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之妻(146)+番外
一桶水,从头上淋下,沿着高大男人的身体蜿蜒而下,形成了最流畅漂亮的线条。
男人摇了摇头,将头发上水甩了出去。
“斌仔,晚上吃什么?”一个女人穿着花裙子倚着一颗香樟树娇滴滴地问道。
“吃什么?人家斌仔吃什么也不吃你啊。”四十多岁的男人靸着人字拖,蹲在楼前的空地笑得贱兮兮,“我们等一下要出去吃大排档,你来不来啊?说不定斌仔喝醉了就会吃你了。”
“老刘。”仲清斌阻止了恶劣的玩笑,对女人说,“晚上随便吃点,明早还要早起去拿货。”
“住在‘小非洲’里的人谁也没你能干,赚这么多回家娶靓妹啊?”人字拖话多,哪里都可以搭上一句。
仲清斌笑了笑在水槽里洗了一把衣服,搭在了院子中的晾衣绳上。
“小非洲”是这个经济极度发达的南方城市的一块“牛皮癣”,这里老旧破败,住着的都是从全国各地来“淘金”的外地人。他们或年轻或老迈,有各自的故事及命运,共同的轨道就在曾经都在这个叫做“小非洲”的地方居住过,为生活拼了命的打拼或挣扎。
仲清斌在这里租了一间房,十个平方,除了一个电风扇,便只剩一张床。
他起初在电子城打工,后来发现回收电子产品有利可图,便自己淌着路子干了起来,如今他的铺面不大,利润倒不错,正计划着明年再承租一个更大的铺面,雇几个小工扩大规模。
按理说以他的收入足可以搬离“小非洲”,但他一直住在这里,从没想过要换个条件更好的住处。
入夜,暑气消散了一些,正是“小非洲”最热闹的时候,屋里闷得待不住人,大家都聚在楼前的一处小空地扇着扇子纳凉。
仲清斌属于话不多的,每天坐在角落里,避着一群操着天南地北方言的老娘们。
楼前的水泥路已经被轧得沟沟壑壑,但凡有车经过动静都挺大。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路边,成功的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暮色有些重,看不太清眉眼,只觉得身材清瘦。
从后备箱取出行李箱,男人站在了楼前。盯着他看的人很多,他面上露出了几分忐忑和犹豫。
“靓仔你找人吗?找谁和我说,这地方就没我不认识的人。”人字拖龇着大牙抢先说道。
“…仲清斌,我找仲清斌。”
熟悉的声音传来,在仲清斌的头顶炸出了一声巨雷。从手机上缓缓抬起头,他看到那个拖着行李箱立于自己十米之外的男人,慢慢变了脸色。
周边的喧嚣蓦地远去,仲清斌听到了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他站起身,迈了一步又退回半步,竟有些不知所措。
那个男人站了一会儿见仲清斌没动,只得拖着行李箱主动走到他的面前。
他仰头,有点紧张的轻轻叫了一声:“仲清斌”。
“曾帆哥哥…”
男人似乎舒了一口气,抿了抿嘴小声说:“还认我这个哥哥?”
“认的,永远都认。”
“H市的冬天确实太冷了,我…也不喜欢。”
仲清斌怔了一下,下意识说道:“这里不冷。”
“那…”曾帆的声音更小了,“以后都听我的好不好?不许欺负我了。”
“……”仲清斌的手握了又松,他的声音颤抖着,“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暮色中,都能看出曾帆的脸有一点红,他轻轻点了一下头。
蓦地仲清斌一把拥抱住了曾帆,瞬间泪水夺眶而出:“都听你的,什么都听你的!”
他神经兮兮的撤开身体,圈着曾帆看了又看,像是在确认自己有没有眼花。
接着又拥紧:“曾帆哥哥,谢谢你…没有丢下我。”
和着泪水的吻郑重的落了下来。
“哎呦!”穿着花裙子的女人崴了脚……
作者有话说:
曾帆和仲清斌的番外结束了,很喜欢老实人的人设,打算以后开一本这样的。
我更喜欢he的结局,年纪大了,伤不起,中间怎么虐都行,最后得he。但很多读者觉得这对其实可以be,我写的时候也一度左右摇摆,但既然这样写了,就是我笔下的曾帆还是爱仲清斌的,他推动着我写下了他们的故事。
还有一篇吉祥和方方的番外,期待一下。
第134章 第二次爱你(吉)
我是深柜。
十九岁时,方元将我按在椅子上亲的时候,我才重新审视了自己的性向。
我被他亲得六神无主,把自己关在家里与大头大眼对小眼了三天。
第四天早上,大头将我仅存的拖鞋咬得稀巴烂,我拿着破拖鞋满屋子追大头的时候,忽然想到自己第一次遇到大头时方元也在,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白的像块豆腐。。
狗毛漂浮的空气中,我一下子想通了,方元这媳妇不错,学习好、会算计、白。
唯独忘了确定一点,他爱不爱我?
后来和方元确立了关系,结束了十九年的母胎单身,我他妈想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逛逛公园,看看电影,可他,只想睡我!!
我不情愿直奔主题,他也不乐意走那些过场形式。
后来我问方元,当初他那么急色,又求而不得,为啥没和我分了?他乜了我下身一眼,不咸不淡的回复:亏你长了个好屁股。
后来定了一个狗屁的“三月之约”,时间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东北冷,也他妈冷不过方元那个小白脸。
哥们是喜欢他,但哥们也不能让他玩弄我纯真的感情啊!
看着方元震惊的表情,我心里一怒,我提个分手至于这么惊讶?合着把我当舔狗了?
我也是贱,这边刚刚说了分手,那边又去救他。在出租车上搜肠刮肚的骂了自己三千句,若是当初上学时这么用功,好歹也能混个高中毕业证书。
可看到方元在荒僻之地被人围攻,还是下意识窜出去救人,一日夫妻百日恩,哥们忒讲究了。
那晚我见到了闻军,被我挂在墙上的男人。
当时我脑子里便出现了一个声音,你和方元以及闻方方真的玩完了。
后来方元不知搭错了哪根弦,约我去了他们学校的舞蹈室。四面都镶着镜子的墙壁,方元被折射成了无数个他,每一个都疯狂的撩拨着我的心弦。
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血液流动的声音,细胞炸裂的声音,牙齿磨着牙齿的声音。
柔软的发丝中插入手指,劲瘦的腰肢被紧箍,所有镜子中充斥着疯狂的律动,当我终于在白豆腐上咬了一口,我知道我给自己找了一条最难走的路。
方元不爱我。
无论我们有多么契合的身体,相处得多么愉悦,他的心始终都是飘忽的。
从不承诺,从不畅想,不谈过去亦没有未来。
我他妈又犯贱,劝慰自己,不爱就不爱吧,认了,那么耀眼的他本来也不应该属于这个灰蒙蒙的城市。