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张一健道:“从小到大,你开心是这幅样子,不开心也是这幅样子,我又不是炳灿,是你肚子里那条虫。”
孟初夏的脸上多了点笑意:“炳灿,呵。”
这一辈子,孟初夏有三个青梅竹马的死党,张一健、刘炳灿、吕小益,张一健是个老夫子,刘炳灿是个花花公子,吕小益是个废柴宠儿子。
顺带一提,刘炳灿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叫他炳灿,他比较喜欢别人叫他benjamin,或者是……
“叫我阿ben就行了。”
脸上挂起微笑,刘炳灿很温和地对新来的一批an(实习医生)如此说道。
相较于一本正经的张一健,刘炳灿深谙人际关系的相处之道,彬彬有礼、绅士优雅,全仁爱的医生护士里好像很难找到一个他叫不出名字或者跟他关系不好的人。英俊的外表,搭配上那双似桃花非桃花的双眸,很多女人都爱惨了他。
新来的这批实习医生里,有一个名叫andy的实习医生是跟着刘炳灿在骨科的。正值中午休息,刘炳灿就说要请andy吃饭,出手阔绰也是搞好人际关系的手腕之一,他还让andy顺便也叫上了其他实习医生。
刘炳灿除了人际关系搞得好,生活品味也非常不错,他挑的餐厅非常好吃不说,价钱也有些令人咂舌,一群an(实习医生)瞬间就对这个(专科实习医生)充满了好感。
看起来风度翩翩的刘炳灿手里按着手机发了个短信。
【怎么样啊,初哥哥?听说你今天出了大风头哦,我现在跟新来的an在老地方,需不需要化悲愤为食量?】
孟初夏读着手机里的短信,自从炳灿改了英文名以后,吕小益那个软蛋早就屈服在benjamin的淫·威之下了,地球上会叫他中文名的就只有孟初夏和张一健,于是这两个人也多了两个外号:初哥哥和一件头。
她对着张一健摇晃了一下自己的手机:“说炳灿,炳灿到。”
张一健凭借自己五点零的视力快速浏览了短信内容,忍不住笑了一起来,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时间:“你去吧,我去餐厅买个三文治就行了,等会儿还有一个病人家属要见。”过了午休,下午还要巡房。
他这样一说,孟初夏想了想道:“我也不去了。”
“为什么?”张一健有点疑惑,孟初夏一向对吃这件事很执着。
孟初夏只答了一个字:“懒。”
张一健嘴角一抽:“那你跟我一起去餐厅?”
孟初夏又晃了晃手机:“我叫炳灿给我带外卖。”
张一健:“……”
他其实真的不该上来安慰她的,多余。
——
孟初夏的科室肿瘤科在三楼,刘炳灿的科室骨科在二楼,而张一健的科室神经外科在四楼,每一层楼都有各自的休息室,里面有桌椅、沙发、电脑、电视、咖啡机、饮水机,共各自楼层的人员使用。
就在距离午休时间结束还有十五分钟左右时,刘炳灿终于出现在了三楼休息室里:“外卖到。”
就快躺在沙发里的孟初夏:“如果你再不来,下午手术之后我饿死了一定第一个半夜敲你房门。”
刘炳灿笑道:“那你应该知道今天是an(实习医生)第一天报到的日子,我要拿到第一手资料的。”
孟初夏打开饭盒,对着精美得几乎是艺术品的饭菜毫不犹豫地狼吞虎咽:“你再这么下去,迟早变成仁爱医院第一交际花。”
对于这种指控,刘炳灿毫不忌讳,事实上他偶尔也会因为过于迎合别人而感到迷茫,不过这是性格,改不了的。
所以他也只是“报复”似的,打开了孟初夏的私人珍藏咖啡,给自己泡了一杯战利品,很夸张的闻了闻:“嗯……好香。”
孟初夏翻个白眼,跟着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了,肿瘤科这一期有an吗?”
她是specialist(专科医生),比张一健和刘炳灿的(专科实习医生)更高一级,只需要负责查房,专科治疗,主刀手术等等,并不直接负责指导实习医生。
刘炳灿思考了一下,道:“她叫简晶晶,戴了一副眼镜,看着斯斯文文的,你今早应该见过。”
孟初夏一脸茫然:“不记得了。”
今早看她热闹的实习医生那么多,她怎么可能都记得住?
“算了,下次介绍你们认识,”刘炳灿直叹气:“你今天早上……何医生有没有找你谈话?”
在刘炳灿,或者说,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孟初夏是个只专注于医术,而并不在乎旁枝末节的人。这样的人做研究人员、学术人员还好,做公立医院的医生,没办法兼顾病人、家属、医院三方面的大局,很容易吃亏,甚至,葬送医疗生涯。
“有,不过他还没被我气到爆血管,所以应该还ok。”
孟初夏很是不在乎地说道。
刘炳灿:“……”
他觉得每次跟孟初夏在一起,他的血管都快爆了。
很快地解决掉外卖,孟初夏站起身:“我走了。”
走到一半她又回头:“把杯子给我刷了。”
说完,这次才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刘炳灿看着她这潇洒的背影,不知该说羡慕,还是嫉妒,还是担心,摇摇头,他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孟初夏的“肆意妄为”。
——
孟初夏这次做的是直肠癌手术,她主刀,手术时高度集中,从两点到六点,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从手术台上下来,就连她这种女汉子也浑身是汗。换过衣服,出来时直接面对的就是病人家属。
“手术很成功,你们可以放心。”
“唔该嗮(谢谢),医生,真是唔该嗮(真的很感谢)。”
“不用客气。”
从表情上来说,孟初夏还是那种很平淡的表情,但在病人家属眼里,这张曾经让他们很有疑问的脸,此时却是如此的可爱。
手术结束了,下班的时间也过了,孟初夏瞥了身边一个专科实习医生,一个实习医生两眼,她刚刚才发现,跟她一起手术的就是之前跟炳灿讨论过的新一批的an(实习医生)简晶晶。
“你们两个也下班吧,收工。”
两人道了谢,走到更衣室去换衣服。
简晶晶因为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手术,看到孟初夏还没有走,有点奇怪。
“侯医生,为什么孟医生不跟我们一起走?她还有首尾要跟吗?”
已经在肿瘤科做了一年,还差两年转正专科的侯医生:“你刚刚来不清楚,就算有oncall的实习医生,孟医生一样会每次下班之前都查一次房。”
事实上,孟初夏这样,只是以前在国外实习时的习惯而已。她也是从实习期过来的,也犯过错,也被医生骂过,所以她养成了这种习惯,凡是她在的科室,下班之前一定要巡一次——毕竟人命关天。
听了侯医生的话,简晶晶怔了怔,早上她刚刚经历过“泼水节”大戏,对孟初夏的印象始终停留在那种看似冰冷,其实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的态度上。尽管刚刚在手术室里孟初夏的手术完成的非常出色,但这也是一个学医十多年的专科医生应该做到的事,现在突然跟她说孟初夏是尽职尽责的好医生,有点接受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