
来我家吃饭吧
爆发力只有几秒,几秒后我小腿抽筋,东西哗啦洒一地,两条鳞鱼满地跳,跳什么跳,没有水路逃你还得给我做鱼羹。
“米露小姐,你没事吧?”雅明身手矫健飞奔而来,手里还捉着我给的长面包,估计是想当两天粮食。
“恩?您哪位,我认识你吗?”我灿烂无比地笑着回头。
“啊?”他立刻石化,一条条线痕刻满雕像。
“开玩笑的,我开玩笑的。”有气无力地说着,我摇摇晃晃一阵微风拂过就可以吹跑的单薄,这个世界那么大,同名同姓多了去,乐谱上哪个音符都可以叫旋律,钢琴提琴手风琴随便发出的声音也叫旋律,旋律就一大众名,音乐天赋杰出不代表什么,真的。家里还有只自称库洛洛。鲁西鲁的呢,现在还不是改名当服务生去,喔呵呵呵……幸好那个叫旋律的远在十万八千里外,幸好雅明沙西不叫旋律。
“米露小姐的玩笑还是不像玩笑,我以为你立刻就忘记我了。”他擦擦冷汗,弯身帮我捡掉出来的东西,“我我是看你拿太多东西向问你需不需要帮忙。”
“不用不用……我可以的,别看我人很小,我力气很大的。”我举起手臂用力,以显示我很强壮,大哥,你认识的旋律真的叫旋律吗?
“别逞强,有时女孩子可以撒撒娇,这是你们的专利,我总觉得男生就要帮助女生的。”他又不好意思地别着头,耳根都红了。
这叫什么?骑士风度啊。
我微叹一口气,就算真认识又怎么着,这家伙是好人呢,还是我最欣赏的那类。
对他鞠一躬,抬头笑得诚意十足,“那就麻烦你了帮忙了,谢谢。”
将东西捡好,他一手提一个那叫轻松。
我无事一身轻跟着并排而走。
“米露小姐你住贝贝街啊,艾斯米最有名的繁花之街,也是房价最昂贵的街区,你父母要在这里买房子也不容易吧。”
“啊,是吗?也是呢,我不太清楚,大人的事孩子都不太了解,特别是金钱方面的。”装了一把小孩子心里有点虚又甜滋滋的,十五岁,不,是十二岁到十五岁,感受到身体像一颗种子慢慢抽芽的过程,青涩又怀念。哎,没父没母还是别乱宣传,心好的来同情受不起,心坏的来谋抢受不了。
“不过你买这么多食材吃的完吗?你家是大家庭?”
食材都是新鲜的,就算放到冰箱三天后也会失去滋味。我用手挠了下颊,“那个,其实不小心买多了,今天打算做一顿大餐,至少十二个菜,三道甜点,一个大杂烩的主食,两个汤,恩,再想想。”一个人住根本就没有这种庆祝的机会,一激动过头东西买的太多,浪费啊,就算他再能吃也不是无底洞,而且明明就什么都吃却无比挑食,吃到好的理所当然,不想吃的吃得一脸“你们全世界我看了真不顺眼”,难养死的小孩。
“你们家很多人吗?做的真多啊。”雅明听得两眼螺丝圈,穷鬼没见过这么丰盛的食物。
“就两个,我跟……我哥哥。”梗着脖子好不容易瞎掰出个称呼,话说那家伙到底算是我什么人?我好心好意把他养好了,结果死乞白赖就不挪窝,你真的就想白吃白喝白睡我的床到天长地久,到海石枯烂是不?可是我脸皮又没厚到叫保卫来赶人的地步,要是我被人拒绝我会很难受的,设身处地想想,那个被我赶的人岂不是更难受。算了算了,他就一小屁孩能吃我多少,多一双筷子,不,是多一根勺子也没差。总有一天,会走的,长大的鹰就没见过呆家里。
这样说,好像他变成我儿子呢。
“因为我哥哥今天去艾斯米大酒店面试,这顿大餐是庆祝他踏出社会第一步的。我家啊,只要有人第一次去面试当天都会有丰盛的大餐,无论成功与否,都是值得庆祝的好事。”是上辈子的家,自己也曾亲手为最亲近的家人做过,那些温暖的回忆像年代久远的酒,埋得深陈得香。
不过叫他“哥”还真拗口,感觉被占了便宜,问题是不掰出个合适的称呼,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流言蜚语出去那才叫一个可怕,哥哥总比奸夫好啊。
“你们两个人吃这么多啊。”雅明不可思议地掂着手上的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