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穿书女配(113)+番外
“师父,你上回都给过我钱了……”赵国栋没有伸手去接,徐二狗是个规矩人,重来不会太克扣徒弟的工钱,像这种工程款都是年底结账的,他每个月也会给他们几块钱的生活费。
至于大头,都有账本记着的,明儿他们几个师兄弟汇聚一堂,就是拿钱的时候了。
“上回给你的钱,是你介绍小工的钱,这回是单独奖励。”
这次纺织厂的工程,全赖赵国栋能看明白工程师的图纸,剩了他们不少功夫,他给赵国栋的这些钱,就往常那还不够给工程师塞牙缝的呢!
徐二狗见他还是不肯收下,脸上的神色就变得严肃了几分,开口道:“你跟着我图啥?还不是为了挣钱养家娶媳妇?再供你弟弟上大学吗?要不然你这年纪轻轻的,头脑又灵活的小伙子,怎么不自己上大学去?”
赵国栋聪明,徐二狗早就看出来了,他那两个儿子,他倒是有心要供他们念书,可谁也念不下去,也只能跟着他吃这口辛苦饭。
徐二狗是个上进人,平常看赵国栋放在书桌上那几本书,就知道他这徒弟,将来就算是跟着自己学了瓦匠,也不可能当真在脚手架上爬高上低的做活的。
赵国栋见徐二狗这样说,便也不推辞了,他从徐二狗的手里接过了信封,用指尖掂量了一下里面的厚度,嘴角勾起了一丝笑来。
“那我就收下了,谢谢师父。”他心里多少还有些不好意思,大家都是一样当徒弟的,没道理他能多拿一份,况且这一份实在也不少。
“收下吧,明年建筑公司还有两个大工程,我这里人手又不够,你回了大队,记得帮我多留意留意,联系几个固定小工,明年一起带工地来。”
人一旦赚到了第一桶金之后,胃口就会变大,徐二狗以前的手下就三四十人,大多数都是他的徒弟,但这次纺织厂工程之后,队伍一下子扩大到了六十人,这样徐二狗一下子有了一种包工头的感觉,而他也渐渐发现,想要赚更多的钱,就必须要扩大规模。
等徐二狗走了之后,赵国栋才打开了他给的那个信封,里面是一叠崭新的十元钞票,刚从银行取出来的那种,凑上去还能闻到上面那令人心旷神怡的油墨味。
这是一种钱所特有的味道,有人管它叫铜臭,有人却觉得它香喷喷的。
赵国栋这辈子都没瞧见过这么多的钱,那一瞬间他兴奋的指尖都颤了。
但很快,他就从这种惊喜中回过了神,表情肃然的把钱抽出来,食指在唇边沾了沾口水,一张张的清点了起来。
总共有十五张,还不包括明天他还能拿到的学徒工钱,这样算下来,他这半年竟然能赚到近三百块钱。
赵国栋心潮起伏,从里面抽了两张出来,把其他的又收到了信封里,放在他绿军包的隔层中。
他特意没有跟着徐二狗他们的车一起回大队,因为他要去买点东西回家。
过年了……也该给辛苦了一整年的家里人,置办一些年货回去了。
……
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日子是漫长的,但李玉凤她们早有了心理准备。
冯志刚打了电话去县委的招生办,确认他们三人的成绩都已经出来,至于能不能被所填报的学校录取,那就要等年后的通知了。
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很多事情都在紧张和忙碌中慢慢步入正规,李玉凤也在极度的无聊中,跟着马秀珍学习了新技能——织毛线。
可为什么是织毛线而不是织毛衣呢?这个问题也困扰了李玉凤很久,虽然她已经学得很认真了,但织毛线和织毛衣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中间却隔着星辰大海的距离。
从一开始想为赵国栋织上一件毛衣,变成想为他织上一件毛背心,到最后决定给他织一条围巾,李玉凤只花了一天的时间。
那个时代造就了无所不能的女人,可她究竟不是那个时代的人。
算算日子,她对象这两天就该回家了,可她手里的围巾,却还只有短短的一截。
“三嫂……”
李玉凤看着马秀珍手底下已经成了行的开司米毛线衣,羡慕的都要留口水了。
这些毛线是陈招娣托肖艳从省城寄回来的,家里兄弟几个,隔年才能轮到一回,今年正巧轮到李三虎和李玉虎。
李三虎如今也有了媳妇儿,这织毛衣的事情,自然就落在了马秀珍的肩上。
天气太冷,她们两个窝在灶膛跟前织毛线,手脚也暖和些。陈招娣从门外进来,掸了掸身上的雪花,看见李玉凤手里那一条又细又长的围巾,眉心都皱了起来。
这傻闺女,要咋办呢?连个围巾也织不好?幸好她早有准备。
李玉凤看见陈招娣盯着自己的围巾看,也有些不好意思,偷偷的卷了起来,用手比划了一下,也不知道这么长,够不够把赵国栋的脖子围起来。
马秀珍动作娴熟,连看都不用看,就可以轻轻松松的织出花样来,她低头扫了眼李玉凤手上的围巾,终于忍不住道:“玉凤,你把毛线放下吧,等我把你三哥这件织完了,帮你也织一件。”
姑娘家一旦有了心上人,心里想一眼就能看出来,李玉凤确实是个聪明人,可在织毛线上头,实在没有什么天赋。
陈招娣听见马秀珍这么说,才开口道:“不用你织了,我这都已经织好了。”
陈招娣早就把给赵国栋的毛线衣织好了,她是那种一旦把对方看成是自家人,就会掏心掏肺对他好的。所以今年特意让肖艳多寄了一斤半毛线回来,趁着李玉凤在县中备考的时候,就把毛线衣给织好了。
赵国栋的娘没了有十来年了,别说毛线衣了,寻常逢年过节的,连一件新衣服也没瞧见他穿过,陈招娣这些都看在眼里。
她先前之所以没有拿出来,也是想看看李玉凤到底有没有这个定性,能学会织毛衣这件事情。
但事实证明,闺女是自己生的没错,可很多东西未必能遗传到位的,就比如心灵手巧这件事情,和李玉凤是没啥关系了。
第100章
毛线是深灰色的开司米, 是现在市场上可以用工业券买来的最高档的毛线了,相当于现在的羊绒, 摸在手里就软绵绵的。
这样一件开司米的毛线衣,少说也要用到一斤的线,赵国栋的身材在那里,又要织得暖和,难免会费一些料子。
李玉凤看见陈招娣把衣服铺在了床上, 心里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即便她知道多年以后,赵国栋有发家致富的那天, 但对于陈招娣现在的付出,李玉凤除了感动, 不知道还能说出什么话来。
“今年你舅妈寄了三斤半的开司米回来, 正巧去年你大哥二哥还有你爸一人有了一件, 我就寻思着给国栋也织一件,这深灰的颜色,女孩子穿也不好看,再说你也不缺毛线衣。”
陈招娣怕李玉凤不好意思,故意这样说, 她知道男人重脸面,不想让赵国栋有心理压力。年轻人能知道上进是最好的了,谁也不能一口气吃成胖子,也不会一下子掉下一座金山银山来让你花, 最关键是看将来长不长进。
“妈, 我知道的。”李玉凤弯了弯眉眼, 伸手摸了摸那软绵绵暖和和的毛线衣,勾着唇角道:“我替国栋谢谢你。”她转过身来,抱着陈招娣,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现在是她喜欢赵国栋,她愿意陪他一步步走向成功,但还让家里人这样上心,她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哟哟,瞧你,还掉金豆豆了?替他谢我啥呀?”陈招娣拍拍李玉凤的后背,安慰她道:“你从小到大,吃我那么多、穿我那么多,也没见你谢过我一句,果真是女大不中留呀?这对象才定下来,就把自己当老赵家的人了。”
这话说的李玉凤都不好意思了,好容易酝酿的一些感慨,好像一下子全没了,忍不住笑了起来道:“妈,人跟你说正经的,你就不能让我感动感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