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夜郎,正因为知晓才要你过来,奴对你可说是倾慕已久。这楼中如我这般寂寞的女子,亦是需要如夜郎这样好心的儿郎时时灌溉呢”
夜生闻言眼睛眯的更紧,竟只剩下一条缝了。我琢磨着,他该不会是近视眼吧?须知这采花贼可是一门有高度技术含量的职业。你若采的皆是世人闻名的大美人,名门闺秀之类的。那在采花一族中也可以算是名人了,肯定会遭到新生代采花贼对其偶像般的追捧与狂热。
可若是因为高度近视,在夜间看不清女子的容貌,因而采了一个因相貌其丑而一直嫁不出去的老处女,这隔日早晨醒来,该哭的到底是被采的姑娘,还是这采人的夜郎君呢?
刹时,我大脑中立刻现出一副画面,一个相貌奇丑的女子把刀架在夜郎角的脖子上道:
“你到底娶是不娶?! :哪知夜郎君把脖子一抬,高傲的道“不娶!你就是腌了我我都不娶!”
于是乎,那姑娘手起刀落间这夜郎君就成了第二个东方不败…
我正想的如神,便听得那夜生道“美人盛情,夜某怎忍心拒绝。我这便来了”
话音刚落,他竟然腾空足尖一踮就飘了过来!没错,竟是用飘的。我心神一震,丫莫非他真是东方不败?我只觉得他就快到眼前了,下意识的从腰间摸出一样东西,盖子一拔就掷向他,同时大喝一声“行九!”
一切仿若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我看到行九的身体如鬼魅般飘来半空劫住了夜郎君的身子,同时左手稳稳的抓住我刚才情急扔出去的瓷瓶,往夜生鼻间一放。夜生的瞳空紧促的收缩了一下,最后映出的就是行九玉雕般精致的脸颊,还有那行云流水般俐落的身手。
将昏睡过去的夜生放平在地上后,行九看着我道:
“春宵,接下来该如何?”
他的剑眉微挑,整个人如玉一般发出烨烨的光华。我此刻才发现,他今日竟穿了一件红衣。衣红如火,眉目如画,竟有种不辨雌雄的惊艳之美。
哼,骗子!格老子的!小爷我当日就是被他这模样给骗过去的,要不怎会有今日这男不男女不目的鬼样!
于是我冷冷的道“把这人直接送春|娇那里吧!她不是缺男人么,我就做个人情送她一个好了!”
行九闻言低笑了一声道“春宵,你这招不可谓不阴损” 等笑止了,他又道:
“不过我总觉得这夜郎君不是一般人,在他身上,我竟然感觉到一股祥瑞之气,此人身份必然不俗。”
坑爹的,你说在一个采花贼身上竟然还有祥瑞之气,那你怎么不说那春|娇身上有凤附体,可以母仪天下呢?
我只当行九是在说笑,也没理会,只是坚持让行九把人送到了春|娇那屋。心下想的却是,这两人一个采阴补阳,一个采阳补阴。如此的撞到一起后,到底会是谁采了谁?
估计,嘿嘿,应该会是平手,但是嘛,我更倾向于投春|娇姑娘一票。不为别的,就为了她那波涛汹涌的身材,这夜郎君也自是敌不过滴。
行九很快就回来了,我道“如何?” 他把眉一挑,唇角含笑道“春|娇姑娘说她多谢你的美意了” 闻言,我突然觉得有些小失落。坑爹的,倘若不是我现在的这副模样,我哪会便宜了这夜郎君?早就自己去隔壁扑倒了。
忽想起一事,我道“行九,那春|娇她没有看到你的脸吧?” “自是没有,我方才用纱巾覆了面的”
那就好!不然我估摸着这春|娇见了行九如此惊艳的相貌,恐怕不分男女也能来个霸王硬上弓了。
翌日,我开门时在走廊很巧的碰到了春|娇。是很巧滴,我总不会告诉她老子我犯病了一大早睹她门口准备看戏吧?春|娇玉容微敛,一副无比餍足的模样。看见我,她眼中的笑意更甚。我透过她努力向屋里张望,望了半天却连只衣角都没看到。
不由得沉不住气的问她道
“人呢?” “走了”
怎么可能!老子我在外面守株待兔近一个时辰连只苍蝇都没看到!“从哪走的?” “窗户”
我这才想起,丫那个夜郎君貌似还是个会功夫能飞檐走壁的。只是这最后,到底是谁压倒了谁呢?我隐隐觉得是我猜对了。这春|娇一看就是被过分滋润的模样。那夜生啊,你若是飞了一半可别脱力的掉下去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写点更点啊,话说我这文的点击量和评论真是少的可怜~
请看文的亲给大白手下留情,莫霸王我。。。。
推荐朋友的文,《带着空间去清朝》
表示很好看啊,非同一般的穿越,我正在追的,大家去看看吧
☆、第 19 章
19:
回到房间我只觉得非常郁闷,雅歌看我眉眼紧蹙,不由的有些心疼的道:
“姑娘这是怎么了?可是身体不舒服?莫不快些躺床上歇会?”
躺?再躺老子就快成干尸了! 我道“这平日都没什么事,我这是太闷了。”
雅歌的眼珠子一转,笑道“今日城煌庙有庙会,姑娘可以和吴妈妈说一下,去凑个热闹解解闷”
咦?原竟是可以出去逛街的?我闻言喜上眉梢。又疑惑的问雅歌:
“这吴妈妈当真如此的放心让我出去?她就不怕我偷偷跑了?” “姑娘这是说笑呢。姑娘的卖身契还在妈妈那里,这在官府可都是备了案的,姑娘又能跑到哪去?”
得,这该死的封建社会!
我与雅歌好生打扮了一番,带了些碎银在身上,又与吴妈妈说了一遍,就出了门。
虽然是古代,但是这大衍朝的京都却非常繁华,又正逢庙会,自然是人来人往,摩肩擦踵。让我不禁想起了现代周末的百货商场。那才真真是水泄不通。
我与雅歌很随意的逛着,小丫头在一家摊铺上看好了一盒胭脂。我想都没想就掏了银子买下来给她。把她给感动的,直说我对她好。 弄的我还有些不好意思,咳咳,这还是在现代养出来的习惯。
话说与女朋友一起逛街,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付钱手要快。这女朋友高兴了,我这福利自然也就好说了。咳咳。
突然,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大力的撞了我一下,我一个没站稳就向前倾倒,正当我以为我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何为狗扒式时。一个紫衣的身影极快的飞过来扶住了我。我心下暗松了一口气,这总算是面子里子都没有丢。
我道“谢谢兄台出手相救啊” 待抬头看清楚那人的长相后,我悲剧了,这不是我初登台那天,那天一脸冰山的寒王爷吗?怎么这英雄救美的事今日轮到他来做了?他怎么会这么好心的出手相助?分明就是个很冷漠又孤傲的人,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日行一善?
我这厢还没想明白,就听得他嗤笑一声道:
“春宵姑娘,你还要抱着本王多久?”
我一愣,才发现原来方才情急之下我竟然出手抱住了他,又因为想事情而忘了松手。这大庭广众之下,他这一声笑倒弄的我好不尴尬,就好像是我故意抱着他揩油似的。丫的!也太给自己脸上贴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