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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穿书女配(134)+番外

作者:苏芷 阅读记录

赵国栋勾了勾唇瓣,接过他递来的帕子,见徐二狗昏昏欲睡,他蹲下来帮他脱了鞋子,盖上被子,自己转身出门。

他的小媳妇哟,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到省城来了!

……

中医学院的女生不多,尤其是学中医科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像李玉凤这样长相的姑娘,即便大家知道她是从农村来的,还是非常受到追捧。

那个年代,只要你考上了大学,国家是包分配工作的,像他们这样省城的医学人才,不可能分配到地方上去的,大多数都是安排在学校下属的附属医院。

所以从李玉凤进校第一天,就迎来了不少的爱慕者。

再加上陈建军很疼她这个外甥女,周末经常派了车接她去军区大院,所以有不少人都知道,李玉凤有一个在军区当干部的舅舅。

这无疑是一剂强心针,让很多男生心有所动,翟继军就是其中的一个。

当无数人听说李玉凤已经有对象之后,对她放弃了念想,只有这个翟继军还在继续。

这让李玉凤感到厌烦,甚至比以前厌烦刘振华还要厌烦。

李玉凤从女生宿舍楼出去,在小卖部的门口买了一张邮票贴在信封上,走到大门口的时候,看见翟继军在路口的梧桐树下等着自己。

那人看见李玉凤,很快就迎了上来,脸上是一种让李玉凤觉得虚伪的温文尔雅的笑。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赵国栋长得太好看了,李玉凤对别的男性丝毫提不起兴趣。像翟继军这样的城里人,皮肤白皙,长相温润,应该算是很出挑的,但李玉凤看惯了赵国栋麦色的皮肤、紧绷的肌肉,就觉得这种人很弱鸡。

“玉凤,我给你的信,你看过了没有?”翟继军喜欢李玉凤,起先是被她的外表所吸引,后来又得知她有部队的亲戚,就越发显得殷勤了起来。

这年头政府领导、知识分子都不够稳定,唯有部队的干部,是屹立不倒的。

“翟继军,我已经结婚了,你现在的行为是在骚扰有夫之妇。”李玉凤有些无奈的开口,口气也带着几分不耐烦。

“我看过你的档案,上面的年龄才十八周岁,怎么可能结婚了呢?你一定是在骗人……”翟继军开口,并没有因为李玉凤的态度而恼怒,反倒笑着道:“玉凤,我知道你们农村的姑娘都很保守,但是……当爱情来临的时候,你可以大胆的接受,没有必要躲避,四人帮都已经粉碎了,现在是一个开放的时代,我们可以自由恋爱,没有必要坚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

李玉凤简直要被翟继军的话给逗笑了,这个时代的城市男青年,都有一种迷之自信,认定了自己可以日天日地一样……

“你那么关心我,还去偷看我的档案,那你怎么不多看几行呢?下面的婚姻状况那一栏里,明明写着‘已婚’两个字。”李玉凤完全不想跟他多费唇舌,下午五点是邮递员来他们学校开邮箱的时间,错过了这个点,给赵国栋的信就要耽误一天了。

“不可能,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你这个年纪一看就不是有对象的人啊?”翟继军还是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已经是个已婚的妇人了。

“玉凤。”

李玉凤还想和翟继军辩论几句,忽然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喊了她一声。她抬头,看见赵国栋穿着一件雪白干净的的确良衬衫,站在校门口远远的看着她。

她的对象……果然从天而降了吗?

“我对象就在你身后,你可转身看清楚了!”李玉凤说话的声音都带着愉悦,从翟继军的身边绕过去,小鹿一样的飞奔到了赵国栋的面前。

她抬头看着他,几个月不见,他果真是……又黑了。

但脸颊有些发红,靠得近了,还能依稀闻到一丝丝的酒气。

他居然一声不吭的来了省城,还喝了酒?

李玉凤看着他的眼珠子都瞪大了,有微微的怒意正在酝酿,她才想开口数落他几句,身子忽然一个踉跄,被赵国栋带入了怀中。

男人修长结实的臂膀充满了力量,一下子就把李玉凤给按在了胸口。

“呃……”坚实的触感,让李玉凤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她贴在赵国栋的胸前,感受着他坚实的心跳。

“你怎么来了?”李玉凤的脸都红了,校门口不时有往来的路人,这样的动作在这个时代,几乎可以说是离经叛道了。

“想你……就来了。”赵国栋中午那顿喝了不少酒,他原本以为这一路的微风能让他酒醒的,可在看见李玉凤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又醉了。

浓浓的想念之化作了现在这个拥抱,把她按在胸口的感觉,实在又安心。

他想……他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在省城求学的,他可以做一个大度的男人,但对于自己的对象,却忍不住这种占有欲。

赵国栋抬起头,冷冷的扫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翟继军,低头拉着李玉凤的手道:“我们走。”

翟继军就这样看着这个身材高大健硕的农村男人,牵着李玉凤的手从他身边经过,那男人甚至似有似无的往他这边扫了一眼,那冰冷的眼神,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

学校的工程很快就开工了。

赵国栋白天在工程队指挥工程,晚上和李玉凤一起上晚自习,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李玉凤放暑假。

她特意写了信回家,告诉陈招娣今年不回家过暑假了……学校给不回家的学生安排了暑期实习工作,就在校附属医院里。

放暑假的前一天,肖艳请了他们到家里聚一聚,陈建军刚刚送走一位朋友,从书房里出来。

这位朋友受人所托,寻找失散多年的孩子,听说那个孩子当年就是在广安县丢的,对方知道陈建军是广安人,所以特意过来向他打听一下,有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情。

但陈建军已经离开广安十几年了,对广安的事情并不清楚,况且那孩子丢了二十几年,现在连人家都找不到了,十年动荡,百姓们朝不保夕,也许那个孩子早就没了也说不准。

“那孩子还没找到吗?”肖艳对这件事情也有所耳闻,忍不住开口道:“那些年光景不好,丢孩子的一大把,这都过去那么多年了,确实不容易找。”

陈建军点了点头,又道:“余先生也是帮他朋友询问的,他的朋友在香港,不方便亲自回来。”

那个年代有太多人人偷渡到香港,做最低等的打工客,也有少数人混出了名堂,成为正二八经的香港居民。大陆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非常遥远的一个地方。

肖艳想了想,开口道:“你可以打电话问问建英的爱人,他是县中校长,如果那个孩子真的是在广安县长大,并且遇上的好人家,应该会在县中上学的,可以从那两届的毕业生里,找找看有没有条件相似的孩子。”

第119章

“听说是孩子的母亲当年要偷渡去香港, 带着孩子怕被人发现, 所以当时就狠心把孩子送人了,现在大概是年纪大了, 想起以前的事情, 觉得对不起那个孩子……这几年他们在香港的事业发展的很好,比起内地的人, 不知道好了多少……”

陈建军对这件事情却不是特别看好, 孩子送人没几年就是三年自然灾害,广安县饿死了不知道多少人, 那孩子现在是生是死都还不知道呢!但他毕竟是受人所托, 也只能尽心尽力了。

“你问问总不会错的, 既然在香港发展的好, 要是真的认回了孩子, 想必也会对他好的。”肖艳只劝慰了一句。

陈建军却道:“要真对他好,当年就不会狠心送走了。我要是那孩子,送我一座金山银山我也不认这爹妈。”

“我说老陈,你这倔脾气怎么又上来了?你又不是那孩子,你怎么知道那孩子不想认亲呢!你可真是……”肖艳睨了陈建军一样, 推着他进书房给冯志刚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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