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的第一佞臣(3)
还是那个熟悉的面摊,还是那熟悉的嗑瓜子的大婶。
谢恒先到,等人的时候耳边就是那不间断的清脆的咔哧咔哧的声响,让他很想跟大婶要一把瓜子尝尝是有多好吃。
过了一会,信息猎人也到了,依旧裹得严实到他爹妈都认不出来。
谢恒微微一笑:“这么快就打探到消息了,厉害。”
信息猎人:“说了我是专业的。”
谢恒:……
信息猎人将整理好全部消息的纸推到谢恒面前。
而谢恒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等自己看完了之后这人不会要求自己也像他一样把纸条吃掉吧?他可没那么好的肠胃。
展开纸张,谢恒一目十行地看着,越看越心惊!
原来按照原计划宣景是应该在十六岁时回京,但出现了意外。
两年前,镇北大将军霍崇病重,但为了震慑强敌大夏,稳定军心,霍崇病重之事就绝对不能外传。而大夏似乎也收到了风声,几番试探。
于是宣景便披上了霍崇的铠甲,代替霍崇指挥作战。好在将军铠甲的头盔本就是半遮脸的样式,军中还有个军医粗知易容之术,虽然不能将宣景完全易容成霍崇的模样,但稍微拾掇一番也多了两份相似度。
这番安排也是霍崇赋予宣景的权力。他本就十分看重宣景,一直悉心培养,想让宣景将来接他的班。
霍崇原先是厉王的部下,后来因为军功卓著步步封赏,最终成为了镇北大将军,镇守大瑾国北境。当年厉王决定将年幼的宣景送到北境去也是因为了解自己旧部的为人,知道霍崇不会苛待自己的儿子。
本以为霍崇能平平安安将宣景教导到十六岁就不错了,却没想到宣景有极高的军事天赋,在霍崇写给厉王的信中对宣景从来都不吝啬夸奖。
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厉王也知道霍崇不是那种逢迎拍马之人,心中觉得骄傲,便更加放心让霍崇教导宣景。
两年前开始,宣景代替霍崇出战,这件事皇帝知道,厉王也知道,只是不曾对外公布,以免传到敌国耳中。
宣景没有辜负霍将军的教导,出类拔萃,甚至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两年内连胜大小战役十八场,夺回了三座被大夏占领的城池,军功显赫!
这本来是好事,值得高兴,可就在前段时间的卢鸿关一战中,宣景竟然下令屠杀了两万俘虏!
杀俘虏这种事从来都是饱受争议,更何况这两万人中还有五千人的军队是主动投降。
大瑾国一向主张“降者不杀”,宣景的举动算是犯了忌讳。即便边关的将士们对主帅的做法没有太大异议,可在京城里的官员们和皇帝就不一样了。
宣景不会一直顶着霍崇的名头,在卢鸿关一战开始之前,霍崇就已经上书要让宣景以自己的名义上战场,反正现在大夏元气大伤,就算知道之前两年跟他们交手的是宣景,也只会更加忌惮这位新崛起的战神,在喘过气儿来之前绝对没有胆子再开战。
能用自己的名字是好事,但却卡在屠杀俘虏的节骨眼上,这就不妙了。
朝臣的弹劾皇帝的责难估计一样都少不了。而且要是百姓们知道这件事,恐怕也免不了一番诟病!
从上到下都少不得给宣景扣上一个“暴戾”之名。
谢恒看完消息只觉得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这还什么都来不及做呢,偶像暴戾的帽子就已经给扣上了,这是从年少开始就给“暴君”之名打下了无比坚实的基础!
心累,毁灭吧!
谢恒的内心有个暴躁的小人,手上比划着龟派气功的动作,将一片原本生机勃勃的心田给哄的稀巴烂。
外头,谢恒面无表情,潇洒地丢下两个铜板转身离去。
信息猎人拿起铜板准备付账。
面瘫大婶皮笑肉不笑:“诚惠六个铜板。那位客人在您来之前还点了一碟花生米。”
信息猎人:……
谢恒的心情很低落,但他没想到后面还有更让他低落的。
就在谢恒获知信息的次日,朝廷他公开了!
没错,公开的内容就是他从信息猎人那获取到的主要内容,有关宣景代替霍崇出战的事,甚至比他得到的消息还要详细!
他花了两百两银子买来的消息,第二天就人尽皆知了!他买了个寂寞!就这么白白亏了两百两银子!他全部的身家!
连上街去给他买桂花糕的石竹都听了一耳朵,回来就跟谢恒念叨,开头第一句就是:“少爷我跟你说件事,保准你还不知道!可神奇了……”
谢恒:我知道,我真的知道!还比你早知道一天呢!
两日之内,谢恒的内心就遭受到了两拨巨大的打击,他脑海里仿佛响起了游戏双杀的声音:kill!Doublekill!
这让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谢恒都忍不住爆粗口。
心情十分郁闷,连香甜的桂花糕都不能缓解内心的苦闷。
别人是越生气越不想吃饭,气都气饱了,谢恒却是心情越不爽越想吃东西。
现在还不到用膳的时辰,而且就他身为一个不受待见的庶子每日那点可怜的例菜是在不够发泄的。
谢恒果断上街买包子去。他现在就想吃灌汤包,咬一口爆满嘴汁的那种,得劲儿!解气!
下午的街巷人不少,能看到酒馆茶摊上都有不少人边喝边聊,今日新鲜热乎的话题可不就是宣景的事儿?
谢恒没着耳朵听,不听也大概能猜到这些人都会说些什么。
来到包子摊前,谢恒要了三个灌汤包。
这个小摊他经常光顾,灌汤包做得很有特色,皮薄馅儿大,汤汁又多又浓,平时吃两个就够了,今儿个心情不好,三个也差不多。
新鲜出炉还热得有点烫手的灌汤包用油纸包着,谢恒刚吹了两口气,就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喊:“抓贼啊!抓贼!”
嚯!这还得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敢偷东西?
谢恒抬眼看过去,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子在人群中乱窜,那步法倒是很灵活,也很会利用身型优势。瞧那小人得志的表情十有八九是个惯偷!
在后面追着的应该是个富家子弟,一身绫罗绸缎就差把三个字写脸上——我有钱!
身骄肉贵的公子累的气喘吁吁,也只能看着和前面小偷的距离越拉越远。
谢恒从小就想象过当街行侠仗义的画面,这会身体的动作比脑袋反应还快,一只灌汤包就被他以标准的姿势扔了出去,正中距离他还有不到十米远的小偷脸上。
还十分热乎的汤汁糊了满脸,那小偷当场就跪下了。
后面富家少爷和小厮赶了过来,两人你一脚我一脚地在小偷身上找补,直到官差过来将小偷拿下。
带队的衙役明显认识那富家公子,满脸讨好的笑,“让寇少爷受惊了,是小的来晚了!”
那被叫做“寇少爷”的公子呼哧呼哧的气儿还没喘匀,“你们、你们是来晚了,真等着你们来捉拿小贼,说不定还得……先给本少爷收尸!可、可累死小爷了!”说着还又在小贼身上踢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