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181)+番外
那一年我到哪里他跟到哪里,我对谁笑都不对他笑,他对我笑却不对任何人笑。我想那肯定是一道很特殊的风景线,我们两个傻子老是一前一后走自己的路,走了一年多。
他永远比我狠,比我有耐性。
当我跟哈里斯运送医药设备再次到达流星街时,当我再次从一个垃圾焚烧堆里拖出一个濒临死亡的孩子时。我对着流星街那片,跟世界上所有地方的天空都没有任何差别的蓝色苍穹,失去任何控制地蹲下哭起来。我哭自己那么无能为力,如果流星街一直是流星街,那把流星街逼成一个没有任何道德观念,及最基本的生活条件都无法保证,变成彻底被遗弃的星球的那个法制社会,又是什么?
我们能改变的到底是什么,没有人知道真正的流星街,外面没有人知道真正的流星街。一无所知的天真,真是残酷得要命。
“米露,你说过我是最重要的,那如果我杀光你喜欢的人呢?我毁灭一切你不希望毁灭的东西呢?例如那群只会苟且偷生的火红眼少数族群,我还是最重要的吗?”他站在我身后,那抹天真得没有任何情绪意义的微笑,在满是垃圾的国度里是那么讥讽。
他比我狠,他可以对着我皮笑肉不笑一年多也不嫌弃累。
他还是不信,不肯信任我的诺言。
我把自己死握住的手掌握出血迹,然后站起身来走过去慢慢地抱住他,温柔地哄着他说:“是的,你是最重要的,你一直是我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边说边继续哭。
这个诺言,撕心裂肺到我痛到不行。库洛洛,我把你放到心里最重要的地方。哪怕你一直有把我逼到想去自杀的疯狂无理,我对你都不会放手。只要承诺了,我就死都要走下去。你这个混蛋,我迟早会被你气死。
“火红眼呢?全部给我。”我要葬回他们的土地上。
“卖掉了,我不喜欢那些眼睛。”他的不满表现得特别面瘫。
“弄回来,你这个混蛋。”我生气地揪着他的领子吼,你这只残忍的死熊猫。
“我重要还是那些难看的东西重要。”他持续面瘫,冷战结束后也没兴趣再要笑不笑。
我彻底无语了,你到底是想多任性?如果觉得难看,你还灭人家全族干什么?
“送我,兰斯。”我冷冰冰地继续说,能弄回来就好,不必在乎要哄一个孩子时所使用的软化态度。
他也冷冰冰地斜着眼看我,然后才不情不愿地说:“哦,只有七对半,剩下的没有了。我有七大美色排首的水琉璃,给你凑凑数。”
凑什么数,这玩意能凑吗?那个什么水琉璃还指不定你又是怎么弄回来的。
铅笔尖头在那段特别难受的回忆中断裂,我手指颤抖,突然很想发脾气。特别是当旁边那张笑眯眯得很惹人厌的脸,还特别死皮赖脸就是要凑过来的时候。
“可是就算我是大坏蛋,米露的心里面我还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是啊,你最重要。”我也笑眯眯地说,两张笑眯眯的脸凑一块算了,反正我们俩跟乱跑的梅雅将来一起下地狱炸油锅,我是不期望自己这辈子能上天堂。
“兰斯,你身高一般,我们喝牛奶吧。”我现在一点都不在乎他会不会掐碎杯子,坏蛋一直过得太舒服我心里不平衡。
“我会杀掉所有送牛奶的家伙。”他抽过一本书,开始为我找资料并且标记。
笔尖再次断裂,我看着图书馆桌子上那瓶可爱的花朵默默地想,绝对的大坏蛋,你会被雷劈的。
作者有话要说:虐的就翻过去吧,我不想虐。所以大家回忆回忆就算了。
不要订我稻草人,我让小酷的族人完蛋了。毕竟……那是……就是……这样吧。
最近时间一直不够,所以……这样&、……那么……大概……我还是挪不出时间回评论……狂哭而去。
祝他们好运
今年对于绿协来说,,应该算是特殊的一年,艾斯米的鲜花义工几乎是全员出动。
我将长至腰间的长发挽起,银灰色的头发留长后才发现有天然的微卷,可能是因为头发一开始就是金色的自然卷发的原因,这种褪色后的波度很柔很自然,越是接近发尾越明显。
米诺儿让店员送来的衣服让我苦恼一阵子,是细肩带的白纱长裙子。简约大方的裙身设计很符合我清淡的口味。最大的问题就是那两根露肩细带设计,穿上后彻底暴露锁骨处的肌肤。
这种小礼服样式的裙子,有时就是太露了,害我一万零一次觉得左肩膀锁骨旁的蜘蛛刺青很碍眼。
我曾经找个这方面的专家咨询过,能否把这种东西弄掉,结果检查完后才发现问题,刺青根本不是颜料,而是特殊的念力。我那时回想起这个小子在给我弄这东西时,他手里的唯一工具的确只有针。最后专家云淡风轻告诉我,刺青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它存在就让它一直存在。
我有时觉得艾斯米某些领域的专家不太像专家,是诗人或者哲学家,连没法子都可以说得这么有诗气。
“兰斯,你觉得这种鞋子能穿吗?不会米诺儿觉得是免费的,所以把压仓货都提出来派发,然后发到我手上的鞋子只有鞋托?”我提着那双类似凉鞋的细跟高跟鞋,一点不适合在冬天穿的样子。白色漂亮得有种精致的贵族气质,露趾的鞋面上延伸出好几根不同颜色的绳子。
这些绳子能干嘛?至少也该给我本说明书,这种鞋子让我一筹莫展。
“这是一些专做上流社会精品的品牌企业的设计,应该是今年初冬的最新款式。”他倚着一边的墙面,一派优闲地单手翻着一本珍贵花种花语大全。漂亮的黑色西装整洁优雅,他自然让自己的一举一动变得舒缓,似乎有某种与生俱来的安逸的气质。
我提着鞋子,穿着那件线条优美的长裙子坐在沙发上有些走神。不是第一次见他穿西装,特别是近两年来他为了某些场合,很喜欢把西服正装当成理所当然的常备品。
每一次见他西装革履地压抑隐藏在阴暗下的毛躁,变成彬彬有礼的青年,我就不得不感叹岁月的力量。那个老将衬衫扣子乱扣的小子,也长大了。不论是阅历还是世故老成都完美到你不忍挑他的刺。
“这些设计师的想象力很是天马行空。”我将脚搁在沙发上,然后将鞋子穿上试着将那些乱七八糟的绳子收拢到一块。
“那是你从来不注意这些事,所以才会觉得为难,这些东西都很平常。”他将书搁到一边的桌子上,伸手将白色领口的领带解松些,才走过来坐到沙发上。
“正因为都是平常的东西,我才不喜欢名牌的精细品,越是娇贵越花费精力。”我缩脚的速度没他的手速快,他轻易一抓连脚带鞋子一块抓过去。
“所以你会穿着男人的衣服,或者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才穿的外套到处乱跑?”他将我的脚踝握在手里,然后低头开始将那些不同颜色的绳子分开,一根一根经由灵巧的手劲缠绕住脚部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