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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配]师兄,我饿了(5)

说完,走进了厨房。

吃饭的时候,萧与信说:“师兄,我想买台电脑。”

“明天轮休,我到你公司接你下班,带你去电脑城选。”

萧与信也不知道电脑城在哪里,就点头答应了。

在电脑城逛了一个小时,买回了一台三千多块的手提电脑,还有外置声卡和麦克风。虽然比不上他之前用的,但是现在这个节骨眼也只能买这个价位的,能用就好。

星期六的一个CV的生日歌会,萧与信终于在社团的官方YY频道出现。

他上线不久,作为今晚歌会主持的西红柿炒番茄立即发来消息。

西红柿炒番茄:哟,买电脑了?

看风听雨:^_^嗯。

西红柿炒番茄:你先准备准备,等会我把你抱上麦。

萧与信刚想说他只是想上来看看,没想出声。但是西红柿炒番茄已经以飞快的速度把他抱上了麦,他沉稳的大叔音不怀好意地从音响里传出来,“让我们掌声有请今天的神秘嘉宾!!”

于是乎,萧与信就看到自己的ID傻傻地挂在了麦上。他调整了一些麦克风,才开声,“大家好,好久没见。”

聊天对话框里面,一群姑娘疯狂似的刷屏。

“傻妈,你终于粗线了,银家好想你!”

“听雨傻妈!!星星眼!”

“欢迎傻妈归来,撒花~\\(≧▽≦)/~啦啦啦”

“[可怜]傻妈,我还以为你和你家小攻度蜜月,把我们抛弃了,嘤嘤嘤,看到你实在太好了!”

“咦,牛奶黑豆竟然没有一起出现,不科学啊不科学!”

“听雨傻妈,求八卦,求秀恩爱!”

……

一大堆的刷屏,一开始还是简单的问候,后面的就只有八卦。他和牛奶黑豆的事几乎整个网配圈都知道,当初牛奶黑豆表白太过高调,现在想要低调也不行。

萧与信良久才诺诺开口,“我,我跟牛奶黑豆已经分手了。”

下面刷拉刷拉又是一阵疯狂的刷屏。

“哈?不是吧,傻妈你在怄气还是开玩笑?”

“我不相信!一个月前你们还很恩爱的!”

“再也不相信这世上有真爱了!ORZ”

“是不是牛奶黑豆他对你不好啊傻妈?乖,摸头,我早看出他是渣男,这种人甩了也好。”

“傻妈,傻妈,求真相,~~o(>_<)o ~~”

……

西红柿炒番茄开口说:“牛奶黑豆是现实中的绝种渣男,一只脚踏了三只船,听风只是早早识破了,才跟他分手的。”

萧与信愣在那里,没想到西红柿炒番茄会这么跟他解围。

下面又是一阵骚动,各种骂牛奶黑豆的声音。

“知人知面不知心,亏我还以为牛奶黑豆很痴情呢!”

“哼,仙魔之恋的攻音,是一定要换的!傻妈,我们不能委屈你跟这种人出现在同一部广播剧!”

“求虐渣男!QAQ听风傻妈,虎摸。”

……

结果,本场歌会的主人公,今天生日的CV完全被抛在了脑后。还好,后来西红柿炒番茄出来缓解,让萧与信唱一首生日祝福歌,才挽回了在诅咒渣男的骂声中越走越远的局面。

在这里住了将近两个月,每当谭堂不用现场的时候,萧与信先下班先把饭煮好,等师兄回来做菜。

这一天,萧与信下了班,摸遍了身上的口袋,翻了好几遍公文包,也没找到钥匙。又搭公车回公司找,翻了办公桌查看了地上,还是没能找到。

钥匙可能是落在家里了。

谭堂回来后,发现萧与信蹲坐在房门口,像是个被赶出家门又舍不得离开的孩子。

“怎么了?”

萧与信抬头看着面前高大的影子,“我钥匙好像忘在房间了。”

谭堂把他从地上拉起来,“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我不想打扰你。”

谭堂一边掏钥匙开门一边道:“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我这段时间不忙,下班时间相对宽松。”

“没事,反正也没等多久。”

开了门进去,萧与信先去房里找钥匙,最后在床上找到,总算松了一口气。

吃饭的时候,谭堂说:“对了,这个星期六我在海边有一场婚礼现场,那边风景还不错,你要不要去看看?”

其实萧与信来到这边还没好好出去看看,听到可以出去,立即伸长脖子,“真的可以么?”

“可以,这一次举行婚礼的是富家子弟,把整个海滩包了下来,路人都能做客,费用他们全包。”

“会有很多好吃的么?”这句话自然而然就问了出来。

谭堂轻笑一声,给他夹了一块鸡中翅,“当然有,那里的食物任吃。”

萧与信两眼放光,早就在电视上看过有钱人办婚礼的场景,吃的都是高大上的,所以他没多想就说要去。

到了周六,谭堂和萧与信一起出门。谭堂婚礼现场时都会穿正装打领结或者领带。这一次他穿了白色西装,衬得他的脸更加好看。

萧与信不敢正眼看他,坐上了车才借着后视镜看了几眼。师兄是真的长得很好看,属于文雅型的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啊更新,实习得很苦逼,o(╯□╰)o

☆、师兄叫做糖糖

婚礼场景布置地很豪华,来参加婚礼的也很多有钱人。新郎是一位中年发福的男人,新娘则是一位美貌如花的女子,大概也就二十岁左右。

萧与信看着踏着红色地毯一步一步走过花门的新人,愣愣地站在那里,手上还端着吃的东西,但是心情却极差。周围豪华的布景一瞬间失去了颜色。

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新娘是真的因为爱情而嫁给新郎么?

谭堂站在舞台上,手里拿着麦克风,无论是长相还是声音,都让下面很多未婚女子倾心。萧与信看着自家师兄,很快忘了新娘和新郎的事,目光投注在师兄身上。

他的声音是这夏末秋初的海滩最美的旋律。萧与信在网配圈听过无数好听的声音,但没有一种声音能像师兄一样,让他痴迷,让他心醉。

等到了新人敬酒的环节,谭堂下了舞台,在食物区挑了一些吃的。

萧与信看着他过来,脸上带了一点害羞的颜色,“师兄好厉害。”

谭堂微微一笑,把手里的吃的给他,“有你喜欢的炭烧牛肉。”

“师兄你不吃么?”

“我不饿。”一般主持人是不会在婚礼现场吃东西。

“你稍微再等一下,今天的现场七点钟之前就能结束。”

“嗯。”

谭堂回到舞台后,萧与信抱着餐盘在人流量少的角落吃东西,吃得很低调。

等到七点钟,海滩上的新人被花车接走,婚礼现场的人也各自散去。谭堂脱下了白色西装外套,跟公司里的几个同事道了别就领着萧与信离开。

坐在车上,城市的霓虹灯照在光滑的车身上,现出五彩斑斓的颜色。

萧与信又想起了今天的那对新人,偏头看着开车的谭堂,“师兄,你说今天那对新人是因为爱情而结的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