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天之际在于晨(6)
这三个字有奇效,某人立刻不犯二的低估了,利索的拉着傅辛的手就走。
“晚上想吃什么?嗯,我们去市中心吃虾吧。听说开了个专门吃虾的饭馆,叫什么来着……呃,想不起来了。”某个二货的思维迅速转移到了吃的上面,要让自家老婆吃的好。
“现在这个点车不多哦。”傅辛其实饿过头了,吃什么都不重要了。现在在他看来霍升还拉着他的手,还在他的面前犯二,还那么在乎他,就很好很好了。
“没事,我们打车去很快的。”
“土豪。”
“我是土豪嘛。嘿嘿,再过半年,我们奶茶店的利润就够我买辆车了,到时候每天载着你去市里换口味好不好?”
“我像是被土大款包养的大学生。”
“你怎么能这么想!我主外,赚吃饭的钱,你主内吃饭做科学家造福人类。我们家分工明确,全国五好家庭典范呀。”某人犯二的自恋道。
“嗯。”身边的人轻轻的应了一声。没吐槽他。“这样也挺好的。”傅辛紧了紧被抓着的手。对着霍升暖洋洋的笑着。
“你不吐槽我好不习惯。”
“难道你是欠虐体质?”
“不是啦,是第一次见到你被你噎到以后就很喜欢看你数落我的样子。嘿嘿,这么久了,你不说我就不习惯了。”
“那好,以后我继续数落你。”
“其实挺喜欢听你说我二的。你看,我二,你是二的媳妇,我们二二得萌,哎呀,多好的一对。”
“有病。”
“嘿嘿,傅辛,我喜欢你。”
“嗯。”
“我爱你。”
“嗯。我也爱你。”
“我……”“什么!你说了什么!再说一遍!”
“等十年后吧。”
“不要不要,再说一遍,我求你了还不成嘛。”
“不是说要去吃虾的嘛,你用手机查查叫什么名字,别等会儿上的士都不知道去哪里。”
“哦,对哟。等等,我看看……”
……
“别转移话题,再说一遍你爱我!”
“等十年。”
……
两人就这么嘀嘀咕咕的一路在校园里面走着闹着。
太阳快落山了,粉红色的霞光洒在他们的身上。映出长长的影子来。
也照在这朦朦胧胧,简简单单,纯纯粹粹的,最美好的年华,最好的两个少年,和最美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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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年很痒》
作者:寂静清和
文案:
寂静清和【壹贰叁肆】恋恋数字短篇系列之七:《柒年很痒》
2013情人节贺文。
祝大家情人节快乐。 原文:「 尘封的乐章 」 Boss写给橙子的情书。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年丰,叶晨 ┃ 配角:谢宇 ┃ 其它:壹贰叁肆
七年很痒,但我不能没有你。
我是胡年丰。我拥有全市最大的私人交响乐团。
我的爱人叫叶晨,他是这座城市里拉小提琴最好的男人。
过去的七年里,我们一直在交响乐团工作。他是我的首席。我们有一个懂事能干的养子谢宇。
我们有一个家,在夏天会开满凌霄花的房子里。
今年是我们的第七年。
我们这个家的,第七年。
我同叶晨很早就相识。
那年我十四岁,他只有十二岁,我们在德国的古典乐比赛里分别得到各自组别的冠军。大赛方让我们的合奏一首曲子在赛后的晚宴上表演。
只有十二岁的叶晨很可爱。软软的头发,长长的睫毛,会拉着我的衣角轻轻的喊我“哥哥。”会在拉错琴的时候吐舌头然后谈定的糊弄过去。
其实,才只有十二岁的叶晨其实极少出错。
他一直都被誉为小提琴天才。他的技法在他只有十二岁的时候就征服了欧洲就能说明一切。
我也被誉为天才。但我知道,我的实力是后天没日没夜训练出来。
不像他,带着灵气,浑然天成。
而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我生命里最低潮的时刻。
弹了二十多年的钢琴拿了十年的指挥棒的我。我越来越厌恶这个古板的重复着前人老旧曲谱的事业。好像我的生活被一个个死了几百年的老古董们给束缚住了,我需要去揣测他们的爱恨情仇,而完全的忘掉自己的喜怒悲欢。
我更想做一个商人。能控制一切,翻云覆雨的商人。
可我的理想,违背了我学的专业。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叶晨。
我又一次遇到了他。
那天我被父亲丢给我蹩脚的乐团虐到内伤。是的,我从德国回来,就要帮市里的交响乐团实现盈利并弄出像样的作品表演。
可是,乐团里的首席不行,团员更不行。我从没见过那么松散的演奏。
没有灵魂,错漏百出。
我在朋友的酒吧里喝酒。
脑袋空空的,还是逼自己想着解决的办法。这时候我见到在酒吧舞池里摇头晃脑的一个男人。
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的头发五颜六色的刺眼异常。而且他手臂上被纹身环绕着的胎记,让我想到了十四岁时候认识的那个会叫我哥哥的小男孩。
那晚,我就确定他就是叶晨,那个十二岁就征服欧洲的那个天才。只是他在舞池里和一个中年男人暧昧的舞动,让我不可思议到了极致。
我观察他了两天。发现他在别扭的弹键盘。技法很烂,但是,乐感——超凡卓绝。
第三天的时候。我去搭讪,问他愿不愿意来我的乐团做首席。
他说他只是mb。我说:那好我包你。
然后,就有了后来我们的相守的这七年。
那些年叶晨过的很颓废,他在酒吧街混日子,小提琴也废弃很久。他是MB,用身体换钱的男人。我不知道他发生过什么,只是,那时候我鬼使神差的和他上了床,用钱包了他,让他做我的首席。
我不知道驱使我做这些的理由的是什么。
但是,当我见到收拾过后染回黑发的男人,在我面前演奏起小提琴独奏时。
我万分的感谢自己当时冲动的决定。
因为。
叶晨能拯救我的乐团。
而且,我也喜欢他拉琴的样子和他演奏出的音符曲调。我也喜欢他卸去装扮后那个朴素好看的模样……
这一晃,就是七年了。
半个月前,我和叶晨送我们的养子谢宇上了去美国的飞机。
那孩子过去七年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却是无意间回家见到我和叶晨在厨房亲热,终究没有接受我们这两个男人组成的家庭。
后来我和叶晨找谢宇好好谈了一次。那孩子什么都不肯说。
我给他两个选择。是出国去念书,还是愿意留在这个家里。
孩子选择出国。
为此,叶晨在我面前哭了。
谢宇走后。我和叶晨都有些低落。
两个人回家见到空荡荡的家。都有些心疼。心疼那孩子被我们吓到。也心疼彼此。因为我们都爱着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